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众传媒与消费主义的共谋
在消费社会里,媒体扮演着一种十分关键的角色,大众传媒与消费主义的共谋是消费社会非常重要的特点。随着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为主要传播媒介的电子媒介与市场的结合,极大地刺激了大众消费的欲望,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消费观日益更新,人们在消费的内容、方式、时间等选择方面更具有感性和自主性,娱乐消费意识逐渐复苏。大众文化和大众传媒迎合着大众的心理,通过娱乐性的“狂欢文化”场面“复制”着大众的口味、兴趣、幻想和生活方式。换句话说,大众传媒越发商业化,传播生产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让人们消费情感、快乐、梦想与欲望等。商业集团以及附属于他们的大众传媒通过广告或者各种商业文化和促销艺术形式,甚至是制造一些“媒介事件”,把消费社会的生活方式由此推销给大众,而这种生活方式常常是在不知不觉中强加给消费大众的。通过消费主义,媒介得以吸引更多的受众,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近年来有一些电视频道正是依靠消费类或带有消费主义色彩的节目而声名鹊起的,以《超级女声》、《梦想中国》和《莱卡我型我秀》等为代表的电视选秀造星节目可以说是中国电视史上一次电视媒介、观众以及广告客户的完美结合。这些节目带动了一系列“零门槛”的选秀活动,制造了一次又一次的“媒介事件”,并获得了相当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往我们熟悉的电视歌手大奖赛、模特大赛等活动,虽然参与的人很多,历时也很长,但是都没有掀起如《超级女声》这般声势浩大的风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都把活动栏目化,一个投资巨大、耗时漫长的活动最后的结果就是变成了一个简短的电视节目。而《超级女声》的做法正好相反,把栏目活动化,不仅在电视上播出,而且把视野扩展到外围更多的活动,比如“海选”的过程、选手背后的故事等,将影响扩大到节目以外,对节目制作过程予以全程展现。可以说《超级女声》已经从一档纯粹的电视娱乐节目脱胎出来,蜕变成一个广受社会关注的“媒介事件”。《超级女声》掀起的平民化造星运动,让人们看到:一个被广告化的媒介事件的意义不在于文本,也不在于人们用文本做什么,而在于从作为一个整体的媒介策划中产生出来的媒体再生产的活动所具有的传播效力和市场效应。同时也证明了“消费,或者需求是不能够想当然的,它本身是一系列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毫无疑问,受众个体的消费意识会通过大众传播媒体的讨论,受到群体的影响,产生了所谓的群体消费意识。这种消费意识会形成消费行为。许多小人物或原先并不为人注意的事情,在电视上一再转播,就成了众目睽睽之下的“公众人物”或“话题事件”。这种神话般的力量使得许多人都趋之若鹜地想去上镜,想在电视上亮相。而正是这种消费行为,在消费文化的生产与消费之间达成一种共识,也就是媒体与受众群体之间形成一种双方均可接受的“社会契约”,激励媒介生产商再次复制或大量生产同类型的作品,影响新的受众群体。
这也是为什么在《超级女声》之后,一种以“真人秀”形式出现的电视选秀造星节目能够迅速地在中国的大江南北遍地开花。
在传播日益走向商业化的同时,还应看到这里不仅包括内容的商品化,还包括受众的商品化。著名学者斯密塞认为,“大众媒介的构成过程,就是媒介公司生产受众,然后将他们移交给广告商的过程。媒介的节目编排是用来吸引受众的;这与以前小酒店为了吸引顾客饮酒而提供的‘免费午餐’没有太大的差别。”在这种商品化的传播过程中,媒介把受众的注意力当做商品卖给广告商和赞助商,以此赚取经济利润。看一看那些巨额的广告收入、短信收入便可得知,如今媒介利用消费主义可以十分容易地让生产链的各种要素成为商品,以达到其从中牟利的目的,并且借助越来越发达的传媒技术将受众推广方式更进一步。过去电视节目对受众的推广方式无非是简单地登报刊广告、发节目预告、播节目导视、刊栏目介绍等,受众的价值尚未完全被开发出来。现在以《超级女声》为代表的大型选秀造星栏目,利用栏目活动化的制作过程,将受众、广告商都拉到节目中来。一方面受众作为电视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通过精心设计的互动环节体验节目;另一方面,受众作为广告商的潜在消费者,感受产品和企业文化。通过活动,既可收集有关受众、消费者丰富的个人信息,又可将节目、广告商生产的产品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充分地传达给受众、消费者。可谓一举两得。电视机构当然乐得大肆推广这种节目类型。
种种现象表明,随着文化与经济之间的边界开始逐渐消失,文化生产本身正成为最为强盛的经济产业之一。广播电视艺术的生产产生了巨额的利润,无不暗示着传播媒介、文化生产与经济的共谋关系。电子传播媒介所传播的内容除了是一种适合全球共享的“文化快餐”,其运作方式也是一种相当典型的经济活动。
四、电视选秀造星节目:平民“狂欢”与精英“自赏”当代社会,传媒一直是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于是,媒介传播者首当其冲地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和价值观念的传递者。而受众的审美态度、接受心理也在潜移默化中随着媒体功能、媒体角色、媒体视角的转变而发生变化。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在消费热潮崭露头角的当代,随着审美风尚的渐趋世俗化,人们渴望减负的心态也越发明显,娱乐身心、放松自我、消解压力,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需要,因而,轻松愉悦的节目样式或平民化的关注视角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而大众传媒所衍生出的诸多社会娱乐功能,尤其是电视选秀造星节目,对受众的审美方式、价值判断的变化,则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过去较少被关注的大众已开始在荧屏上重新认识自己,有了一种展现自我的渴望。“不仅年轻人及富人全神贯注于风格化的生活方式及自我意识的确定,消费文化的大众普及性还暗示着,无论是何种年龄、何种阶级出身,人们都有自我提高、自我表达的权利。”所以说《超级女声》、《非常6+1》这类电视娱乐节目的火爆也反映了社会及文化转型期平民文化崛起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消费主义使媒介从原先严肃的、教育的面孔转变为亲切的、快乐的形象,强化了媒介与受众的亲和力,使媒介由昔日高不可及的圣坛走向大众化、生活化、世俗化,开始注重与受众融为一体。
平民视角是当前电视发展的一个走向。电视娱乐节目的平民化意味着它所提供的是一种群众性的娱乐活动,观众是节目的再创造者。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期以《正大综艺》、《综艺大观》等为代表的综艺阶段,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快乐大本营》、《欢乐总动员》等综合娱乐节目和《玫瑰之约》等爱情速配节目为代表的综艺娱乐阶段,再到2000年初始以中央电视台《幸运52》、《开心辞典》等为代表的益智娱乐阶段,中国娱乐节目逐渐从演艺明星的自娱自乐转向草根平民的大众狂欢,舞台的主角由精英换成了大众。而2004年开始以《超级女声》为代表的平民娱乐电视节目,更是把这种平民化发挥到极致。从前传统媒体的话语权掌握在少数社会精英的手中,平民百姓成了不折不扣的“沉默的大多数”,现如今通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媒体的兴起让普通民众也找到了表达观点、宣泄情感的渠道。在由文化精英掌控的电视舞台上,观众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而是希望主动地参与。当下的电视选秀造星节目,不仅增强了老百姓的主体意识,也为他们在荧屏上表现自己、展现自己的愿望和梦想提供了舞台。“电视观众不再是一群面目模糊的‘乌合之众’,他们从观众席走向台前,从明星的仰望者‘成长’为电视台精心塑造的‘民星’。艺术表演要求的禀赋和长期训练被遮蔽,电视像一个公共舞台,历史性地为他们开放了。”荧屏上的普通百姓在聚光灯下载歌载舞,或展示自己某方面的才华,实现了其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实现的愿望;电视机前的观众也很容易与这些和自己很接近的普通人产生共鸣,一起欢笑、猜测、品头论足,从舞台上草根百姓的个性表达中找到了“推人及己”的体验快感。
有专家认为,从明星到“民星”,是追星意识在平民内心的另一种形式的复辟。还有人认为,“超女”等节目的出现,表明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正在兴起。是否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全民民主还有待商榷,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媒体塑造的新节目类型把所谓“平民文化”吸纳成其一部分,普通观众在整个生产、消费流程中的主体性介入,使文化需要得以表达和满足。轰轰烈烈的电视选秀造星节目热潮,体现了平民娱乐的胜利。狂热的画面,极富个性化的自我展示,“亲友团”的助战热潮,伴随着场外“粉丝”的拉票团、网络口水战和不间断的手机短信,向收看它的观众宣泄着来自民间的激情,展现平民人生的光荣与梦想。这一切似乎呈现出一派大众狂欢的景象。在这样的狂欢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亲昵的,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等级暂时退位,现场的所有人之间都处于一种狂欢化的关系当中。
网络和通讯的发展为平民文化的崛起提供了物质技术保障。发端于传统媒体的“超女”正是因为很好地契合了平民文化崛起的背景并成功集结了传统电视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以及通讯这三张网,才掀起了一场持续的全民娱乐风潮。
通过网络和短信提供的互动平台,平民大众的参与性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魅力和影响力。
“平民化娱乐节目现象”应纳入电视体制改革的宏观视野。因为它从某种程度上已经演化为评判新时代民众生活诉求的风向标,体现了如今电视大众化、平民化和娱乐化的一种价值取向,体现了娱乐类节目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平民化娱乐节目’就是在区域化、特性化的市场定位下,电视行业体制内创新的表现,它们背后,不仅仅是电视传播回归受众和新闻理念的人文彰显,更重要的,还是对市场逻辑、大众文化和政治上关注民生的回应。”第三节 消费主体审美心理的多元化全球化浪潮使消费主义成为当今社会整体的文化语境,商品的价值已不再是商品本身是否能满足人的需要或具有交换价值,而在于人们对个体欲望的满足。消费既是一种社会总体的价值趋向,又是当代民众在深层心理与潜意识中自觉认同的愿望与行为。消费成为一切社会归类的基础,也成为一切文化艺术活动的基础。由消费时代这一内在的文化逻辑所决定,今天的美学生产已经与商品生产普遍结合起来,美的内涵已发生变化,而消费时代的审美也正在经历着一次重大的转变。我们必须从当下全球化的视野中去充分认识这种时代背景,重新审视审美的价值体系及其不断变化的公众接受心理。
一、审美的日常生活化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到来与经济的高速发展,随着当代人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和改善,城市规模、城市人口不断膨胀,社会的人员构成发生了质的变化,从业人员的多样性,再也不可能以简单的士、农、工、商来概括,而在社会阶层上则出现了富人阶层、中产阶级、白领阶层等社会群体。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民众共同构成大众审美中的审美主体,他们的需求强烈地影响着审美的重构。“就美学的状况而言,在消费社会里人们的审美观念从自律转向感知领域,美开始转向以感觉为核心的生产,追求视觉快感成为人们基本的审美需求。”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转变是因为消费产品的泛化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特征,既然消费的外延扩大,那么,物质和精神的界限势必会变得模糊,享乐与艺术的界限也将不再分明。在传统的认识里,“审美”一词表示的是一种独立于日常生活之外的艺术活动,“审美”创造出的是一个不同于实际世界的所谓的“第二自然”,是超然于庸俗乏味的人生的伟大的精神体验。
如今这种“纯审美”似乎越来越不能吸引人们关注的目光,越来越多的审美客体进入人们的审美视野,审美范围也就不断扩大。“现代社会,审美客体遍布各个领域的方方面面:自然物、人造物、音乐、绘画、建筑、家具、室内装饰、服装、首饰、人体装饰、工业产品、传播业、传媒业等等。……所有这些审美客体总结起来的特征有这样几点:1.时尚化。2.图像化。3.娱乐性。”美从理想精神的高峰回到了人世生活的享乐之中,蜕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快乐生活享受,心灵沉醉的美感转移为身体快意的享受。因此,审美自然不再是一种诗意的表达,不再是超然于人们的生活之外、高高在上的神圣领域,它借助现代传媒特别是电视的普及,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人们生活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任何经典的和高雅的都有可能被拿来“消费”,任何丑陋的或卑微的也都有可能被拿来当成艺术审美的一个方面。这种审美的泛化其实也就是消费社会的审美特质,美学家们把这种现象叫做审美生活化,或生活审美化。费瑟斯通曾指出,消费时代审美的内在含义就是指日常生活的审美呈现问题。
“艺术不再是单独的、孤立的现实,它进入了生产与再生产过程,因而一切事物,即使是日常事务或者平庸的现实,都可归于艺术之记号下,从而都可以成为审美的。”如何看待消费时代的审美及消费时代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之间的关系,陕西师范大学李西建教授的理解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是消费时代人类审美的集中体现,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它表达了人类审美的一种新的价值趋向,即趋向个体的日常生活过程,趋向人类现实的生存价值的实现。从某种意义讲,当代审美文化就是指一种消费形态的文化,一种重建人的日常生活质量及自由度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