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人的婚姻通常维持终生,离婚被社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印度妇女的结婚年龄是18、19岁,美国妇女在这个年龄只有13%结婚。印度妇女15岁至19岁之间结婚的,在比较重视女性教育的地区占14%,在比较落后的地区则占60%以上(纳拉亚纳和坎特纳,1992年第31页)。早婚的女孩子在父母家住到十五六岁,然后搬到丈夫家住。新来的儿媳妇在怀孕以前有时要忍受各种屈辱。这种待遇有其历史根源,这就是在平均寿命较低的时代迫切需要尽早得一个儿子。尽管现在平均寿命已接近60岁,但这种习俗至今仍未消失。新娘的嫁妆是否贵重也会决定新娘到丈夫家后所受到的待遇。夫家也许会逼迫新娘向娘家索取更多的好处,如果达不到目的新娘就会遭受折磨,甚至被活活烧死。由于社会上的强烈抗议,这种现象现在似乎有所减少。
妇女在印度保守的气氛中所受的种种限制并不能阻止她们养成强烈的自尊。妇女的根本任务是保持生命链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因此作为家庭成员,作为妻子和母亲,妇女也有其自豪和尊严。印度社会似乎认为,面对这个国家艰难的生活条件,妇女比男人更具有韧劲和活力。然而不论什么都是对湿婆舞的回应,与不断寻求解脱相比,湿婆舞给现世生活带来的是欢乐还是不幸并不重要。
从一开始,湿婆舞就是一个男性和女性共同的仪式。湿婆和他的妻子雪山神女在古代雕像中常常被刻画成一幅半男半女的组合像。典型的湿婆像有四条手臂,宽阔的男人肩膀,圆润的女人腰身。同样,印度现代社会也是男女两性的天地。近百年来,印度妇女所经历的社会革命远比男人经历的革命更深刻、更广泛。随着这一过程的不断推进,妇女不论在公共生活中还是在职业生活中都达到了突出的地位。英迪拉·甘地就是一个例子,说明妇女可以受到全体印度人的尊敬。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大家庭仍然是印度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正如湿婆舞让大自然响应自己的节奏一样,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也必须履行家庭传统赋予自己的责任。
社会互动的循环
印度社会的黏合剂是“达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务感,这种义务感将个人和社会黏结在一起。全体成员相互依赖,相互补充,这是一个典型的集体主义社会。印度的“达摩”概念比西方的义务概念更宽泛,是社会和谐、伦理道德和谐、精神和谐的集合(拉诺伊,1971年,第271页)。“达摩”包括三个范畴:即普遍的和谐原则,因社会阶级而异的伦理道德体系,个人道德准则。最根本的传统美德有慷慨无私、诚实、克己、尊老等。所有这些都与一个总的正义观念相符合。印度教坚持高举理想的旗帜,度过了印度所经历的种种危机。《薄伽梵歌》中有一段话令人想起了湿婆舞的形象:每当达摩衰落的时候,每当非达摩的东西占了上风的时候,我就挺身而出。为了维护善,为了消灭恶,为了伸张民族正义,我不断地出生。(多伊奇,1968年,第31页)
印度伦理道德的古老源泉是《摩诃婆罗多》——伟大的婆罗多史诗,其最早的版本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6世纪。这部由18卷、9万个对句构成的史诗讲述了两个敌对家族殊死搏斗的故事,中间穿插着叙事、神话、寓言以及道德和政治论述,目的是显示世界的虚幻性,鼓励读者为探索神而奋斗。编纂这部史诗至少花费了1000年的时间。这是一部圣书,里面讲述了印度教的信仰和习俗,其出发点就是“达摩”在社会事务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部史诗至今仍是流传最广、最受欢迎的印度教宗教著作,其中最著名、最有影响的是《薄伽梵歌》,甘地曾经说《薄伽梵歌》“描写了人类心灵中永恒的冲突”。
一位最近在印度做过旅行的欧洲人描述了“达摩”的威力。一次长途旅行中他与当地人一起坐在公共汽车的顶上,突然他看到钱像雨一样撒在车后烟尘滚滚的公路上。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印度人一边跺脚一边大声喊着让司机停车。公共汽车停在了路边,那个印度人纵身跳了下去,一下子就不见了。其他乘客也都下车等他回来,觉得他这么丢钱、追钱很可笑。那个印度人终于回来了,手里攥着一大把钱,里面还有西方的纸币。直到那时欧洲旅行者才明白,是自己的钱包从裤兜儿里掉了出来,在从车顶上飞出的时候让风吹散了相当于一个印度人年平均收入的钱(大约350美元)。那位素不相识的印度人飞身下车跑回去劝那些正在欣喜若狂地拣钱的当地穷人把钱还回来。当欧洲旅行者对那位印度人表示感谢的时候,那位印度人却说“这是我的义务”,说什么也不肯接受欧洲旅行者的馈赠。
印度人普遍相信,社会冲突、压迫和动乱并不是社会制度造成的,而是因为掌权的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是他们的行为造成了不和谐的循环。印度教徒把争吵看成是一台由三个演员表演的戏。三个演员中,两个是争吵者,一个是调和者。最后的胜利者不是两个争吵者中的任何一个,而是那个调和者,因为调和者恢复了和谐(拉诺伊,1971年,第198页)。
掌管政权机关的人被认为是贮藏着制度的优点和缺点的仓库。历史上的改良运动都不是要取消等级森严的统治机器或拒绝统治机器赖以建立的价值观,而是要把在统治机器内占据着权威地位的人换掉(卡卡尔,1978年)。例如在莫卧儿王朝和大英帝国衰落的年代,统治阶级照样纵情享乐,骄奢淫逸。即使进入了2l世纪,印度仍然存在着贵族精英不顾生产阶级的利益大肆铺张浪费的现象。贵族的成分可以改变,但贵族的态度却始终如一。
当今印度的社会政治动乱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经济剥夺和经济挫折造成的,尽管经济因素使整个局势更具有爆炸性(纳拉亚纳和坎特纳,1992年,第2页)。现在的问题是普遍感觉到维系社会的机构不起作用。拉吉夫·甘地遇刺后不久,英国《经济学家》记者从新德里发出的一篇反思评论,写道:
“人们认为国家机关腐败麻木,不能给人民以公正和繁荣……警察和公务人员被看成是压迫者和恐怖分子。法官贪赃枉法,一个案子要审几十年。法律似乎无力平息人们的不满情绪。真正起作用的似乎只有金钱和暴力,所有政党都拼命运用金钱和暴力……在此世风日下的情况下,宗教讨伐、道德讨伐和种姓讨伐的号召力越来越大。人们从这些讨伐中看到了世俗政党所缺乏的纯洁,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了他们认为比毫无信誉的国家法律更神圣的事业而杀人。”
印度不同的历史时代,都有宗教分子诉诸暴力的情形发生,这是一个令偶然的看客难以理解的矛盾。如此可怕的事情怎么会在一个所有人都信奉和谐、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在来世得到报应的国家发生呢?其实印度教徒相信,人的品格或表现应从内心深处来判断,而不应从一时的激愤来判断(拉诺伊,1971年,第295页)。尘世的行为都是短暂的,属于生命的幻觉,不可能有重大的道德意义。湿婆舞中,毁灭的力量与创造的力量和保持的力量同样强大。印度就是这种情况。
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印度教容许暴力。印度教徒回避使用善和恶这两个字眼,他们喜欢使用“有知”和“无知”这两个词。毁灭行为出自无知的人就不被看成是罪过,相反,毁灭行为出自意识到自己的责任的人,那就要给他记上一笔账,到他寻求解脱时再算清。
据说恒河的水是圣水,可以洗清一个人的罪过,每一个印度教徒一生当中至少要在恒河中洗一次澡。西方人对环境往往是利用,印度人则倾向于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印度人确信恒河在精神上是纯洁的,他们的这一信念如此强烈,以至于政府多次试图净化受到严重污染的恒河水都未能如愿。许多印度人只是不能容许恒河水遭到玷污。恒河沿岸到处都是烧了一半的人畜尸骨。死人与活人相伴,解体与创造相连,污染与纯净不分,这种种形象都令人想到湿婆舞。
印度的另一个社会现象是种姓制度。种姓制度在名义上已被取缔,但仍是社会关系紧张的根源。印度教认为灵魂在合适的环境中化为肉身,因此印度教徒理所当然地觉得每个人生来就属于某一个种姓。印度的种姓主要有四个,每个种姓都以自己的方式为社会作贡献:一、婆罗门,也就是宗教祭司;二、刹帝利,即武士和管理者;三、吠舍,也就是生产者,指工匠、商人、农民等;四、首陀罗,即仆役和奴隶。每一个种姓都有自己的义务和名分,然而一旦特权形成制度并且高级种姓利用特权损害低级种姓的利益,整个种姓体系就开始瓦解了。除了这些种姓之外,还有一个第五种群体,就是贱民。贱民受到社会的排斥,他们从事的工作都是没人愿意干的、被认为是肮脏的工作。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贱民现象常常被描述为原始种姓制度的一种异化。
每一个种姓内还有众多查特,也就是次种姓。查特对所有日常的社会关系,包括工作关系,有直接影响。查特大约有3000个,查特之下又分成3万个次查特,查特之间的关系有不成文的规矩加以规范。同一查特成员之间的关系比不同查特成员之间的关系更亲切、更随便。作为普遍规则,一个人的姓名不仅说明他或她来自哪个查特,而且表明他或她的祖籍。例如古普塔(Gupta)是一个属于商人阶级的姓氏,尽管许多姓这个姓的人从事其他职业,如教师等。姓古普塔的人大部分来自哈里亚纳邦、北方邦和西孟加拉邦等北方地区。
查特的价值观、信仰和成见已经融入个人的心理或意识。根深蒂固的查特规矩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方式或义务。能够遵守这些规矩就被认为是好人,就会受到好评;违背了这些规矩就会觉得有罪。
既然社会已经严格划分为不同的种姓,也就没有人试图实现竞争性的平等,每个种姓内部所有利益都被看成共同利益。然而这也意味着在每个种姓内存在着机会的平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自由开发履行自己在种姓内的义务所需要的经验和能力。各个种姓都是自己管理自己,每个成员都可能受到同伴的审判。中央当局对高级种姓的成员所犯的罪行比对低级种姓的成员所犯的罪行处理更严厉。既然种姓之间的界限根本不能逾越,也就从源头杜绝了因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而产生的争斗。这完全符合印度教的和谐观念。在印度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安分守己,这与种姓制度和相应的义务观念很有关系。安定与动乱交替,安定时期长于动乱时期,这是湿婆舞的一个特征。
种姓制度最恶劣的一面是歧视贱民。贱民成了印度式不人道的象征,成了一种非人待遇的牺牲品。当然,人分三六九等,哪里都是如此,不单印度教徒是这样,而且伊斯兰教徒、基督教徒、耆那教徒、锡克教徒、犹太教徒,无不是这样(斯里尼瓦桑,1980年)。世界上各种文明体系,包括最先进、最现代的文明体系,在卫生方面都有自己的忌讳;清理肮脏的东西是为了改善环境(拉诺伊,1971年,第146页)。然而印度教社会对于什么是洁净、什么是肮脏格外在意,从而导致了社会对贱民的极端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