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在舞台上,弹奏着我最爱的<river in you>我的心中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恨”。
我叫魏雪,白天我在学校上大学,下午我在咖啡店工作,晚上我在饭店的餐厅当服务生,我以各种忙碌,来弥补心中的伤,我永远也忘不了,四年前,那个答应只爱我的男人。
「魏雪,今年的实习,妳报名了吗?」我的好朋友兼室友简蔓琳问我。
「妳今年准备做哪种工作? 该好好找寻自己适合的工作了。」
「讲的很简单做起来却相当难,等我有几个想法后,再告诉妳!」讲完,她就开始做她的报告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起了我的过去。。。。。。。
「雪,妳的长发真的很吸引人,像长发公主一样。」我最爱的李昱,每次看到我放下头发会不开心,他说不想让其他人爱上我。
「我有你当我的王子,就足够了不是吗?」我轻轻的抱住他。
我想每一对恋人都是熟悉过后说话的风格也变的大胆,也许我们都希望对方能够更加坦承相对。而不是模糊其词
「魏小姐,妳真会说话。肚子饿了吧。我们去吃晚餐。」他牵起我的手,走向那辆新产的卡麦洛银色跑车。
车窗外的景色一幕接着一幕的奔跑,「李昱,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吗?」我欣赏着夜晚的景色问他。
「我记得,是在游泳池,那时候是情人节,我到你们学校去参访,太多女生送我礼物,我才到那里避难,看到妳在躺椅上休息,我走过去,没想到妳竟然不理我,我很惊讶,因为第一次有女生竟然连理都不理我,于是我就将妳的衣服丢到水里,我每天都为了那件事责怪自己。」他边看着前方边回答我的问题,他喜欢用一只手开车,而另一只手紧紧牵着我的手。
「其实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校外图书馆,我心想,都挑染了紫色的头发,竟然会来图书馆这种地方。」我脸上带着微笑说。「接着你就走到图书馆的角落去睡觉,那时候是下午,人很少,我想走到你面前去挥挥手,想看你是不是真的在睡觉,当我快走到你面前时,你的朋友来了于是我就走了。」我把头倚在车窗边。
「我的朋友还真是扫兴。」他回答道,「妳不喜欢这些紫色吗?」红灯时,他停下来转过头看我。
我看着他比之前更加爱我更加注重我的想法的模样心里湧上幸福的感觉,「喜欢,但喜欢的理由是因为你。」我展开笑容。
「我真爱妳的笑,深深的酒窝,总能让我展开笑容,妳的笑容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珍贵的礼物。」他扬起一边嘴唇,恶魔一般的样子,总是最吸引人。
到了我最爱的小餐厅,他绕过车子来帮我开门,在跟我交往之前,他只知道高级餐厅、法式料理,从来就不知道这种平民美食。
那天晚上,我们像其他热恋中的情侣一样笑着,我吃一口他的肉酱义大利面,他吃一口我的白酱义大利面,我们是那样的甜蜜,彷彿世界只剩我们,我以为那天的感觉会持续到永远。
永远是个很美的词,但它会慢慢摧毁你的信仰,我们都曾相信永远直到那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