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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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徐筱雅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出自《论语·卫灵公篇》,是孔子的经典妙句之一,它的意思是,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在其中所想要表达的一个意思即是“恕”,宽恕别人,宽容别人。

有个姑娘在最近给男朋友的一段对话中,这么说到,她在小时候受到了父母严格的管教,尤其体现在仪礼方面。例如,笑不能大笑;吃饭不能出声;不能将碗放在桌上,把脸凑过去吃,要把碗端起来;吃饭的时候不能看电视,不能翘二郎腿,等等等等。姑娘之所以会说到这个,是因为她男朋友其中的任意一点也做不到。她对于男朋友的行为感到十分的反感,并且告诉他说,她亲姐姐在自己面前吃饭的时候吧唧嘴,她同样觉得很恶心。姑娘的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培养成为一名完全的绅士。

我听完之后,顿时觉得自己汗毛乍起,心里老这么想,姑娘的父母从小就这样约束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将自己未完成的理想强加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更让我感觉到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位姑娘在培养她的绅士男朋友的同时,却在事实中,她同样也无法做到其中的任一点,这不是让人觉得可笑吗?

姑娘所提到的仪礼,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旧式大家族中的一位小姐基本行为规范。对于旧时代的女性来说,这些都是最最基本的素养。但是现在时代变了,我们的思想也必须跟着改变。我们要在思想上革新,并不代表着这些礼仪不需要了,而是不应该让它们如此固守着本来面貌。礼仪不是框架,它的存在意义是指导,而不是束缚。

试想,如果我们在每天笑的时候也被要求只能露出六颗牙齿,因为据说这样形成的笑容是最美好的,那么,会有多少个人能够做得到?又有多少个人愿意去尝试?

我所理解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仅仅停留在“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一样,我认为更可以延伸它的意义,即使是自己想要的,但是自己不能做到的,也不要畸形地去要求别人同样能够做到。因为,当你无法做到你想要要求别人的一切时,你还必须得在对方的面前表现出一副“我能做到”的姿态,这是很辛苦的。与此同时,你必须开始小心翼翼地表现,生怕有一天会露出破绽而遭到对方的嘲笑。无论对方的嘲笑是善意的或者恶意的,在你眼中,都会变成一种最让人感觉尴尬的讽刺。所以,在一开始,如果没有把这样的要求强加在对方的身上,不就少了许多辛苦吗?

我们当中的有些人,羡慕欧洲某些国家的绅士,或者淑女,并且把这样的标准来作为衡量自己的爱人、亲人、朋友的标准。甚至有些人认为,如果他(她)周围的这些人当中如果无法做到这样的标准,那么就是他们没有素质的体现。我觉得,这样的心态,实际上是一种向往上流社会的畸形心理体现。在他们的眼中,上流社会闪耀着的光芒是神秘的,令人憧憬的。于是,这个社会所表现出的彬彬有礼,衣冠楚楚让他们艳羡不已。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憧憬彬彬有礼和衣冠楚楚是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古时以仪礼治天下,首先来说,仪礼是我们这个文明古国所流传下来的传统。我们向往由仪礼而带来的一种高贵,是没有错的。但是,仪礼的成就并不是速成班。我们学习礼仪需要一定的过程,并且在行为上有约束的自觉性,这样才是礼仪的最终养成。

因此,这位姑娘希望男朋友成为绅士的心态并没有错,但是,她在培养一位绅士之前,首先应该看清楚的是,自己本身是否符合了一位淑女的标准?

我们并不需要时刻保持一种憧憬绅士淑女的心态。道家提倡“自然”,即是说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这才是最好的,最适合人类本身的。后来儒家提出了入世观点,大量的人们在入世的同时,谨记了仪礼为先的准则,因此,在他们的一生中过得十分束缚,并不快乐。因为仪礼在那时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指导功效,而变相地成为了一个束缚的紧箍咒。我们需要的是掌握生活,而不是让生活的准则来掌握自己。被掌握的,不能称之为生活,而是执行任务。

所以,我们在要求别人的时候,首先应该看看自己,如果自己不能做到的,首先不要去苛求别人做,同时,也不要苛求自己做。我们应该保持一个宽松的心态,而不是用条条框框作茧自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