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学会第一批到法国的会员,关于在法国勤工俭学的情况曾详告毛泽东,这些信在《湘江评论》连续发表了三封,进一步推动了湖南广大青年留法勤工俭学的运动。当时在溆浦办小学的向警予,就是受这个刊物和这些信的影响,毅然离开家乡来到长沙,从而认识了毛泽东,并参加了新民学会。
《湘江评论》被查封以后,毛泽东和学联的工作人员住在岳麓山湖南大学筹备处,继续革命活动。各校学生会的周刊仍坚持出版,在他的领导下,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学生周刊联合会”,各周刊派一个代表参加,每周开会一次,商议如何在宣传内容上步调一致。湘雅学生会办的周刊《新湖南》,比较起来,在各校周刊中水平较高;这时因暑假期间,写稿人少,刊物难以继续办下去。主编龙伯坚便约了编委李振翩、张维一道去找毛泽东,请他接编这个刊物。“他们三人同毛主席约定在图书馆见面。说是报纸阅览室,实际上是一间破烂不堪的屋子,里面放着一张长桌,几张板凳。进入屋内时,看见毛泽东一个人全神贯注地阅读报纸……毛泽东答应任《新湖南》的总编辑。”自第7期起,这个周刊继承了《湘江评论》的精神。每期都有一篇较长的政治论文,毛泽东写了许多文章。好多重大问题,他早就将材料收集好了,思虑成熟,两三个小时就可以写一二十张稿纸,往往大家在旁边谈话,讨论问题,他就一边写成了。
关于毛泽东主编以后的《新湖南》的内容,我们现在只能从《新青年》第7卷第1号以下的介绍中,得知一点概貌:
“《新湖南》周刊的内容,自从第7号起,已与以前大不相同,请看第7号刷新的宣言就知道。本刊第7号以后的宗旨是:一、批评社会;二、改造思想;三、介绍学术;四、讨论问题。第7号以后的本报,同人尽其力之所能,本着这四个宗旨去做,‘成败利钝’,自然非我们所顾。因为我们的信条是:‘什么都可以牺牲,惟宗旨绝对不能牺牲。’再看第7期内容,其中精彩真是不少。最重要的是如‘社会主义是什么?无政府主义是什么?’洋洋数千言,说的很透。又有评假冒新招牌的《新中国》杂志,及‘哭每周评论’、‘工读问题’等,都是很好的。”
北京《晨报》1919年11月25日的“长沙特约通信”,这样介绍《新湖南》:“湘雅医学校发行的《新湖南》,内容极为完备,并且为《湘江评论》的化身,所以魄力非常充足。”
张敬尧后来将所有这些不利于他的期刊统统查封了。《新湖南》挣扎到第12期,终被封闭。1919年10月以后,毛泽东再想利用一种期刊,宣传新思潮,介绍马克思主义,同张敬尧作战,就完全不可能了。但是他仍利用湖南《大公报》等报纸,继续发表了许多文章和随感录等短文,对张敬尧的黑暗统治以及不合理的封建制度,予以侧面的揭露或正面进攻。
1919年11月14日,长沙发生一件新娘在花轿中自杀的事情,顿时震动了整个社会。这位新娘名赵五贞,是一个女学生,她极不满意父母的包办婚姻,强迫她嫁给一个有钱人家。她做过许多反抗都无效,因而出嫁之日,在花轿中以剃刀割颈自杀。第二天,长沙所有报纸都登了这件新闻;有的还发表评论,说死者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者。
反对吃人的礼教,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是五四时期文化思想战线的一个主要方面。当时在这方面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关于妇女解放和婚姻问题。《新青年》以及一切进步报刊,都热烈地讨论这个问题,如鲁迅曾为此写过许多篇鼓舞人心的小说和论文。这个问题是当时广大青年首当其冲的问题之一;许多男女青年自己都有一页伤心的婚姻史,有的人还因此才最后走上革命的道路。湖南自然也毫不例外,刊物报纸常常讨论妇女问题和婚姻问题。周南女校由于校长朱剑凡是一个革新派,在五四运动中,提倡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学校呈现一派新的气象。由周敦祥主编、学生会出版的周刊《女界钟》,“大半是讨论‘妇女解放’、‘妇女劳动’诸问题”。据周敦祥回忆,毛泽东曾为这个周刊写过好几篇有关妇女问题的文章。
毛泽东感到这是一个很大的事件,认为这个惨案是万恶的封建社会造成的,应趁此机会,“大做文章”。因此,在事件发生的第三天,11月16日,湖南《大公报》便刊出了他写的评论赵女士自杀的文章,指出:“赵女士的自杀,是环境逼着她求死的。”环境是社会、母家和夫家,她被围在这三角形的三面铁网之中,“无论如何求生,没有生法”。这件事的发生,是由于“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他号召大家来讨论这件大事;他认为各种学理,必须伴着活的事件来讨论。自11月16日至28日止,13天之内,随着舆论的展开,各种意见的提出,关于这个事件,他在湖南《大公报》共发表了七篇论文和两篇杂感。长沙各报对这个惨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许多教育界、新闻界的人士都参加了,青年学生写的文章尤为激昂慷慨,《女界钟》在毛泽东的指导下,为此出了特刊,对旧式婚姻的罪恶作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围绕这个事件,形成一次对封建社会及其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大讨伐。
有些论者光责备母家、夫家不该包办强迫,而放松了对整个旧社会的批评。也有的人认为这种自杀行为是软弱的消极的行为,说赵女士“为何不逃亡”?关于如何改革旧的婚姻制度,有人提出折衷办法:“儿女自行择合,经父兄鉴定”,或“由父母择合经儿女的许可”等。针对这些观点,毛泽东将批判的重心放在整个社会,指出母家和夫家固有直接责任,但是罪恶来源仍是社会。这个“万恶的社会”,“它可以使赵女士死,又可以使钱女士、孔女士、李女士死;它可以使‘女’死,又可以使‘男’死”。如果社会好,家庭要制造罪恶,也没有机会。所以根本问题在同这个旧社会作斗争,改革一切旧的制度和恶习。文章指花轿为“囚笼槛车”,痛斥中国封建的、迷信的、腐败的婚姻制度。文章说:“必须打破父母代办政策。”“‘讨媳妇’、‘选快婿’,都是父母专为自己打算。《礼记》上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子不得宜其妻’,便是丢脱儿媳的恋爱问题,专以媳妇干奴隶工作的铁证。”“必须打破媒人制度。媒人以‘拉合成功’为根本主义”,“只务‘拉拢’,不顾‘说谎’”。“往往结婚之后,驴唇不对马嘴。”“错已铸成,只好将错就错。”“尝推原媒制之来,系由于男女界限太隔;故欲废媒制,首要彻底的撒开什么男女大防。”还要解决“婚姻上的迷信问题”。迷信最大的就是“婚姻命定说”,什么“月老牵丝”、“天作之合”、“百世修来共枕眠”之类;“婚姻拉拢不拉散”,否则,“定遭天谴”;极无道理的“指腹为婚”、“襁褓择配”,也由此派生;此外,还有“合八字”、“订庚”等小迷信。“把一对男女,用这些迷信绳索,将他们深深地捆住。”因此,在婚姻问题上,文章鼓励青年们起来同社会奋斗,自己绝对主办自己的婚姻,“夫妇关系,完全要以恋爱为中心”。
文章对死者寄予无限的同情,讴歌这种“不自由,毋宁死”的反抗精神。“吾人所以尊敬壮烈的自杀”,有两个原因:一是敢做人不敢做的事,一是反抗强权的精神。当然,作者并不是赞成自杀,自杀是由于“社会夺其希望,吾人应主张与社会奋斗”、“与其自杀而死,毋宁奋斗被杀而亡”;“截肠决战,玉碎而亡,则天下之至刚至勇,而悲剧之最足以印人脑府的了。”当时全国出现了好些有名的自杀事件,引起舆论界的评论,《新青年》上就刊登过这类专文,可是陈独秀等人写的《自杀论》,为纵论中外古今自杀现象的“学术研究”。毛泽东《非自杀》的论文,则是合乎辩证观点分析社会现象的范例,从社会到个人,从伦理到心理等方面,对于含有社会意义的自杀行为,予以合情合理的批判和分析。1919年12月7日的北京《晨报》,曾刊文评介“长沙赵女士在彩舆内自杀一事”,文中特别介绍了毛泽东《打破媒人制度》与《打破迷信》两文的鲜明论点。
虽然没有自己直接掌握的刊物,在张敬尧的残暴统治下,毛泽东仍然利用报纸,对旧社会的罪恶进行有力的抨击。
驱张运动
张敬尧的昏暴统治日益为湖南广大人民所不满,人民的愤恨有加无已,一致认为“张毒不除,湖南无望”。青年学生和部分教育界人士是这个怒潮中的先锋队伍。毛泽东精确地估计了当时的内外形势,顺风张帆,中流掌舵,将五四前后以反日反卖国政府为中心的群众爱国运动,逐渐转为反对军阀的驱张运动。
湖南人民为什么这样痛恨张敬尧呢?
自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篡夺政权,中国形成南北对峙局面,湖南就一直是南北军阀争夺的焦点之一,是南北军阀混战长期拉锯的战场。1912年以后的七年中,湖南曾三次被北洋军阀统治,其中尤以张敬尧统治时,人民受害最为深重。
皖系军阀张敬尧是在1917年至1918年间,直皖联军同湘桂联军作战,南败北胜后,于1918年3月进入湖南的。在他统治湖南的两年中,完全采取了类似帝国主义侵略殖民地的残暴手段,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无所不用其极。1920年初,湖南各界驱张代表团在北京活动时,曾向当时的北京政府控诉张敬尧祸湘十大罪状:纵兵劫抢;滥发纸币;盗押矿产;强种鸦片;摧残教育;暗罪公民;钳制舆论;私加盐税;勒索军饷;伪造选举。
关于纵兵烧杀劫抢的情况,“湖南各界人士痛斥张敬尧祸湘罪行”的控诉书这样沉痛地说道:“七年(1918年)5月之后,醴陵全城万家,烧毁略尽,延及四乡,经旬始熄;株洲一镇,商户数千家,同遭浩劫;攸县黄土岭一役,被奸而死者,至于女尸满山。杀人之多,动至数万。而兵听劫掠,地无不遍。人民流离转徙,至今未复。死不能葬,生无可归。岳州、宝庆各处,大半烧残,十室九空,不忍目睹。然此犹得曰,战时不常及远地难制也。长沙一城,军署(按指张敬尧的督军署)所驻,白昼抢劫,无日无之。其弟张敬汤,强买商物,不给分文,事尤屡见。而所派清乡队,在乡获‘匪’,动押亲族或团保取赎,每赎一人,勒索千元、数千元不等,皆有据可证。人民乱后萧条,重遭敲剥,卖妻鬻子,不能应供,而暴兵三五成群,下乡搜索,横行闾里,无日或宁。凡此纵兵殃民之结果,以致农不得耕,商不得市。”
这一幅惨苦的图景,全是如实的写照。打开当时湖南的报纸一看,虽然经过张敬尧的严密控制、检查,仍然连篇累牍地记载着北军的种种暴行和人民的深重痛苦。北军肆无忌惮地骚扰,最为人民所痛恨。如军队过境,必掳人夺船,人掳多了就代兵背枪,掳少了有的累死道旁;必放肆劫掠,鸡鸭猪牛,一衣一物,都不得免;必强奸妇女,敲诈银钱,稍不如意,就纵火焚屋。因此,群众一听说“北兵来了”,无不竞相“跑反”,即使在雷雨之夜,也要走避山中。
关于张敬尧操纵金融、滥发纸币、勒索商民的情况,“控诉书”有如下概述:“湖省历设湖南银行,以纸币周转。张督到湘,废湖南银行,改设裕湘银行,吸收现金。其弟敬汤,复设日新银号,操纵市面,运买铜圆往汉,获利无算。张督又尽将湖南银行纸币四千余万元作废不用,设惠民彩票,饬各县派发,以收湖南银行纸币,并勒买现金。及彩票开签,民间中者,又多不照发。以是湘民往日之现金,既悉被吸收,所藏之纸币,又尽遭废撤,金融枯塞,无以为生。”当时充斥湖南市面的滥票子,名目繁多,除湖南银行发行的以外,还有湘西银行,湘西债票,湘南军用票,广西银行,甚至还有军阀个人名义发的军用票、借债票等,此外,还有新旧铜圆票一万万串。张敬尧以收回市面滥票为名,发行“惠民有奖券”,每张按银洋5元向全省商民硬性摊派,人民怨声载道。当奖券举行开奖仪式时,有人在开奖台上贴一对联:“惠而不知为政,民欲与汝偕亡”,以示公开反抗。后来张又发行一种金库券,勒令各地按亩推销。“控诉书”列举的张敬尧其他经济掠夺大宗,还有以下几项:盗押矿产,将水口山铅矿押与外人;白铅炼厂押与美商;与英商订约,将全省矿产抵押三千万元。湖南纱厂则拍卖给天津商人。张自兼湖田督办,盗卖湖田一万二千亩。擅运私盐,不断加高盐税。此外,更征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控诉书”所列第九条罪状为勒索军饷等情:“勒索省城及各县绅民,供给饷银,动辄数千万,湘乡一县,勒捐军米至五万石。又尝勒民出米百万石私运至津,售与日本。迭经湘绅抗阻,文电确凭。又逼提中华汽船公司华盛轮船,以已定勋臣,改名勋华,据为己有。各县田赋每一元率加二角以及五角,或径加倍征收。”田赋税收需缴现金,银行可按法价易银,商民则不能以法价兑现。因此,滥币成灾,现金绝迹,百业凋残,物价飞涨。一石米需钱一百串,一斤盐需银四两。真是“人非淡食,即属绝粮”。老百姓怎么活得下去呢?
张敬尧本人鸦片烟瘾很重,他所率领的部队也被称为鸦片军。强迫湖南人民种鸦片一事,引起极大的公愤。“控诉书”说:“张督烟癖甚深,军署上下及所部将卒,多数有瘾,相习成风,烟禁大坏。近更勒民种烟,每四百亩,种烟四十亩,每亩抽税20元。长沙一县,发烟种至四万包。最近武昌鲇鱼套车站,扣留张督由奉天运到烟子四十五袋,迭经各方呈诉,外人抗议,通国执言,狱卒被张督强迫运去。”
教育界也同样受到严重摧残。张敬尧进入湖南时,军队即占驻长沙各学校。此去彼来,徙迁无期。如第一师范师生400多人,只剩下教室3间,寝室2栋。乙种工校,工场被占,不能实习,学生餐宿,都移至校外。长沙师范,校具损毁无余。北军驻校,常常毁坏房屋器具,甚至将图书当柴烧,拿仪器耍把戏,终日喧哗,妨碍学业。公立学校受到的最大威胁,还是经费无着。按原来的教育经费。张敬尧只发一二成。1918年秋季以后,开学几个月,张不发一钱。到年底时,许多学校借贷一空,至于断炊。有的学校,名义上发了个把月经费,到裕湘银行领取,竟是收回待毁的滥票子。这年11月,长沙9所公立学校校长以经费无着,学校即将涣散,曾联合向“张督”缴印辞职。五四运动以后,有些校长,被迫离湘。北军尤其仇恨学生,时常加以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