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中对孩子进行教育,既要尽早开始,又要从严要求。“严是爱,宠是害”,这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经验。对孩子进行严格的教育其实也是爱孩子的一种方式,对孩子严格是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而宠爱孩子往往会耽误孩子的前程。
以严为爱,就是要对孩子严格要求,严加管教,促使其奋发图强,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的前途,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这是对孩子的爱。反过来,对孩子娇生惯养,百依百顺,任其所为,这就是所谓的溺爱。过分的宠爱孩子就是对孩子的爱变了质,并不是真正的爱孩子,溺爱孩子的结果往往是葬送了孩子的未来。
“溺”有过分和淹没的意思。过分地宠爱娇惯子女,就等于淹没子女。对此,古人有许多至理名言。《三字经》上讲:“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荀子说:“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导之以道而勿强。”这里的“面”即“湎”,就是对子女不能溺爱。颜之推讲得更具体。他说:“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惧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反奖。”这些话的意思概括起来,就是说父母对子女既要慈爱,又要威严,不能因疼爱而放松教育。如果在衣食住行方面都一味顺着孩子,如该制止的不制止,应批评的不批评,必养成大恶。看起来是爱,实际上是害。
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纵观历史,凡是被过分宠爱的孩子,十之八九是不能成器的。《左传·哀公六年》上提到“孺子牛”的故事,说的是齐景公十分宠爱他的小儿子荼,成天守在儿子旁边,拣最好的食物给他吃,挑最好的衣服给他穿,生怕风吹着,人吓着。为了讨荼的欢心,齐景公双手撑地,装成一头牛,口里叼着绳子,让儿子拉着他满地爬。突然荼被绊了一跤,猛地一牵动绳子,把当“牛”的父亲的牙齿拉掉了好几颗。荼在父亲的百般娇纵下,什么本事也没有,光会吃喝玩乐。齐景公临死前,准备立荼为太子,继承王位。可是大臣们都不同意,荼的几个哥哥更是耿耿于怀。等齐景公一死,大臣便串通荼的哥哥阳生发动了政变,把齐景公的这个宝贝儿子给杀掉了。
在历史上,类似这样因宠子而招致失败、酿成悲剧的事例不少。三国时的荆州牧刘表,有两个儿子,一个成天疑虑猜忌,只求保身之道,无心习文练武,成为无能之徒;一个自恃有宠,专横跋扈,沉迷于声色犬马之中,成为草包饭桶。刘表死后,刘琮继承他的职位,曹操率兵一到,立即举州投降。他正如曹操所嘲讽的那样:“如同豚犬耳!”和刘表父子同一时代的袁绍也吃了“宠子”的亏。袁绍当时在北方算得上是赫赫有名的一霸,占据着冀州、青州、幽州、并州四州之地,实力雄厚。可是官渡之战中,却以十万大军败在仅仅有两万人马的曹操之手。袁绍大败,除了政治上的原因和战略上的错误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溺爱儿子达到了不顾大局、贻误军机的程度。官渡之战前夕,正当曹操积极进行对袁作战的准备时,在徐州突然发生了刘备联袁反曹的事件。曹操为了避免两面受敌,便只留少部分军队驻守官渡,自己亲率大军东进,攻打刘备。这时袁绍手下的谋士们建议袁绍抓住这个有利时机,乘机袭击曹操后方,可袁绍却因为自己的爱子正在生病,留在家里守候,不肯出兵,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眼睁睁看着曹操打败刘备后重返官渡。儿子的病虽然好了,可良好的战机却白白失掉了。官渡之战失败后,袁绍仍有一定的实力,如果袁军内部同心协力的话,还可以和曹操相抗衡,等待时机反攻。可悲的是,袁绍集团不是将帅争兵夺权,就是父子兄弟之间各自树党,相互倾轧。袁绍的异母弟袁术“与绍有隙……兄弟携贰,舍近交远”。其根源也是由于袁绍过分宠信小儿子袁尚。本来按照封建制度的惯例,应立长子为嗣,接替职位,可袁绍却听从他的后妻刘氏的话,打算废长立幼,让大儿子袁谭和二儿子袁熙领兵驻守外地,把袁尚留在身边,百依百顺地宠爱着。袁绍一死,袁尚自立为主,袁谭不服气,兄弟为争位大动干戈,后来发展到袁谭向曹操投降,借兵对付袁尚。曹操借此机会,利用袁氏兄弟的矛盾,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把袁谭、袁尚一个一个地消灭了。
历史上一些在政治舞台上很有影响和声誉的人物,在家庭教育方面,却是个失败者。原因主要是对子女过分宠信和溺爱。过分地宠爱孩子,最终使孩子走上错误的道路。明代中期名臣杨士奇,才能卓越,名噪朝野。史官们称他“玉质金相,通达国体”,“保身济主,有大雅之明哲号”。可他的儿子杨稷,却是个恶贯满盈的花花太岁,最后被依法处斩。杨稷走上犯罪之路,与杨士奇的宠爱有直接关系。杨稷小时候,娇生惯养,长大之后,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欺压百姓,草菅人命。不但受害的老百姓接连告状,就连朝廷中的一些官员也实在看不下去了。有的将情况上报给身为少傅的杨士奇,请他对儿子严加管教。可杨士奇舐犊情深,总不相信别人的话,反而把那些官员给他的信拿给儿子看。杨稷一看,怒火中烧,反咬一口,说这些官员都是诬陷他。杨士奇相信儿子说的话,并任由他恣意妄为。这样一来,杨稷更加有恃无恐,横行霸道。有人把情况报告给了皇帝,皇帝问杨士奇,他回答说:“我儿子是好的,主要是他手下的人教他干坏事。”并且还一味袒护。直到杨稷发展到残害“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时,“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杨士奇也因此积忧成疾,卧床不起。史书评论说,杨士奇本来是个位高权重,很有本事的人,可是“晚间溺爱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
宠爱子女的父母,总想着孩子长大了会“知恩图报”“待父母以孝敬”。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对孩子小时候不从严管教,教其走正路,长大以后往往出“逆子”。对孩子从小溺爱,子女长大以后不但不会对父母知恩图报,还有可能会对父母长辈不敬、不孝、不仁、不义。历史上“杀父弑君”一类的事,不少都是小时候受到娇生惯养的贵族公子少爷干的。北宋宣和年间的权臣蔡京,对他的儿子蔡攸十分宠爱并一味放纵。蔡攸长大后凭借老子的权势,当了开封府的官,深得宋徽宗的赏识。他为与自己的父亲在皇帝面前争宠,竟自立门户,明争暗斗。一天蔡攸回到家,见蔡京正与客人谈话,便过去握住他父亲的手像诊脉一样,问道:“大人,你的脉势舒缓,身体是不是有病?该退职养老了吧!”蔡京回答道:“我没有病,你别急!”蔡攸走后,来客问:“刚才你儿子这样做是什么意思?”蔡京气愤地回答道:“你哪里知道,他是想让我早点退休回家呢。”之后,父子俩只要有机会,就都在皇帝面前说对方的坏话,互相拆台,被世人嘲笑为一对父子冤家。
“严是爱,宠是害”,凡是懂得这个道理的人,一般都对子女有个正确的态度和严格的家庭教育。但是对孩子严格并不等于要打孩子,对孩子实行体罚。我们虽不赞成对孩子娇惯溺爱,但也不提倡实行“棍棒政策”。爱要爱得在理,严要严得有方。不但我们现在不提倡体罚孩子,就在古代,也有的父母意识到不应该对孩子实行“棍棒政策”。那么古人有没有在这一方面堪称典范的呢?清朝的郑板桥算得上是一个。
郑板桥是清朝时期人,是“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曾任山东范县、潍县的县令,又是书画家、文学家。他52岁才得一子,应该说是“富贵人家”的宝贝疙瘩了。可是郑板桥对这个宝贝儿子并不娇惯,他另有一番“爱子之道”。这可以从他在潍县做知县时给家弟的两封信中看出来:“吾五十二岁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人。凡鱼餐果饼,宜均分散给他,大家欢喜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另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夫读书中举进士得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可将此书读与郭嫂,饶嫂听,使二夫人知爱子之道在此不在彼也。”
在另一封家书中,郑板桥用耳闻目睹的事实,阐明了为什么在溺爱中成长的富贵人家的子弟,大都是庸庸碌碌、无所作为,“而立学有成者,多处于附从贫贱之家”,这一“富贵足以愚人,而贫贱足以立志”的道理,进而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妄自尊大,而要用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
从郑板桥的这两封家书中不难看出,郑板桥的爱子之道有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目的明确,把教子“明理做个好人”放在第一位,培养孩子从小要有热爱劳动人民、同情劳动人民的品质,而把“读书中举进士做官”看成小事。这一点是一般的封建士大夫难以做到的。二是严而有方,针对富贵人家子弟一般轻浮贪玩,看不起劳动人民、有盲目的优越感等通病,具体地给孩子们指出为什么对别人家的儿女不能凌虐的道理,怎样正确地对待家中佣人儿女、同学、老师及贫家的儿女。这样一来,就把严格要求和耐心说服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既不同于溺爱,又不同于压服似的严教。这种爱子之道是很值得我们今天当父母的仿效和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