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欧洲]中世纪教育思潮与教育论著选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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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基督教原理》选读(3)

Ⅱ.我们曾说过,灵魂的功能存在于脑里和心中。现在我们将它们的功用加以解释。哲学家们普遍认为,脑主导理性,如明灯之指引,如皇后之管理意志。因为理性有神光照耀,它能给予最好的指导,又富有力量,擅长于管理。反之,感觉则因目力欠佳而迟钝,看不到真理,只看到粗俗不堪的物体。如果欲望服从于理性,就能抵抗感官之诱惑,就不难通过道德和正直的途径而形成意志;若它被感官所左右,就会腐败,以至退化为情欲。

Ⅲ.的确,有时由于被实践的证明所说服,人们便承认,要在心里建立理性的王国是何等的艰难。因为,他们有时醉心于迷人的快乐,有时耽于空幻幸福的联想,有时因过度的情感而激动不已,这些情感就如同柏拉图曾比方的,是将人们拉向不同方向的绳索。因此,西塞罗说,本性燃起的火花,很快就被腐败的观点和邪想的做法熄灭了。

可人们的心灵一旦被这种邪恶的力量所控制,他们便承认,这种邪恶便会变得来势凶猛,不易阻止了。他们也将它毫不犹豫地比作劣马,一旦放弃理性,就会如同脱缰的劣马那样,推翻驭车人,毫无约束地肆意奔跑。但他们也认为,善与恶,毫无疑问,都在我们自己权力所能及的范围之中;因此他们说,做某事与戒绝某事,全在于我们的选择。从另一方面来讲,若是我们可以自由地戒绝某事,也同样可以自由地去做它。但是,我们是自愿地做了我们所做的事,同时也戒绝了我们所戒绝的事。因此,假如我们干了一件好事,如果我们愿意,可以把它忘掉;如果我们做了一件坏事,我们可以不再去做。有些人虚妄到如此地步,他们吹嘘道,我们从神那里获得生命,但却从自身上取得了道德和宗教的生活。因此西塞罗便借着科达的身份讲:因为道德是每个人自己取得的,因此聪明人没有会因为取得道德而感谢上帝的。他说:“我们因为有道德而受到称赞,借着道德我们自己光荣,假如这是上帝的恩赐,就不会如此了。”不久,他又说:“幸运是要靠上帝获得的,而智慧则要出自人类本身,这是全人类的见解。”

这便是所有哲学家的见解,即:人类的理性足以支配一切,意志是服从理性的,因此,它虽可能因感官的左右而向恶,然而因为有自由的选择,我们尽可以以理性作为一切事物的向导。

Ⅳ、在许多的宗教作家中,虽然他们既承认人类的理性被罪恶痛苦地伤害了,又承认意志被腐败的情感所束缚,可他们其中的许多人也附和那些哲学家们的观点。大大地偏离了真理。在我看来,初期的教父们赞美人的力量,是出于恐惧,假若他们公开宣布人类的无能,首先是怕引起那时正和他们争论的哲学家的讥笑;其次是怕给对一切善事已经过于怠惰的肉体一个新的怠惰机会。为了不提出任何在人类看来荒谬的主张,他们使尽力使圣经的教义和哲学家们的信条妥协。从他们的语言上看,他们还是重视后者的意见,给怠惰不留任何余地。克里斯汤姆说:“上帝既然让我们来掌握善恶,他便给了我们选择的自由;他不强求不愿意的人,欢迎愿意的人。”他还说:

“常常坏人若情愿,也能变成好人;好人堕入懒惰,也会变成坏人;因为上帝给了我们自由意志,并未强求我们什么。他给病人准备的药方,将一切交给他来处理。”他又说:“没有神恩的帮助,我们绝不可能做任何合理的事情,因此,除非我们尽力,才能得到天国的恩惠。”

在这以前他曾说:“不能仅仅依靠神的帮助,我们自己也应尽力。”他还讲过相似的一句话:“让我们尽我们所能,上帝会补全其他不足的。”杰罗姆也有类似的言论:“由我们来开始,靠上帝来结束;靠我们尽我们所能,靠上帝补全我们所欠缺。”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在追求道德一事中,他们将过多的东西归功于人;因为他们假设,只有力争克服我们唯一的罪恶懒惰,才有可能将我们从本性的迟钝麻木中唤醒,但他们是否能做到,本书将向你阐明。刚才我们所引用的那些话是极为错误的,这一点很快就会被证实。虽然希腊人,特别是基利苏斯多姆士,竭力赞扬人类意志的力量,但在这个问题上,除了奥古斯丁以外,所有教父们的见解都有偏离差错,含糊不清,使你难于理出任何确定的结论。因此,我们不准备将他们的意见一一理论,兹仅为论辩所需,选出一、二加以讨论。后来的作家们,只想从辩护人性中博得赞许,但都因此而相继陷于谬误。最后,他们只承认人的败坏是在情欲方面,至于意志,则是大致完整的,理性也完全不受影响。同时,他们都宣称--如同奥古斯丁所说的--人们的自然才能都已败坏,而超自然的天赋也被剥夺;然而这种说法的意义,在一百人当中,难得有一人可以略知一二。就我自己来讲,若是要说明人类天性败坏在什么地方,我认为这种语言就够了。然而,最重要的是用心检查,在目前人类天性俱已败坏,超自然天赋已被剥夺的情况下,究竟人们还保留着什么样的才能。这个主题被那些以基督徒为荣耀的人搞得太哲学化了。拉丁人总是保留着自由意志这个名词,仿佛人们还停留在原始的完整之中。希腊人居然毫无羞耻地使用更为狂妄的名词αντεξονστον(自权),表示人类有对自己统治的能力。

因此,既然所有人,甚至包括那些庸俗的人都受了人具有自由意志这杰罗姆(Jerome,?-公元420年),古代希腊学者,写过语法书。

种理论的熏染。那些被认为聪明之人也不知这种自由的范围有多大,就让我们首先检查一下这个名词的意思,然后让我们根据简明的圣经教义,来看看人们具备的从善与作恶的自然能力到底是什么。

什么是“自由意志”?虽然这一说法屡次出现在各作家的着作中,可几乎没有人给其下过定义。奥利根所持的观点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他称其为一种以理性来辨别善恶的能力,一种以意志来选择善恶的能力。奥古斯丁也赞同他的观点,他教导说,理性与意志的能力是在有神恩帮助时选择善,在没有神恩帮助时选择恶。柏纳德在陈述他的意见时,精细而含糊地说,自由意志是不能丧失的意志自由和不可避免的理性判断二者同义的一种抉择。安瑟姆的定义也不明确。他说,自由意志是保护正直的一种能力。因此彼德·伦巴德与他那些经院哲学家们宁愿采取奥古斯丁的定义,因为它较为明确,而且并不排除上帝的恩典。他们认为,没有上帝的恩惠,意志本身是没有什么力量的。可他们又加进了自己的意见,以改进或进一步明确原来的意见。首先,他们同意“意志能力”(arbitrium)指辨别善恶的理性;而“自由”(free)这个形容词是指“意志的作用”

,它是可以从善也可以从恶的。因为自由最应属于意志的,所以托马斯阿奎那说,如果把自由意志称为“自由选择能力”会更为合适。这种能力包括知识和欲望,而欲望的成分居多。我们看到他们正是将意志的能力置于“理性”与“意志”里面。

Ⅴ、他们通常认为那些不属于上帝王国的普通的与外界的东西是由人们的自由意志所决定的,但那些真正的正义,他们则认为是属于上帝的恩赐和灵魂的重生。为支持这一见解,写《论外邦人的蒙召》的作者将意志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感觉上的,第二类是肉欲的,第三类是精神上的;他提出的前二类为我们自己支配的,后一类则是我们内心神灵的工作。这一观点的正误,我们在适当的时候再做讨论,因为我只准备引用他人的观点,而不准备批驳他们。当作家们探讨自由意志时,他们首先并非探究人的外在行为的能力,而是它遵从圣律的能力。虽然我承认后者是关键的问题,可我认为其他的也不可完全忽视,为此,我希望给一个很好的理由。但在经院中流行着三种不同的自由--第一,脱离需要的自由;第二,脱离罪恶的自由;第三,脱离苦难的自由。在三者中,第一种自由是人所固有的,因此无可剥夺,其他两种自由则由于罪恶而失落了。我欣然同意这种区分,但认为将命运与强迫混为一谈则不太妥当。二者之间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重大差异,且留以后再谈。

Ⅵ、我们一经承认,除非有恩惠的帮助--即那种借重生给以选民的特殊恩典的帮助--人就没有从善的自由意志,这是毫无疑问的。有些异端者以为恩惠是平等而随便地给予一切人的,这种见解不值得考虑。人是否完全无力从善,或还有微小的力量从善,目前还不清楚。也许这种微小的力量本身做不了什么,可一旦借助恩赐,便会有所作为。为证实这种见解,伦巴德告诉我们,行善,必须要有两种恩赐的帮助。一种他称为“独作的恩惠”(gratiaoperans),这是叫我们有效地立志为善;另一种他称为“合作的恩惠”

,这是辅助我们向善的意志,我不喜欢这种分类,因为他虽把从善的有效愿望归于上帝的恩赐,然而又暗示人的本性原有向善的愿望,不过没有多大的效力而已。正如贝尔纳,虽认为意志是上帝的工作,不过也承认人自己有自我倾向于善的愿望。可是,这与奥古斯丁的意思相去甚远,虽然伦巴德以为这种分类是从奥古斯丁那里借来的。我觉得那“合作”的说法非常含糊,因而引起了极错误的解释。

他们以为我们同神的恩赐合作,不是因为我们自己有能力拒绝或阻止第一种恩赐,就是坚定地服从它。《论外邦人的蒙召》一文的作者这样说,那些使用理性和判断力的人可以自由地离开恩惠,那些不离开恩惠的人获得赏赐,在那没有圣灵合作便不能行善事上,应归功于那些原来可用自己的意志加以阻止而不阻止的人。我们应当注意这两宗事情,好叫读者看出,我和经院哲学派中较稳重的学者们在见解上有何不同。我和晚期诡辩家的主张更是相左,因为我们和古人的判断相去甚远。然而我们由恩惠的这种分类上可以知道,他们所赋予人的自由意志究竟何所指。伦巴德始终宣称,我们具有自由意志,不是我们在思想行动上为善或为恶有同等权力,而只是因为我们不受强迫而已。我们虽是堕落的,又是罪恶的奴隶,并且只能犯罪,但这种自由并没有减少。

Ⅶ、那么所谓人有自由意志,不是说他在善恶的选择上有同等的自由,乃是因为他是自愿作恶,而非被强迫所作。这自然是极其真实的。可是用如此好的名目去装饰那么微小的事情,是什么目的呢?

人若不是被迫服侍罪恶,成为罪恶的顺从奴隶,以致使意志被罪恶所束缚,那才真是自由了。我讨厌字面上的争议,这对教会只能有害而无利。但荒谬的用词则绝对应该避免,尤其是那些容易引起错误的字句。试问,有多少人听到自由意志而不立刻想起人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又有天赋能力倾向其所好呢?或有人会说,如果告诉人们这话的意思,这一切危险都可以免除了。可相反的是,人心最易倾向虚伪;他们不会因一长篇演讲便接受真理,却会因听信一句简单的话语而陷入迷途。在“自由”这两个字上,我们有很确实的根据。因为差不多所有教父的继承人都忽视了教父们的解释,只研究这名词的语源,以致陷入了可怕的自信。

Ⅷ、我们若承认教父们的权威,就要知道,他们虽然把这个名词当做口头禅,同时却声明,用它时在意义上有一定界限。尤其奥古斯丁毫不犹豫地称意志为奴隶。他在某处明说对否认自由意志的人,极表不满。然而据他所说的主要原因,乃是“不要让任何人借否认意志,来掩饰罪过。”他在别处明白地承认,若没有圣灵,人的意志便随从情欲,为情欲所征服,意志便没有了自由。他又说,当意志为罪恶所征服,本性就再没有自由了。又说,人一旦误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他自己与意志都一同丧失了。又说,自由意志即受奴役,所以无法达到正义。又说,意志若不为神的恩惠所释放,决无自由可言。又说,上帝的正义,不是在律法发布之时所能实现的,乃是在圣灵帮助且意志服从之时,才能实现的(这种意志不是自然的自由意志,乃是被上帝释放了的意志)。他在别处告诉我们这一切的原因时说:人在被创造时,禀赋坚强的自由意志,因犯罪而丧失了。所以自由意志是恩惠的结果。他对那些没有受恩惠而妄以为有自由意志的人,不惜加以痛责。他说:“那些可怜的人在未释放以前,怎能以意志自由自豪呢?如果已被释放了,又怎能以自己的力量而夸口呢?”他们也没有考虑到‘自由意志’这个词表示‘自由’。“主的圣灵在哪里,哪里就有自由。”所以,他们若是罪的奴隶,为何还以自由意志自夸呢?

“因为人被谁制服,就是谁的奴隶”。假如他们被释放了,又怎能归功于自己呢?他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难道他们甚至有自由拒绝不作他的仆人吗?在别处,他似乎反对用“自由意志”,说:

意志是自由的,却没有被释放;挣脱了正义,却为罪恶所奴役。他在别处又重述和应用这个意见,说:人若是脱离正义,乃是由于他自己意志的选择;若是从罪恶中得了自由,乃是由于救主的恩惠。至于谁说,人的自由,无非是脱离了正义的一种解放,这是一个可笑而无意义的名词。所以,谁用这个名词,若用得恰当,我就不反对他。但我觉得沿用这个名词难免危险,所以废除这个名词对教会却较为有益,所以我自己既不愿意用它,也希望凡尊重我意见的人,也不要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