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不肯下跪的羔羊(闪小说动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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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牛王

林华玉

桃花乡有斗牛的传统,每到农闲季节的腊月初二,四里八村的养牛户大多会牵着自己家的爱牛,前去乡里的大集(那里设有专用斗牛场)参加斗牛,当然,桃花乡的斗牛和西班牙的斗牛不尽相同,西班牙的斗牛是人与牛斗,桃花乡的斗牛是牛与牛斗,准确地说是公水牛与公水牛斗。

作为奖励,胜出的牛儿会获得牛王称号,还有一个套在牛角上的大花环,牛的主人则会获得一万元奖金。

桃花乡乡民阿财家有一头牯牛,身体壮硕,力大无穷,已经赢得了三次牛王桂冠,也为阿财赢得了三万元奖金。

这头不同寻常的牯牛名叫大力王,只是阿财家养着的十几头牛中的一头,他赢了三次比赛之后,就有些飘飘然了,觉得自己比那些牛儿高半个头。这一年斗牛大赛前夕,大力王找到阿财,说:“主人,我已经为你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当然还有奖金,可你为什么还让我和他们……”大力王指了指他的同类,接着说:“为什么你要我和他们这些废物吃一样的食物,吃那些令人厌恶的草?”阿财说:“那你想吃什么?”大力王又指了指趴在门口睡觉的狗,说:“我要和他一样,喝骨头汤,吃猪肉!”阿财说:“可是你不适合吃这些食物……”大力王赌气地说:“你要是不让我吃这些,我今年就不参赛了!”看着顽固的大力王,阿财只好答应了。

从此后,大力王就如愿地喝上了骨头汤,吃上了肥肉。刚开始,他还觉得挺美,可是没过两天,大力王就开始腹泻不止,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斗牛大赛那天,阿财看着奄奄一息的大力王,知道他是依靠不上了,只好另找了一头牛参赛,结果惨败而归,阿财回来后一气之下就把大力王宰杀了。

多数时候,适合别人的东西并不一定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