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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言出必行,言而有信

生活中,我们常常习惯评论这个人好,那个人诚实。那么,判断一个人的好坏究竟以什么为标准呢?答案往往出乎意料。因为人们之所以钦佩、感激某人,常常是出于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种看法当然出于习惯上的主观。人们之所以深深感动,是因为那些事在当事人的心目中关系重大,故而铭记在心。事情的起因无论多么微不足道,但它却与人的品质习惯紧密相联。

假设一位十分繁忙的世界名人,在一次办完事后,与一名普通人偶然交谈,并开口承诺了一件小事。因事情是在即将分手时顺便提到的,所以当事人也不抱什么希望,随时光流逝,或许淡忘了。

然而,在一个出乎意料的时刻,那位名人把自己承诺的事情圆满地办好了,当事人万分感激。“那位大忙人,连一件小事都记在心上……”

“诚”字拆开,为一“言”字和一“成”字,即说到做到,信守诺言。哪怕承诺的是一枚邮票,一张火柴商标。其意义并不在于金额的多少,货物价格的高低。重要的是让人觉得对方尊重自己,没忘掉自己。这样,无论何时,别人都会感到,自己没忘记对方,对方也不会忘记自己。

反之,把别人忘掉,这是最伤人的。因为,问题不在于忘记的事情大小,而是它意味着忘掉一个人的存在。因此而刺伤人的心。忘却会失去对方的信任,也伤自己的心。因此不要承诺毫无希望、没有把握的事情。

已经约好的事情,应该留心记入笔记本。如笔记本没有备忘栏,有人会在完成的事后划对钩,在未完成的事后划红圈。这种人自然会博得与其交往共事的人们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