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大学生人文修养读本
24280500000008

第8章 西方传统伦理思想概述(3)

曼德威尔“私恶即公利”的道德观是建立在“人性自由”的基础上。他们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人的各种欲望和意向,都发端于利己心;不论在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下,人的本性都是极端利己的,他将人与动物的本性相提并论,从动物的本性引出人的本性。曼德威尔认为:人行善的动机无非是两类:一类是出于自我保存,一类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荣誉感,而两者都出于人类自私的本性。统治者审察了人的本性及弱点,用奖惩的办法组织社会,统治百姓。这就是说,对那些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为他人做好事的人,给予各种奖励,对放纵自己的欲望而损害别人的人,则给予惩罚。这样,他不仅揭示了道德与人的自私性的联系,而且进一步揭示了道德发端的社会根源,不仅尖锐地抨击了封建社会道德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而且为资本主义的功利主义道德的确立和发展开拓了道路。

从阶级特征上看,“私恶即公利”说具有资产阶级道德的烙印,从理性特征上看,则表现为形而上学、机械论。曼德威尔把道德放在了实然界,即存在的范围内,这无疑是一个错误。道德要研究的是“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虽然它与“人是什么”有联系,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实然界,一切都是被严格决定的,没有自由的地位;但在应然界,意志、自由起着重大作用。曼德威尔在道德问题上只是揭露和描述人们的动机、行为和关系的事实,而没有告诉人们在现实的条件下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只见实然,而不见应然,这样就取消了道德,否定了道德。

总而言之,霍布斯和曼德威尔的公开的利己主义是“同正在进行斗争的而尚不发达的资产阶级相适应”,反映了资产阶级要求冲破封建束缚,把一切关系变为资本主义关系的强烈愿望。公开的利己主义把道德的基础从神那里,移到了人的自然本性,这在当时对于反对宗教神学具有进步意义。但他们把资产阶级对私利的追求看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推动,这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境地,具有片面性。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问题上,随着资产阶级政治地位的变化,公开的利己主义也逐步演变为合理的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爱尔维修和费尔巴哈。

爱尔维修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爱的,不为别人的幸福、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幸福和利益,个人利益是人类行为价值的惟一而普遍的标准。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把社会公众的利益作为人类行为正确与否的判断标准。如此说来,这两者岂不是矛盾了吗?爱尔维修认为,这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每个人对个人利益的理解正确与否。在他看来,公共幸福是所有人的个人幸福组成的,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公共利益的促进也是个人利益的促进。而且,他所首肯的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必须有一个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如果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他认为是应当受到谴责的。可见爱尔维修主张的是合理的利己主义,即在正确的理解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起来。

费尔巴哈认为,人既然是一个自然界的生物,为维护自己的生命和存在,为了感官的欲望,人必然是追求自我保存的,必然是汲取有利于生命和享乐的东西,避免危害生命和引起痛苦的东西。因此,人的本性必然是利己的,利己主义与人的生命共存亡。但是,费尔巴哈又认为,道德在“我”与“你”的联系中实现,在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必须顾及他人的幸福。利己之中,自然地、内在地包含着利他的要求和趋向,因为人们的利己之心,如果没有他人的参与和协同,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满足的。例如性爱,男女就必须以异性的存在和幸福为前提,才能使自己的利己欲求达到满足。追求个人利益是一个人的权利,而承认别人的利己主义的合法性是一个人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费尔巴哈的这种伦理学称之为“完全的合理利己主义”,以便与极端的坏的利己主义相区别。爱尔维修、费尔巴哈的合理利己主义是对霍布斯、曼德威尔的公开利己主义的补充、修正和发展,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时期感性主义人本传统发展的第二阶段。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时期感性主义人本传统发展的第三阶段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学说的创立是由英国的边沁和密尔(又译穆勒)完成的。边沁以感性主义作为其功利理论的基础,他强调“苦”与“乐”是人类的主人,是功利原则的基础。功利原则是:“当我们对任何一种行为予以赞成或不赞成的时候,我们是看该行为是增多而是减少当事者的幸福;换句话说,就是看行为增进或者违反当事者的幸福为准。”边沁认为,可以通过强弱度、持续性等7条标准,计算出最持久、最确实、最切近、最广泛、最纯粹和最合算的快乐,从而去追求这种最高的快乐、最大的幸福。功利原则就是最大的幸福原则。边沁又指出,功利原则除了求得最大幸福外,还要考虑受益的人数,受益的人数越多越好。因此,功利主义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尽管边沁的“苦乐计算”使人难以接受,但他的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被公认为功利主义的一种标志。这是一句动听的、冠冕堂皇的话,但无法掩盖、回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于是,边沁试图用“合成说”来解决这一矛盾。他认为,社会利益只是组成社会之所有单个成员的利益之总和。这样,个人利益的增加与社会利益的增加是同步的。这种“合成说”取消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质的不同,把两者简单等同。接着,边沁又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代替“社会利益”这一概念。这样,个人去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既是合乎道德的,又是最合乎个人利益的。同时,个人利益的满足,也就促进了最大的幸福。

边沁的继承人密尔重申了边沁的最大幸福主义,但他又对此理论进行了补充,以弥补边沁体系上的明显漏洞。这主要是:第一,指出快乐不仅有数量上的区别,而且还有质量上的差异。他认为快乐的质是首先要考虑的,感官的快乐是低级的快乐,精神的快乐是高级的快乐。人性都是愿意选择高级快乐,甚至为此而放弃低级快乐的。边沁把感性快乐与精神快乐完全等同,无视人的特性,以至于有的人攻击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学是“猪”的哲学。密尔的这一补充无疑对于改变功利主义伦理学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是有利的。第二,肯定了自我牺牲的美德是必要的。边沁认为“个人利益是唯一实现的利益”,断然否定自我牺牲。而密尔虽然试图把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但他清醒地看到现实社会中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并不总是完全一致的,有时,两者也可能产生矛盾。密尔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多数人的利益和总体的幸福,就不得不牺牲个人的利益、少量的幸福,这是完全符合功利主义基本原则的。第三,提出了规则功利主义。边沁认为,为了达到功利的目的,就应该根据他的所谓“苦乐计算”法来选择行为。与这种行为功利主义不同,密尔提出了根据功利目的制定道德规范,并认为人们的行为依此进行,就能达到最大幸福。这样,密尔既强调功利,又重视道德原则,表现出试图统一义利的趋向和努力。这是对功利主义的一大发展。

近代西方伦理思想的人本传统的第二条线索以理性主义为特征。它强调乃至把夸大人性结构中理性要素的地位,并把代表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和黑格尔。

在康德的伦理学说中,理性主义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理性是康德伦理学赖以建立的基础。在他看来,人固然是有感情欲望的动物,但人和动物的区别却不在于感性欲望,而在于理性。人的意志之所以是自由的,就在于它的本质是理性的。理性要把“善恶评价从祸福考虑完全分离开,而把前者作为后者的最高条件”。这样,康德就提出了与感性主义人本传统相反的道德评价的根据,即由动机而不是效果决定行为的善恶。这也就是说,康德把道德的根据和价值标准从主体外、转移到主体内部,从感性的方面转移到理性的方面,使道德的他律变为道德的自律。

康德是个唯动机论者。在他看来,只要人们具备善良的意志,即使没有任何效果的行为也是善的。只有当动机是为义务而义务的时候,一种行为才具有道德性。他的这种“为义务而义务”的动机论与霍布斯、曼德威尔、爱尔维修、边沁、密尔等人的效果论是截然对立的。康德认定,对幸福的欲求、理解和享受,人各不同,时各不同,可以有各种偶然的经验条件所影响和决定,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普遍必然的客观内容和共同标准。因而,把追求幸福作为普遍必然达到的道德律令和伦理本质,没有客观的普遍有效性,是不能成立的。他认为,只有形式——“成为普遍立法的形式本身”,才是道德律令的最高原理。“立法形式”成了道德律令本身,它舍弃了所有的“实质的”道德原理所具有的这样那样的经验性质和感官内容。他说;“德性之所以有那样大的价值,只是因为它招来那么大的牺牲,不是因为它带来任何利益。全部仰慕之心,甚至效法这种人品的企图,都完全依据在道德原理的纯粹性上,而只有当我们把人们视作幸福成分的一切东西都排除于行为的动机以外的时候,这种纯粹性才能被确凿无疑地呈现出来。由此可见,道德愈是在纯粹形式下,它在人心上就愈有鼓舞力量。”从实质上说,康德排除经验、功利的形式道德,完全是一种先验主义的道德学说。

康德试图探索道德现象的普遍必然性法则,维护道德应有的纯洁性和高尚性要求,强调人的尊严和权利,强调人的自由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在德国启蒙思想史上有伟大作用。但是,康德的伦理学只是一个思辨的体系,抽掉了物质动机和实践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是软弱无力的。康德强调“应该”即强调理想,但他的理想又是脱离现实的,在感性世界中无法实现。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谈‘善良意志’哪怕这个善良意志毫无效果他也心安理得,他把这个善良意志的实现以及它与个人的需要和欲望之间的协调都推到彼岸世界。康德的这个善良意志完全符合与德国市民的软弱、受压迫和贫乏的情况。”马克思的这段论述是极为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