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军事战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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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间接路线(34)

直接经验的缺陷、间接经验和间接路线的巨大价值(第一编从公元前五世纪到公元二十世纪这段历史中的战略第一章历史是实际经验)

拿破仑曾经说过在战争过程中“精神物质的比重是三比一”,军事统帅们大多认可这一说法。利德?哈特承认在武器装备低劣时军队的士气也会受到影响,并且如果军队的精力被过量消耗却只能获得微小的利益甚至于招致死亡,而士气也必然会下落,因而“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本是统一而不能彼此分割的。”但是尽管如此,利德?哈特仍然坚持认为“拿破仑的格言还是有其不朽的价值,因为它反映了一个思想,即精神因素在所有军事活动中具有压倒一切的优势作用,它往往能够决定战争和战斗的结局。”这是因为在战争史上,精神因素是经常性起作用的因素,只是其起作用的程度会稍有变化,但物质因素却是经济变化并且几乎在每一次战争中都各不相同的。

人们对于危险反应程度的差异并不是很大的,而不论在何种情形下,“军队遭到突然袭击时,或者在经受饥饿和疲劳时,其抵抗力必将显得差些。”并且“由于心理因素要比物理因素重要,而且它还具有较大的固定性,这就可以导出一个结论,即任何军事理论的基础都必须尽可能地广阔一些。”利德?哈特想籍此证明对于敌军心理上的打击要比正面打击更具关键性作用,从而为间接路线的出场作铺垫。

利德?哈特根据自己对于战史的广泛研究后形成了一种印象,“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进行战争所采取的‘路线’,如果不具有某种程度的‘间接性’,不能从而使敌人感到措手不及,难以应付,那么,也就难于使战争取得有效的结果。”而这种间接路线既有物理性的也有心理性的,“通常都是物理性的,但终归总是心理性的。”故而“在战略上,最漫长的迂回道路,常常又是达到目的的最短途径。”

“朝着敌人所‘自然期待的路线’而以“直接法”去进攻,不管所指向的目标是属于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常常会导致相反的结果。”这就是因为精神比物质因素更重要,因而“一个敌军或者敌国的实力,尽管在形式上取决于军队数量和物质资源的多少,但其最终结果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指挥的稳定性、人们的精神状况和源源不断的物资保障。”

既然朝着敌人所“自然期待的路线”采取行动会使得敌人得以改善姿势增强抵抗能力,而同时增强打击力量又只会过多地消耗力量并且未必能够取得决定性的结果,那么结论即是“在大多数的战役中,使敌人在心理上和物理上丧失平衡,常常是最后打败敌人的一个重要前提。”而为了使敌人在心理上和物理上丧失平衡,就必然要通过在战略上实行间接路线来达成。而间接路线即可能是事先谋划的,也可能是偶然间采取的,并且其所能够采用的行动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在一些人的眼中,战争过程中精神的因素总是要比物质的因素更重要,即便是拿破仑这样伟大的战争天才也不能免俗。尽管克劳塞维茨通过自己对拿破仑战争的研究而得以进行大规模决定性会战是战争的主要手段,但是利德?哈特却宁愿相信另外一种与之截然对立的说法,“卡蒙将军的研究证明,‘迂回到敌人后方’,是拿破仑作战的经常目的和基本方法,所谓‘间接路线战略’,实际上已把这个观念包括在内了,而且比它的范围还更广泛。”

尽管间接路线的确有着其不可被替代的巨大价值,并且在许多战例中也的确曾经起过重大作用,但是一部分人对于间接路线的偏爱连同他们的论述却一直受到信徒们的倍加推崇。我的看法却是,推崇间接路线就如同迷信暴力和正面会战那样,都是极端偏颇的做法。

军事战略的目的、对于会战的理解

利德?哈特将人们对于军事战略目的的争辩概括为,“有些人认为,战争的唯一正确目的就是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另一些人认为,战略的唯一目的就是进行战斗;还有些人坚持维护克劳塞维茨的观点,认为‘血液经常都是胜利的代价’。”而他自己则对上述这些说法都抱有怀疑态度,“事实上,即使把决定性的会战(战斗)看成是战争的主要目的,而战略的目的仍然是要使这个会战(战斗)在最有利的条件下进行。不过,条件越是有利,则进行战斗的成分也就会相对地越少。”正因为如此,利德?哈特遂认为,“最完美的战略,也就是那种不必经过严重战斗而能达到目的的战略----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利德?哈特并不认为消灭敌人武装力量必须通过战斗来实现也并不认为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是必然要选择的手段,“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这一目的,可以在敌人投降后采取解除其武装的方法来达成。而这样的‘消灭’,对于战争目的的达成来说,并不一定是必需的。有时,一个国家只是想维护本身的安全,并不想去侵占别的国家,那么,只要解除了对安全的威胁,也就是说,敌人已经被迫放弃了他的侵略目的,这个国家的目的就可以算是达到了。”的确,就整体的国家战略目标而言,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只不过是用以达成这一整体国家战略目标的选择途径之一,在许多时候也的确存在着其他途径能够用以达成国家战略目标。但是,这并不能否定说在军事战略中的战争不是以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为作战目标,如果我们将国家战略与军事战略当成是两种不同的事物,而这两种事物又各有其运作的独特机理与方式,那么就可以很容易地理解这一点了。尽管军事战略需要在更大的体系层次中服从于国家战略,但是军事战略自身也有着它得以运作的法则,而这些法则之一就是以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为作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