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2010年4月,长子与父亲发生矛盾,说父亲分家产不合理,要求父亲先分好家产他才肯出口粮。父亲拒绝了长子的要求。于是长子便拒绝支付应给父亲自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的口粮。父亲便将长子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赡养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的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儿子赡养父亲,让父亲安度晚年,不能以家产分割问题为借口推脱扯皮,更不能以父亲须分好家产作为赡养的先决条件,这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能支持。
法律解读: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我国目前还没有单独制定赡养法,关于赡养的法律规范主要是《民法通则》、《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如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修订,2013年7月1日实施)中,关于赡养方面的规定有: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七十四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指导:子女不赡养父母,怎么才能让他们履行义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义务属于法定的基本义务,必须履行。
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可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反映,请居民自治组织或基层政府协调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对于情节严重的,可请求司法机关追究不尽赡养义务子女的刑事责任。
小锦囊: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怎么办?
根据我国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如果有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且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又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赡养。如果没有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或者说孙子女、外孙子女又没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弟妹,而这些弟妹在少年的时候曾经接受过自己的抚养,弟妹也有义务赡养自己。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赡养义务的前提是在他们小的时候哥哥、姐姐对他们进行过抚养。如果没有弟妹或者没有抚养过弟妹,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在城市里体现为由有关的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在农村里应当由县、乡相关部门或村委会对他们进行救助。
总之,根据我们国家现有关于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老年人在年老以后有获得救助的权利,无论是否有子女,无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能力,都应当获得帮助。
70为别人借钱提供担保,该怎么做?
小故事朋友借钱自己还债
2012年3月刘某因在镇上做批发生意缺钱,向银行贷款,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于是刘某找到王先生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碍于朋友情面,王先生就同意了。很快刘某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期限6个月,王先生为其提供担保。
6个月的贷款期限很快到了,但刘某却没有按期还款,欠下银行10万元本金和利息。当银行找刘某还款时,却发现他的手机早已停机,而且房子也已经卖掉了,人更是不知去向。找不到借款人,银行只好找担保人王先生了,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他对上述款项承担清偿责任。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银行和王先生达成和解协议,由王先生向银行支付5万元,银行同意免除王先生的担保责任,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指导:担保的形式有哪几种?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形式有: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凭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履行前,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应支付的规定数额内,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担保方式。
法律分析:替别人担保负什么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小锦囊:利用反担保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前面的故事中,王先生好心帮别人却吃了这样的哑巴亏,总让人觉得有些不舒服。那么如何在为别人担保时,降低自己可能面临的风险呢?当你遇到替他人借款做担保时,首先要了解对方是否可靠,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值得去为其做担保;同时还要了解所担保的债务是否在对方偿还能力之内;此外,为了降低担保可能遇到的风险,可以要求与对方签订一份“反担保”协议,一旦出现意外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1)反担保有效成立的条件
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①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②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③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手续。
(2)反担保的担保方式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71发生家庭暴力,该怎么做?
小故事家庭暴力升级酿悲剧
阿荣与丈夫感情不和,长期累积的矛盾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一天深夜,双方又起争执,丈夫在怒火中将汽油泼到了阿荣的身上,并将汽油点燃,火焰很快从阿荣的四肢烧起,但丧失理智的丈夫仍不报警,甚至声称要打电话给娘家人让他们看看。见此情况,阿荣的公公立即上前施救也被烧伤多处。在闻讯赶来的阿荣娘家人的帮助下,大家才将阿荣身上的火扑灭。此时的阿荣已昏厥在地。阿荣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火焰导致阿荣面颈部、躯干以及四肢等处的烧伤达到45%,其中40%为重度创伤面积,入院时,医院已为其进行了气管切开手术。在当地妇联的呼吁下,阿荣已经得到了社会爱心人士的援助,治疗过程顺利、病情稳定。由于阿荣丈夫行为恶劣,触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事发后已被当地派出所拘留,后移交市公安局处理。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规定
在国家基本法律的层面上,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第一次对家庭暴力问题做了规定。婚姻法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家庭暴力的防治做了规定:
(1)总则中将“禁止家庭暴力”上升为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宪法原则的体现,也为今后各地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2)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3)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与施暴者的民事法律责任。
关于家庭暴力与离婚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特别提醒:面对家庭暴力女性应该“站出来”
面对家庭暴力,女性应当勇敢地“站出来”,忍气吞声的态度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在遭遇第一次家庭暴力后,往往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若对此放任不管,恶性事件就成为了必然。因此,受虐待的女性在家庭中处在弱势地位,面对暴力,一定要寻求帮助,要和丈夫、家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保护。
女性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通过妇联、村委会(社区)、法院等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报警,请求警方的人身保护。同时,要特别注意保存家庭暴力的证据,如:(1)报警记录;(2)法医鉴定书;(3)报警时能够反映是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证人证言;(4)到妇联、村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5)施暴过程的照片、录音;(6)施暴者的医院病历;(7)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家庭暴力的女性维权渠道并不少,遭受家庭暴力时,女性一定不要选择忍气吞声,忍耐通常并不会对家庭关系带来转机,反而会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72如果出现乡村黑恶势力,该怎么做?
小故事黑恶势力“兄弟连”一审12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