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八年一月大学改制之议,发端于本年一月二十七日之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其时由北京大学蔡校长提出议案,其文如下。
窃查欧洲各国高等教育之编制,以德意志为最善。其法科、医科既设于大学,故高等学校中无之。理工科、商科、农科、既有高等专门,则不复为大学之一科。而专门学校之毕业生,更为学理之研究者,所得学位,与大学毕业生同。
普通之大学学生会,常合高等学校之生徒而组织之。是德之高等专门学校,实即增设之分科大学,特不欲破大浮四科之旧例,故别列一门而已。我国高等教育之制,规仿日本,既设法、医、农、工、商各科于大学,而又别设此诸科之高等专门学校,虽程度稍别浅深,而科目无多差别。同时并立,义近骈赘。
且两种学校之毕业生,服务社会,恒有互相龃龉之点。
殷鉴不远,即在日本,特我国此制行之未久,其弊尚未着耳。
今改图尚无何等困难,爱参合现行之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制而改编大学制如下:
(一)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别为独立之大学。其名为法科大学、医科大学等。
其理由有二:文理二科,专属学理;其他各科,偏重致用:一也。文理二科,有研究所、实验室、图书馆、植物园、动物院等种种之设备,合为一区,已非容易。若遍设各科,而又加以医科之病院、工科之工场、农科之试验场等,则范围过大,不能各择适宜之地点:一也。
(二)大学均分为三级:一,预科一年,二,本科三年,三,研究科二年,凡六年。
上案经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陈校长、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吴校长、北京医学专门学校汤校长、北京农业专门学校洪校长一致赞同,即于同月三十日由各校长公呈教育部请核准。
二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开会议,列席者总次长、参事、专门司司长、北洋大学校长,及具呈各校长。第一条无异议。于第二条,则多以预科一年之期为太短;又有以研究科之名为不必设者。乃再付校务讨论会复议。二月五日校务讨论会开会议决:大学均分为二级,预科二年,本科四年,凡六年;复于三月五日在教育部会议一次,无异议;乃由教育部于三月十四日发指令曰:“改编大学制年限办法,经本部迭次开会讨论,应定为预科二年,本科四年”云云。此改制案成立之历史也。
依上案,则农、工、医等专门学校,均当为改组大学之准备。而设备既需经费,教员尚待养成,非再历数年不能进行。而北京大学则适有改革之机会,于是由评议会议决而实行者如下:
(一)文理两科之扩张大学号有五科,而每科所设,少者或止一门,多者亦不过三门。欲以有限之经费,博多科之体面,其流弊必至如此。今既以文理为主要,则自然以扩张此两科、使渐臻完备为第一义。然为经费所限,暑假后仅能每科增设一门,即史学门及地质学门是也。
(二)法科独立之预备北京大学各科以法科为较完备,学生人数亦最多,具有独立的法科大学之资格。惟现在尚为新旧章并行之时,独立之预算案,尚未有机会可以提出,故暂从缓议,惟于暑假后先移设于预科校舍,以为独立之试验。
(三)商科之归并商科依部令宜设银行、保险等专门,而北京大学现有之商科,则不设专门,而授普通商业,实不足以副商科之名,而又无扩张之经费。故于五月十五日呈请教育部,略谓“本校自本学年始设商科,因经费不敷,不能按部定规程分设银行学、保险学等门,而讲授普通商业学,颇有名实不敷之失。现值各科改组之期,拟仿美、日等国大学法科兼设商业学之例,即以现有商科改为商业学,而隶于法科。俟钧部筹有的款、创立商科大学时,再将法科之商业专门定期截止”云云。旋即二十三日奉教育部指令曰:“该校请将现有商科改为商业学门、隶于法科一节,尚属可行,应即照准”云云。
(四)工科之截止北京大学之工科,仅设土木工门及采矿冶金门。北洋大学亦国立大学也,设在天津,去北京甚近,其工科所设之门,与北京大学同,且皆用英语教授,设备仪器,延聘教员,彼此重复,而受教之学生,合两校之工科计之,不及千人,纳之一校,犹病其寡,徒縻国家之款,以为增设他们之障碍而已。故与教育部及北洋大学商议,以本校预科毕业生之愿入工科者,送入北洋大学,而本校则俟已有之工科两班毕业后,即停办工科。(其北洋大学之法科,亦以毕业之预科生送入本校法科,俟其原有之法科生毕业后,即停办法科,而以其费供扩张工科之用。
(五)预科之改革大学预科由旧制之高等学堂嬗蜕而来。所以停办高等学堂,而于大学中自设预科者,因各省所立高等学堂程度不齐,咨送大学后,种种困难也。不意以五年来经验,预科一部、二部等编制及年限,亦尚未尽善。举一部为例,既兼为文、法、商三科预备,于是文科所必须预备、而为法、商科所不必设者,或法、商科所必须预备、而为文科所不必设者,不得不一切课之。多费学生之时间及心力于非要之课,而重要之课,反为所妨。此一弊也。预科既不直隶各科,含有半独立性质;一切课程,并不与本科衔接,而与本科竞胜:取本科第一年应授之课,而于预科之第三年授之,使学生入本科后,以第一年之课程为无聊,遂挫折其对于学问上之兴趣。且以六年之久,而所受之课,实不过五年有奇,宁不可惜。此二弊也。此亦促进大学改制之一原因。
改制以后,预科既减为二年,而又分隶予各科,则前举二弊可去。或有以外国语程度太低为言者,不知新章预科,止用一种外国语,即中学所已习者。习外国语积六年之久,而尚不能读参考书,有是理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