书城传记海盗:海上的峥嵘岁月与财富梦想
22994500000029

第29章 加勒比海盗(15)

一、海盗们的纪律我们首先来看看横行于加勒比海上的大海盗“黑色准男爵”罗伯茨所说的一段话:“搭上正正当当的船既吃不饱,薪水也低,而且工作辛苦。比较起来这边的工作可以让我吃得饱、游乐趣、安乐、自由又有权力。如果听天由命的工作不小心失败了,就当作喝下一杯苦酒就过去了,这用不着比较哪种工作比较划得来吧,愉快短暂地享受生命是我的主义。”如同罗伯茨所说的,海盗是自由的,但是海盗也是一种集团,只要是集团就必须遵守一定的纪律。这个罗伯茨也以契约书的方式列出规定给船员们看,新加入的船员们还得在圣经面前发誓,再罗伯茨的眼前签署后才能上船。我们可以来看看罗伯茨到底都规定了些什么?(1)每个船员都有权利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即使是只抢到了一点新鲜的食物或含酒精的饮料,每个船员都有权得到它们。但遇到物资数量很少时,为了共同的利益,就要表决以实行紧缩节约。(2)每人除本人应得的份额外,还可按名单顺序公平地轮流分到一些替换衣物。但是如果有人在金银器皿、首饰或金钱上用欺诈手段骗取哪怕一元钱的东西,都将受到放逐孤岛的处罚。任何抢夺同伴东西的人,一律割鼻子、耳朵,并遣送上岸去吃苦。(3)船上的人一律不准用银子或纸牌来赌钱。(4)在晚上8点钟必须熄灭一切蜡烛,如果想要继续喝酒的人,必须到甲板上去喝,但是不得电灯。(5)每个船员务必使手枪、马刀和大炮保持清洁和完好无损。(6)严格禁止女人和孩子住在船上。如果有人将女人乔装打扮带上船来,将被处以极刑。(7)擅自离开船只或逃离战斗岗位的人要被处以死刑或被抛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去。(8)禁止船员在船上打架,所有的争吵和矛盾都应该在岸上用马刀或手枪来解决。(9)在每个人分到1000英镑以前,任何人都不许谈论散伙该行的事。入伙后因伤致残或截肢的人,可以从公有的储蓄中领取800块西班牙银币,受轻伤的人也可以拿到相应的金额。(10)船长和舵手将得到两份战利品,炮长和水手长各得一份半,其他头目各得一又四分之一份,无职人员均得一份。(11)乐师们星期天可以休息,在其它的时间里,他们都应当奏乐供船员们消遣。关于武器的保养,这一点海盗们非常遵守契约,大家都会拿出自己保养得很好的手枪及剑出来炫耀,还会竞标保养得最棒的武器。关于带女性上船这一点。有些掳获的船上会有女性,关于女性俘虏的处理方法,每个海盗都不同。有些女性会安全地被送回陆地,有些则会非常悲惨。此外,有些女性会被杀掉。关于海盗们之间的决斗。如果怎样都无法和解的话,船长会让两人上岸,在掌舵手的公证下决斗。

决斗的方式是双方都拿着一把枪,在一定的距离下背对背站着,当听到掌舵手的信号时,双方就转身射杀对方。如果这样还无法决胜负的话,就拿剑决斗,最先刺伤对方的人赢。二、对受伤者的补偿契约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明文规定对受伤者的补偿。这是加勒比海盗的传统。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对受伤者是如何补偿的:(1)失去右手的海盗将得到600皮索或6个奴隶的补偿。(2)失去左手的可以得到500皮索或5个奴隶。(3)失去右脚的能得到500皮索或5个奴隶。(4)失去左脚的补偿是400皮索或4个奴隶。(5)失去一只手指的与失去一只眼睛的一样,可以得到100皮索或1个奴隶。并不是所有的海盗都会像罗伯茨一样签订契约,不过越是势力庞大的海盗,越是会彻底的遵守契约及内容。契约内容每个海盗也不相同,不过应该基本上大同小异。我们来看另一位海盗拉乌萨的契约内容:伤害同伴的人、胆小鬼、隐藏战利品的人要接受“船长及多数船员判断的处罚”。对于受伤者(失去四肢其中之一的人)的补偿金额是150英镑。战利品的配额跟罗伯茨一样。这其中有些规定比较有意思:如果求饶的话,可以饶他一命。最先发现猎物的人,可以获得在该船上发现的最好的手枪或是小枪炮。三、最令海盗们恐惧的处罚是什么?处罚海盗的方式有很多,首先来看一下流放。据说流放是海盗们最惧怕的处罚方式之一。流放有两种:一种流放到无人岛,一种流放到有凶猛原住民的岛屿。如果被流放到无人岛的话,会因为孤独感和饥饿而死,如果流放到有凶猛原住民的岛屿的话,则会被原住民杀死。在罗伯茨的规定里面,有一条是“虽然不是无人岛,但是却是有问题的岛。”指的就是这类的岛屿。不过会被流放的不一定是船员,被认为“不适任”的船长也会被流放。《加勒比海盗I》中的杰克船长就被流放到孤岛。船长会被流放是因为海盗船的船长是由船员们选出来的。军舰、私掠船及商船的船长拥有绝对的权力,但是海盗船则是在“随时可以解除职务或是赶走”的前提下,委任给一名海盗指挥而已。船长只有在四种情况下,能够发挥命令权:战斗的时候;追逐猎物的时候;被敌人追逐的时候;决定如何处置战俘的时候。船长的确可以住大房间、用好餐具吃东西,但是那也是在船员们许可下才能拥有的权力。事实上,船员也可以用船长的餐具,而且任何人都能随意进出船长室。因此,所有失去船员信任的船长马上就会被解职。解除职务的理由什么都可以。

比如海盗爱德华·英格兰在航行于非洲海上时,因为“对奴隶太好”,所以被解除船长的职务,流放到摩里西斯岛上。在海盗船上,掌舵手(操纵船舵者)是船员们的代表,同时也是船员们的管财官,负责分配食品和战利品,还要处理船员们的不满,工作范围相当广泛,在立场上等同船长,因此分赃的配额也跟船长一样。流放并不是什么都不给地将人留在岛上,而是会提供最低限度的必需品。据说约翰·飞利浦船长会留下:水一瓶、枪一把、火药一罐及子弹。其他船长留下的东西也大同小异。枪并不是被流放者用来打猎的,或许是有着“如果觉得太痛苦,就用这个自杀吧”的含义在里面。被流放的话,要存活下来是非常艰难的。除此以外,鞭打、上镣烤、吊在桅杆上、“侧放”是经常用到的刑罚。海盗船长约翰·菲利普和手下的船员们在1723年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其中一条规定说:“依据《摩西法规》,如果有人在非战斗的情况下亮出武器,在船舱里用无盖的烟斗吸烟,或者拿着无底座的光蜡烛,都要在光背上挨鞭子。”用来执法的鞭子是让人谈之色变的“九尾猫皮鞭”,从古希腊和罗马时代起这种皮鞭就已经声名鹊起。在19世纪初的舰队上依然保留着。皮鞭的手柄上安装了九根皮条,每抽打一下就会在受罚者的背上留下九条血痕。几鞭子下去,犯人就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如果海盗船员犯的过错较轻,就会被戴上镣铐示众,然后被关进黑暗的底舱,仅仅依靠一点面包和淡水孤独、惊恐地度过几个星期。虽然他不会受到体罚,但是也会受到一些惊吓,被释放出来时,体重往往会减轻很多。最让犯人难以忍受的刑罚莫过于吊桅杆和拖龙骨,这样的惩罚常常令犯人生不如死。吊桅杆就是把绳子捆在受罚者的腋下,把他吊到主桅杆的顶上。不管是烈日炎炎还是大雨如注,都得在上面吊上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