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年出生于北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城一个小商人家庭。
1714年进语法学校学习。
1716年中断学业,帮助父亲在家庭店铺中工作。
1718年开始担任其兄詹姆斯的学徒,从事印刷业。
1721年开始匿名向《新英格兰报》投稿,并做过该报的临时编辑。
1723年毁学徒契约,徙往费城,成为一名印刷工。
1724年为独立开业赴伦敦居19个月,继续当印刷工。
1726年返回费城,先做一家杂货铺的店员,后又到印刷所工作。
1727年创办“共读社”,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各种问题。
1728年与好友合开印刷所。
1729年创办《宾夕法尼亚报》;出版了《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
1730年和德布拉·里德结婚。
1731年创办费城图书馆。
1732年出版了《穷理查历书》创刊号。
1736年担任宾夕法尼亚州议会文书,组建费城联合救火队。
1737年就任费城邮政局长,改革费城警务。
1743年女儿萨拉出生。
1744年创办“美洲哲学学会”,自任秘书。
1746年发表《平凡的真理》,组建费城的国民自卫队。
1747年通过各种电学实验,在电学理论上作出重大突破。
1748年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议员。
1749年创办费拉德尔菲亚学院。
1751年帮助创办费城医院。
1752年在雷雨天气做电风筝试验;发明避雷针。
1753年因电学研究成果获英国皇家学会的科普利金质奖,被推举为皇家学会会员;被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授予硕士学位。
1754年作为宾州代表出席在奥尔巴尼召开的殖民地代表会议,提出着名的“奥尔巴尼联盟计划”。
1755年任费城国民自卫军指挥官。
1757年作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代表赴英请愿,反对业主在殖民地的免税特权。
1759年被安德鲁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
1760年通过努力使英国王室枢密院决定,殖民地业主的产业必须同样纳税。
1762年被牛津大学授予民法博士学位,同年返回费城。
1763年巡视北部殖民地邮政,开始改革邮政。
1764在作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代理人赴英请愿,反对业主劣政。
1766年在英国下院为废止印花税事答辩,促进了印花税法案的废除。
1767年初次旅法,受到法王接见;受命再任宾州议会代理人;开始筹划实现美洲殖民地西部领土计划。
1768年担任乔治亚州议会代理人。
1769年担任纽泽西州议会代理人,再次访法。
1770年担任马萨诸塞州议会代理人。
1772年当选法兰西皇家科学院“外国会员”。
1773年发表《普鲁士国王赦令》等文章。
1774年“哈金森信札”事发,被解除北美邮政总代理之职,开始与英国政要共同作调和英美矛盾的努力。妻子德布拉逝世。
1775年返回费城,当选为北美殖民地第二次大陆会议代表;担任宾州治安委员会委员;起草宾州宪法。
1776年参加起草《独立宣言》,宣言通过后,任美利坚合众国邮政总长;当选宾州制宪委员会主席;奉大陆会议派遣出使法国。
1778年缔结《美法友好通商条约》和《美法同盟条约》。
1779年受命任驻法全权大使。
1781年成为波士顿的“美洲科学艺术学会”会员。
1783年英美缔结《巴黎和约》,英国正式承认北美13州独立。
1785年返回美国,当选宾州州长(1785-1787年三年连任);发明高架取书器;重续自传。
1787年参加联邦宪法会议,促成宪法通过。
1788年退出政治生活,立遗嘱,继续完成自传。
1790年4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在费城病逝,享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