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武汉某大学一个化名朱力亚的女生对媒体公开了自己感染艾滋病毒的事实,被媒体认为是中国第一位公开自己感染艾滋病的女大学生,后来她曾走进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讲述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她学习成绩优异,是被保送进大学的,在大学里成绩仍然名列前茅,然而,后来和一位外籍留学生热恋并发生性行为后,便感染上了艾滋病毒……
浙江省一个被称为“美女”的女孩子,24岁,两年前大学毕业,在医院进行妇科检查时,发现已感染了艾滋病毒……她曾经有两个男朋友,第一个是上大四的时候,和一位公司的老板,认识没多久就在一起了,“根本没想过健康的问题”,每次发生性关系时,都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到一年分手了;两年前,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3个月后开始同居,“发生性关系时也不采取安全措施”……被检测出已经感染艾滋病毒后,她说:“我不知道是被他们中哪一个感染的。”“说到底,还是性安全的知识太少了……”
据媒体报道,青年学生中已经出现了嫖娼现象。
美国的青少年90%在学校曾接受过关于艾滋病和艾滋病毒感染的教育,而我国半数以上的老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更不要说学生了。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缺乏性教育是青少年感染艾滋病最危险的因素。浙江省疾控中心曾对两所大学开展了“大学生性病艾滋病关联知识、危险意识、性行为及态度的研究”,结论是,大学生群体已经处于性病和艾滋病感染的危险之中,由于未婚同居的现象十分普遍,未婚先孕、流产、性病艾滋病可能会成为未来大学校园内一个严重问题。有关专家为此呼吁,我国应该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建立一套与当前形势相适应的系统、有效的性教育和性病艾滋病预防教育课程。
采访扎记
有人认为,中国对“性”的态度一直是压抑的,其实不然,从春秋时期到北宋初都是比较开放的,到宋明理学之后才逐渐出现了性压抑方面的教条,特别对女性更为严格,而“文化大革命”时期,性压抑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上世纪50年代,整个中国都在扫黄,妓院被关掉,妓女被改造,取得了比禁毒更迅速的效果,这确实是值得夸耀的成就。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性观念的改变,以及传统道德的崩塌,久已绝迹的性交易又以令人震惊的速度蔓延起来。当前,这种现象更和艾滋病毒的传播纠缠在一起,变得更加严峻、更加复杂。
艾滋病可以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据国家哨点监测,1995年以来,10年中暗娼人群中艾滋病毒感染率上升了60倍,云南、重庆、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一些地区暗娼人群感染率已经超过1%,她们在性病艾滋病传播中起桥梁作用。
性病是艾滋病毒传播的重要辅助因素。北京地坛医院曾对1.6万多例来医院进行性病门诊并进行艾滋病毒检测的人员进行分析,发现感染率达1.79%。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传染科主任桂希恩教授在《艾滋病的家庭内传播》一文中指出:“有婚外性行为或多个性伴侣者,常合并感染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可治愈的性病。这些性病患者常有生殖器黏膜破损,而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艾滋病毒含量特别高,故有大量被艾滋病病毒专门侵犯的靶细胞停留在生殖道,极易传播艾滋病。”
深圳社科院出版的《深圳蓝皮书——中国深圳发展报告》指出,深圳仅发廊妹便超过4万人,五分之四来自农村,五分之四承认曾提供性服务,三分之二曾患过性病。而且这些人流动性极强。近年来深圳经性接触感染的艾滋病比例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成为主要传播途径之一。艾滋病逐渐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并且有从流动人口向常住人口发展的趋势。云南除在吸毒人群中呈现艾滋病感染率高水平流行外,在全省三分之二的地区发现艾滋病经性行为传播和流行,孕产妇的感染率也明显上升。
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简单地视性交易为“社会丑恶现象”,对之政治化和泛道德化,并采取“不承认现实”的“鸵鸟政策”,于是至今没有找到科学的、有效的管理办法。全国没有完整的监测网络,没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平时听之任之,特别对那些“高档”娱乐场所,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公安部门不会也不敢去查去抓;对那些低档场所,则往往采取运动式的、突击式的的办法。于是,甲地一开展“扫黄打非”,暗娼们便纷纷“回家度假”,或从甲地跑到乙地,运动过去了,再卷土重来,甚至形成了“越打越多”的奇怪现象和恶性循环。
为了控制性传播,专家们认为,必须树立健康的性观念和安全的性行为。健康的性观念被专家们概括为“健康性观念ABC”,即禁欲、忠于配偶、正确使用安全套三个方面。
国外大量经验表明,使用安全套是降低艾滋病毒性传播的有效手段之一。专家们曾进行过一些对比实验,证明艾滋病毒感染者的配偶使用安全套后被感染的危险可以降低5至10倍。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我国曾经大力提倡过避孕套(即安全套)的使用,但据计生部门调查,安全套的使用率仍然仅仅只有4%左右,控制生育主要是靠妇女动绝育手术或者在子宫内安装节育器。目前,即使在艾滋病毒感染者中,仍有不少人拒绝使用安全套,阻力主要来自丈夫。
在“扫黄”工作中,我国又长期把携带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的罪证,直到现在有的地方仍然如此,这种规定无疑也阻碍了安全套的推广。从各地调查的情况表明,暗娼中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不到30%,主要原因除了客人拒绝、暗娼本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外,也与现行的一些规定有关。
从生理学的角度研究,女性通过性行为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大大超过了男性。据调查,女性性工作者被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是她们把艾滋病传播给顾客可能性的18倍。
贫困、性别歧视以及巨大的“性买方市场”,造成大量妓女的出现,对这种社会问题,首先应该由社会承担责任,而不应该仅仅归罪于一个弱势群体。因此有的专家已经呼吁,我国应该修改有关“卖淫嫖娼”方面的决定。长期研究艾滋病性传播问题的张北川教授认为,正确的办法应该是,加大对强迫、怂恿妇女特别未成年妇女从事性工作的打击力度;打击的重点从对一般的女性工作者转为对利用权势和经济实施“性剥削”的人群;取缔居民区、学校附近的性交易场所;而“对一般因贫困从事性工作的妇女只是通过公共媒体给予一般引导和教育,维护其基本权益,同时加大艾滋病干预力度。”
对待妓女卖淫,世界各国有不同的法律,有的视为非法,有的就完全合法化了。但合法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自流,在这方面泰国便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有研究表明,如果每次性交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有效率可以达到95%以上。泰国性产业发达,曾经是亚洲艾滋病最严重的国家,为了遏制艾滋病的传播,自1991年起,政府开展了全民艾滋病防治运动,总理挂帅,整个政府和社会都动员起来。在妓女中开展了百分之百推广安全套运动,采取宣传教育、免费向妓女发放安全套等措施,卫生部长亲自落实这一工作,以致卫生部长和防病人员都被称为“安全套先生”。对不使用安全套的嫖客、妓女乃至老板都给予重罚,甚至取消营业资格,与此同时,又定期对妓女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感染者立即进行治疗并停止营业。经过认真努力,几年后便有了显著效果,到1995年妓女中的性病感染率已经由30%下降到1%,自1994年以后,艾滋病毒感染率便开始下降。最初泰国每年要投入1亿美元,如今已下降到4000万美元了。而且,在整个防治过程中,泰国的旅游业不但没有受到影响,相反却更加发达了。
2006年5月初南非前副总统雅各布·祖马为自己没有使用安全套就与一位艾滋病病毒检测呈阳性的妇女发生性关系而向全国道歉。法官也认为祖马进行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这些观点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呢?
一位从事艾滋病防治的医生曾到建筑工地上去给农民工发放安全套,他发现当他转身返回时,4个农民工立即围在一起细心地分配着盒里那10只安全套,他被深深地触动了,于是写下了《从农民工分安全套说起》一文,文中有这样两段话:
“说到农民工,就让我们想起娱乐场所的性工作者。前段时间,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公开培训女性性工作者预防艾滋病的报道在网上遭到了猛烈炮轰,有网友甚至提出,是不是让嫖客也接受培训。面对这些反对意见,我们感到我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人权这个问题。《宪法》已经明确提出: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个人依法享有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性工作者同样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作为医生,我们的职责是站在人权的角度上,保护每一个人的健康,这与他是什么身份毫无关系。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禁止农民工去找小姐就会减少找小姐的人,也不会我们允许农民工找小姐就会增加找小姐的人;这个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禁止卖淫而就能消除卖淫行为,也不会因为我们允许卖淫就会使卖淫女大增。农民工的需求、性工作者的存在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一味的用阴暗的目光看待他们,一味地回避、禁止和打击他们,这些都非明智之举。而现实证明,回避、禁止等行为带来的后果可能更为严重。我们中学生的性教育至今都十分落后,学校家长都不敢直面性教育问题,不是避而不谈就是禁止谈论,触及与性有关的话题和事物,担心孩子知道多了出问题。实际上,正是在这种近似封闭的性教育观念下,才导致了中学生性行为增加,少女怀孕、流产增加,导致男科、妇科疾病提前出现在这些孩子身上。而在国外,性教育开展早而得当的国家,中学生意外怀孕的比率逐年下降,而美国在大力开展性教育的同时,也在实施‘真爱等待’的贞操计划,两者并行不悖。”
性交易的兴起目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了遏制艾滋病的传播,我国一些地方的卫生部门曾经对“小姐”们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健康卡”,试行“持证上岗”制度,但由于与现行规定和法律相悖,这种试验中途夭折。目前不少地方的疾控中心呼吁,希望学习国外经验,正视艾滋病性传播这一危险途径,国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改变目前这种放又不愿放,管又管不了的混乱状况。
为了遏制性传播迅速上升的势头,除了对性交易场合进行严格的、科学的管理之外,恢复婚前体检似乎也很有必要。目前各地在婚检和无偿献血人群中都已经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2005年新疆伊宁市恢复婚检后,当年便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上百人,2006年婚检全面恢复后,发现的感染者更多,卫生部门都及时进行了干预和治疗,不但可以防止艾滋病毒的传播,而且对优生优育也大有好处。
高耀洁教授曾郑重建议:
一、 立婚前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制度;
二、 入伍、参军、升学均应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
三、 全国各医院应免费或低价对每个初诊者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
高耀洁说:“以上措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消灭性病时实施的办法,实施后效果明显。”有关方面是否可以考虑她的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