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乔之误”表示受人之托,不重信义。则不论托人传递书信、携带衣物、传达口信、或邮寄物书信等,凡传递不到,半途遗失等,均以“洪乔之误”称之。
此典出自《世说新语·任诞》。
晋代有一个人名叫殷羡,别字洪乔,原任京官,有一次奉命到豫章做太守。当殷羡首程赴任时,京都中有很多亲友都托殷羡带书信到豫章,当时殷羡不好当面拒绝,但心里却非常不情愿去为人传递书信。他来到一个名叫石头的地方时,竟把所有的书信都投到河里,并喃喃自语道:“让它们沉到水底去也好,或是浮在水面也好,我都不管,我殷洪乔不是甘心做替人传递书信的信差的。”可想而知,那些书信,被投到水里后,当然不能够到达收信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