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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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制度与法术

政治制度中,有一些是制度,有一些只能叫做事件或法术。制度和法术的区别是:

制度指政而言,大抵制度是出之于公的。在公的用心下形成的一些度量分寸是制度。

法术是些事情或手段,不好说是政治。出之于私,没有一定恰好的节限。有所谓的方法与权术,二者之间不能仔细分。

一个制度的建立,当然有许多复杂的关系,总不免夹带有当时的一些私意。要说建立一个制度,而绝对的大公无私,不仅古代历史所未有,就是将来的历史,一个国家建立某项制度,而绝无人事关系,绝无私心夹杂,这样的希望还很远。不过公私之间应该有分量的轻重。汉代,西汉可以说是制度,东汉多半出于光武帝的私心;唐代,可以说是建立制度;宋代,有许多只算是一种法术;明代,许多只能说是一些事情,不能说是一些制度。清代,可以说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明代,并在明代制度里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以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由满洲部族的私心出发,于是可以说清代只有法术,而不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