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对于一个国家经济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国家公民以及纳税人,合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
2税的来源与用途——税负归宿
张女士做了30多年的服装设计师,直到不久前她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纳税人,不久前张女士注册了一家服装设计公司,在每个月规定的缴税日的前一天,她都要花好几个小时整理这一个月的报表,原来做服装设计师的时候工资都是由公司直接扣税,张女士从来都没直接和税收打过交道。现在营业额最高的那个月她共计缴纳了1万多元的税款,这已经超过了她以往的年基本工资总额。在别人问及收入的时候,现在张女士已经习惯了反问:“你是说税前还是税后?”
在国外超市买过东西的朋友可能会知道,当你付账后所得到的小票上不仅有商品的价格,还有销售税的多少,但是在国内买东西的朋友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缴了税,其实在国内并不是商品价格多少就付了多少钱,对其进行经济学分析后,我们才发现原来销售税已经包含在商品价格里了。
很多人经常想我们生活中貌似没有太多税收的信息,实际上,税收就隐藏在我们的各种消费中,只是没有明确表明而已。税收到底由谁来付,其实这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即税负归宿。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的最后归附点。即是税收负担运动的最后归附环节,表明全部税收负担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
税负的运动情况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将所缴纳的税款,通过转嫁使税负最终落在其他人身上;二是税负无法转嫁而由纳税人自己承担;三是转嫁一部分,纳税人自己承担一部分。当然不管出现任何一种情形,最后税负总是要由一定的人来承担,归附于其中一个角色身上。
举个例子,在日常消费中,商场卖东西要支付消费税,而商家把消费税计算在商品价格里面了,这样就由消费者来支付,也就是税负,从商家身上转到消费者身上。企业或者个人在获得一定收入后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能由自己承担而无法转嫁给其他人,而对于商场来说只能转嫁销售税不能转嫁所得税。
只要存在消费就会发生纳税,我们每个消费者都是纳税人,税收就来源于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据税收机关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两元钱一斤的面粉,其中包含着大约02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市建设税,三元钱一瓶的啤酒则包含着大约04元的增值税、01元的消费税以及006元的城市建设税。饮食行业中,在餐厅吃饭会有餐费的55%是作为营业税和城市建设税。
我们缴纳的税用在了哪些方面?国家运用税收所得的财政收入,按照国家预算的安排,有计划地用于国家的财政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
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投入的公路修建、城市规划、学校、医疗设施等依靠的都是税收。
总而言之,我们承担了纳税的义务,但是我们所付出的钱同样也是用于提高社会环境,改善我们大家的生活质量。
3我国第一大税——增值税
增值税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很常见,比如你买了一块手表,价值100元,但是现在手表涨价了,变成了200元,你要卖了它,卖了它之后就能赚到100元的差价,不过赚的100元中要上缴一部分税,这就是增值税。市场上商家卖东西都是为了赚钱,赚到的钱需要缴税,这一部分也是增值税。
对于税收,我们已经进行了一个初步了解,而增值税也就是我国税收中的第一大税,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从经济学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也就是由商品价值提高所产生的。虽然增值税是根据商品增不增值来决定的,但是在实际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增值税的计算是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增值。
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也就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格变动还是税变动,清晰明了,有利于制约纳税人的提价动机,也便于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采用价外税的形式,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都能一目了然,消费者从中可以掌控国家调节消费的方向,从而相应地修正自己的消费方向。
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即增值税的对象。而增值税的范围包括货物、劳动以及进口货物,其中不管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都在此列。增值税的主要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假设税率是17%,一家工厂向一家企业购买货物100件,价格为10000元,而工厂在付款时并不是支付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11700元,为什么价值10000元的货物却要多支付1700元呢?这就是增值税,工厂作为购买者,1700元就是工厂的进项税额,而上游企业所获得的这1700元并不是自己所得,而是要作为增值税上缴各税务部门,企业只是代替工厂缴纳而已。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增值税最终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因此增值税也是流转税。事实上不仅仅是最后的销售,商品每经过一个生产环节增值时,按照增值的价值就会收取一定的流转税,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生产流程少的商品增值税就少,因此价格相对就会低一些,而生产流程越复杂的商品到最后所加进去的增值税也越多,价格就相应地提高。
不过为了避免出现增值税的重复流转,增值税往往是根据前后的增值总额进行计算,这样对企业来说,负担的增值税不会因为生产流程而变化,有效地达到了税收公平的效果,使企业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安排都能达到最佳配置。
增值税避免了低效率、征管混乱的情况发生,有利于生产结构合理化,而且增值税的征收过程有效地防止了偷税漏税。从整体着眼只要最后的销售额不变就不会影响增值税的变化,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样增值税,因其退税简单,易于计算,还有利于贸易外销保证了出口商品的竞争水平。
4提高税收有助于禁烟吗——香烟税收
1967年在纽约首次举行了世界吸烟与健康会议,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要吸烟还是要健康,任君选择”的口号,并把这一年定为“反吸烟年”。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把1988年4月7日,即世界卫生组织成立40周年纪念日作为第一个“世界无烟日”。
在1602年,伦敦大主教之死震惊了世界,因为他嗜好吸烟,人们认为他是吸烟致死,于是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发动了禁烟运动,并亲自写了《对烟草强烈抗议》的文告。随后,世界上不少国家颁布了法规,禁种、禁售、禁吸烟草。1639年,我国明朝崇祯皇帝也曾明令禁烟,违者处以劓刑。
关于吸烟危害的第一份世界综合性报告指出:“香烟每10秒钟杀害一个人,估计世界上每年有300万人死于吸烟。倘若烟草消费量维持目前的增长率,那么到2010年前后每年死亡人数可能达到1000万,其中70%的受害者是在发展中国家。”
随着香烟的危害越来越明显,很多国家已经逐步在加强禁烟了,大多数国家都有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尽量降低香烟带来的危害。除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之外,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也采用了一定的措施,即增加香烟的税收。
吸烟所付出的健康成本和危害是远远大于其带来的精神享受的。从理论上讲,提高香烟税收增加了香烟的成本,依照经济学价格与需求的关系,价格提高需求应该降低,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吸烟率,减少香烟需求。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将提高香烟税收作为禁烟的手段之一,但是效果却并不明显,更多的国家吸烟人数不减反增,我国有将近2到3亿的烟民,虽然每年都在提高香烟税收,然而吸烟人数依然高高在上,而且每年都出现大幅度增长。
所有的香烟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是还有那么多人在吸烟,因为香烟本身会带给人一定的兴奋,久而久之,就和吸毒一样上瘾,就不容易戒掉。由于香烟的这种特性,就使得香烟缺乏价格弹性,也就是价格对香烟需求的影响没有太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