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学术是逐渐繁荣起来的。在南宋初,还是处于战争时期,政治不稳定,经济遭破坏,人民颠沛流离,知识分子同样缺乏安定的治学环境,学术发展的条件不充分。当时虽有程颐的弟子尹焞,杨时等在传播程氏道学,杨时教授于东南,影响尤大,但基本上是承前启后,还谈不上发展。胡安国之子胡宏首开湖湘学派,亦传程氏之学,胡安国的《春秋传》为理学之下刊经典。张九成以禅理阐述理学思想,朱震传象数之学,撰《汉上易传》为象数学名着。但总的来说,此时还是一个学术相对沉寂的时期。此时的学术上的斗争,与政治和朝廷人事关系交织在一起,单线进行:围绕着推崇与禁止程氏学的问题,有两次崇程氏学和两次禁程氏学,前者在赵鼎任宰相时,后者在赵鼎罢相之后。
南宋初崇程氏学,是北宋“元佑党禁”后的一种反弹。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2年)在奸相蔡京的主持下,立“元佑党籍”,士人九十八人列入党籍,受到罢斥,并刻石立碑,示不复用,史称“元佑党禁”。
道学家程颐也被列入党籍,其学术被斥为“邪说”,遭到禁止。靖康之变后,随着蔡京父子的败亡,元佑党禁渐弛。南宋高宗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下诏褒赠程颐为直龙图阁,为其恢复名誉。但在这个褒赠程颐的制词中,对当时“窃其名以自售”的“浮伪之徒”有所斥责,以示区别。在此之后,赵鼎两次出任宰相,都尊崇程颐之学。
“鼎素重伊川程颐之学,元佑党籍子孙,多所擢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十六)“赵忠简为相,尹和靖(焞)以布衣入讲,士大夫多称托伊川门人进用。时号‘伊川三魂’:鼎为‘尊魂’,(王)居正为‘强魂’,杨时为‘还魂’,言时死而道犹行也。”(《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八)这当中也有真假混杂的现象。“赵鼎素尊程颐之学,一时学者,皆聚于朝。然鼎不及见颐,故有伪称伊川门人以求进者,亦蒙擢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十八)这种现象,自然为主张禁止程颐之学者提供了口实。所以,在赵鼎两次罢相之后,出现了两次禁程颐之学的事件,一次是在张浚独任宰相时,一次是在秦桧独任宰相时。这两次禁程颐之学又有所不同,前者禁得并不彻底,而且也允许不同意见进行辩论;后一次才是彻底的禁。
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十二月,赵鼎第一次罢相。其后就发生了关于程颐之学的争论。其中有三种意见,以陈公辅,胡安国,吕祉三人为代表。左司谏陈公辅上疏,指责“在朝廷之臣”(实指赵鼎),“辄以私意取程颐之说,谓之伊川学,相率从之。是以趋时竞进,饰作沽名之徒,翕然胥效,倡为大言,谓:‘尧,舜,文,武之道,传之仲尼,仲尼传之孟轲,孟轲传之程颐,颐死无传焉。’狂言怪语,淫说鄙喻,曰:‘此伊川之文。’幅巾大袖,高视阔步,曰:‘此伊川之行也。’‘能师伊川之文,行伊川之行,则为贤士大夫,舍此皆非也。’”在这里陈公辅不但批评了程颐之徒,而且批评了程颐之学本身,特别是道学家们的“道统”论。陈公辅还进一步指出:“臣谓使颐尚在,能了国家事乎取颐之学,令学者师焉,非独营私植党,复有党同之弊,如蔡京之绍述。且将见浅俗僻陋之习,终至惑天下后世矣。”因此,他要求将“群臣中有为此学”者,“皆屏绝之”。对这个奏疏,宰相张浚代批旨说:“士大夫之学,宜以孔,孟为师,庶几言行相称,可济时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又见《道命录》卷三)这就是说,有孔,孟之学就行了,不必讲什么程氏之学。这个以高宗的名义发布的旨意,是支持陈公辅奏疏的。
陈公辅这个奏疏公布之后,提举万寿观兼侍读胡安国立即上疏反驳。他说:“孔,孟之道久矣,自程颐始发明之,而后其道可学。而至今使学者师孔,盂,而禁不得从颐之学,是入室不由户也。”胡安国这里首先辩护的,正是“道统”论;这里不但批驳了陈公辅,而且驳了圣旨。他还称颂了程氏兄弟及邵雍,张载,“皆以道德名世,公卿大夫所钦慕而师尊之”,要求“下礼官讨论故事,加此四人封爵,载在祀典”,并且“裒其遗书,以羽翼六经,使邪说不得作,而道术定矣。”(同上书,卷一百八;又见《道命录》卷三)都督府(时张浚开都督府于建康)参议军事吕祉的意见,与陈公辅,胡安国各有不同。他上疏认为,六经加上《中庸》七篇,“自汉室至本朝,上所教,下所学,鸿儒硕学,端亮闳伟之士,接武于时,何尝不由此道岂特程颐而后传也。”可见他是不同意“道统”说的。但是,他对程颐还是有所肯定的,“臣窃详程颐之学,大抵宗子思《中庸》篇,以为入德之要。《中庸》曰:‘君子之中庸时中。’程颐之所以得也。”吕祉着重指责的是那些“近世小人”,他们看到程颐之学稍传,其徒杨时“名动一时”,于是就“变巾易服,更相汲引,以列于朝。则曰:”此伊川之学也。‘其恶直丑正,欲挤排之,则又为之说曰:‘此王氏之学,非吾徒也。’号为伊川之学者,类非有守之士,考其素行,盍小人之所不为。“例如,瑞安(今浙江省瑞安县)知县李处廉,”专事货赂,交结权贵,取程颐文并杂说,刊板作帙,遍遗朝士。朋比交口称誉,谓处廉学伊川。“这个李处廉已犯贪污罪入狱。这都是所谓”小人之中庸而无忌惮者也。(同上这次争论发生在张浚当宰相的时候,张浚虽然支持陈公辅的意见,但他还是允许不同意见发表。而且他对程颐的门人也不是采取一概排斥的态度,对待尹焞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原来在赵鼎未罢相之前,曾由范冲推荐,召尹焞到临安来做经筵讲官。尹焞行到九江,得知陈公辅请禁程颐之学,就停止不前,上书辞命,说:“学程氏学者,焞也。”于是,张浚就向高宗继续推荐尹焞。说他在任川陕宣抚处置大使时,得知尹焞拒不接受刘豫父子伪命,长途跋涉,逃到四川。他曾接见过尹焞观其所学所养,诚有大过人者。“建议高宗降旨让尹焞迅速就道,来临安任职。(同上)与此相比,秦桧的做法就大不一样了。他是把程氏之学作为一种罪名,用来排除异己,打击原来赵鼎所信用的人物的。这种打击是从高闶开始的。高闶原是赵鼎一派人物。赵鼎因”和议“问题与高宗,秦桧不合而被罢相(第二次罢相)后,高闶也被斥闲住。在屈辱的绍兴“和议”实现以后,高宗,秦桧为了粉饰升平,决定恢复太学(大学的地址正在岳飞的故宅),并起用高闶做国子司业。高闶卖力地做了此事之后,在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二月上表,请高宗视察太学。他的这个举动,受到了抗战派胡寅(胡安国之养子)义正词严的斥责。胡寅在给高闶的信中说:“及见请视太学之表,寅心惕然,不意阁下有所请而有斯言也。
今关河重地,悉为敌国,园陵暴露,不得瞻守,族宗拘隔,不得相见,土地分裂,人民困苦,不得鸠集,冤恨之气,外薄四海,不得伸雪。
而柄臣(指秦桧)者,方且施施然厚诬天下,自为有大功乎今阁下目睹忘仇逆理,北面事敌,以苟宴安之事,犹偃然为天下师儒之首,既不能建大伦,明天人之理,以正君心,乃阿谀柄臣,希合风旨,求举太平文具之典,又为之词云云,欺天罔人孰甚焉,是党其恶也。人皆谓阁下平生志业扫地矣!数十年之积,而一朝毁之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五十一)胡寅和高闶都是杨时门人,程颐的再传弟子,学术渊源相同,而政治态度却迥然相别,一高一下,一正一邪,不可同日而语。
高闶谀事高宗,秦桧如此,仍不为其所容。在高闶被他们利用之后,就被一脚踢开。在“程氏之学”的罪名之下,秦桧党人对高闶的攻击纷纷而来。先有御史中丞李文会弹劾高闶“录程颐之学,徇赵鼎以邀名”,即罢高闶出知筠州,接着又有右正言何若上书:“自赵鼎倡为伊川之学,高闶之徒从而和之,乃有横渠(即张载)《正蒙》书圣传十论,大率务为好奇立异而流入于乖僻之域,顷缘闶为国子司业,学者争投所好,于是曲学逐行”,他要求高宗“申戒内外师儒之官,有为乖僻之论者,悉显黜之”,高宗认为“若所论甚当”,并指斥程颐“不识大体”;其后,又有御史中丞杨愿大放厥词:“数十年来,士风浇浮议论蜂起,多饰虚名,不恤国计。沮讲和之议者,意在避出疆之行;腾用兵之说者,止欲收流俗之誉;甚者私伊川元佑之说,以为就利避害之计,慢公死党,实繁有徒。愿下臣章,揭示庙堂,俾中外洗心自新,以复祖宗之盛。”这是把伊川学说看成是“和议”的障碍。对这一派投降的胡言,高宗欣然“从之”。(同上书,卷一百五十二)可见,秦桧一党对高闶的攻击,同胡寅时高闶的斥责,是根本不同的。胡寅是斥责高闶为投降派效劳而不合程学之“义理”;而秦桧党人则以程学的罪名来排斥异己,为其投降活动服务。
直到秦桧死后,才有人指出“向者朝论专尚程颐之学,有立说稍异者,皆不在选;前日大臣(抬秦桧)则阴佑王安石,而取其说稍涉程学者,一切摈弃”为偏颇,而主张“精择而博取,不拘一家之说,使学者无偏曲之弊,则学术正而人才出矣”。这个建议得到高宗的赞同,他说:“赵鼎主程颐。秦桧尚安石,诚为偏也。卿所言极当。”(同上书,卷一百七十)至此,程学之禁才稍弛一些。但说秦桧崇尚王安石,纯属无稽之谈。高宗曾同秦桧一唱一和地说:“言者多功朕变法。朕思祖宗之法已善,岂宜轻改”秦桧说:“遵先王之法而或过者,未之有也。”高宗说:“然!”(同上书,卷一百五十二)一味屈膝投降,苟且偷安于东南一隅的高宗和秦桧,岂可与不安于积弱积贫而力求变法图强的王安石同日而语但是,如果反过来说高宗,秦桧是“尊程反王”(《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六节),也是不符合实际的。这种说法,是按照“唯心-保守-投降”的公式推导出来的。程颐学说是唯心主义,但把它同南宋的投降派等同起来,则是没有根据的。作为民族败类的秦桧,并无一定的学术思想信仰,很难把他归到哪一个学派。他反程学是出于政治目的,是为了排斥赵鼎一派人物和实现“和议”。而上文提到的程学的传人,如尹焞,胡安国,胡寅父子,都是具有民族气节的知识分子,而尊崇程学的赵鼎,则是抗战派的政治代表之一。在此以后,道学家中主张抗战者也不乏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