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人生的五个问题:莫洛亚生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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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政治与经济(4)

我们的个人主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具有一些为我们的经济秩序所独有的组织形式和总体结构形式。在这种体制下,资本主义精神是可以理解为纯粹的适应的结果,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那样。资本主义制度迫切需要人们投身于赚钱的事业,这种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完全适应这一制度,并且与在经济斗争中求得生存的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今天已经不存在把获取财富的生活方式与任何单一世界观进行必要联系的问题了。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不再求助于任何宗教力量的支持了。尽管时至今日我们仍能感到宗教企图对经济生活施加影响,然而这种不正当的干预已经微不足道了,已经不能与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相提并论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商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确实有着决定他们的观点和态度的趋势。谁要是不使自己的生活方式适应资本主义成功的状况,就必然破产,或者至少不会发家。但是所有这些都是近代资本主义在它已经取得了支配地位,已经摆脱了旧有支柱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但是,只有当近代资本主义与近代国家日益强大的力量联合起来的时候,它才得以摧毁了中世纪经济生活准则中的那些陈旧腐朽的形式。我们暂且还可以说,在近代资本主义与宗教力量的关系上大概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考察到底是不是,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这一情形。把赚钱看做是人人都必须追求的自身目的,看做是一项职业,这种观念是与所有那些时代的伦理感情背道而驰的。这一点几乎无须证明。“你们很难使上帝满意”这一教义在当时已经与教会法规合而为一了,并且已经直接用于评判商人的活动了。圣·托马斯将追求财富的欲望斥为卑鄙无耻(这一用语甚至还用来指责那种不可避免的因而在伦理上是完全正当的获利),他的这一论点在当时被奉为真理。同样,上面这一教义(像福音书中关于利益的章节一样)也被视为真理。因而,与社会大多数人所持有的那些更加激烈地反对财富的观点比较起来,这一教义实际上已经包含着天主教教义对财政势力的相当程度的妥协了。而在意大利的一些城市,教会已经与这些财政势力建立起了十分密切的政治关系。但是即使在这一教义较好地调节了实际情况的地方,人们的那种伦理感情也从来没有被彻底征服(例如佛罗伦萨的安东尼就是这样)——那种为获利而获利的活动归根结底是一种可耻行为,这种行为之可以被容忍,仅仅只是因为现世生活的一些不可改变的需求而已。

当时的一些道德家,特别是一些唯名论派的道德家,把经过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事业形式当做不可避免的东西来加以接受。他们还力图证明这些事业形式,特别是商业,是正当必要的。虽然他们的内心不无矛盾,但他们还是能够把商人的勤奋努力看成是利润的合法来源,因而能够给予这种勤奋努力以道德认可。但是,占据着统治地位的教义则把资本主义获利的精神斥为卑鄙无耻,或者至少不会给予这种精神以积极的伦理认可。像本杰明·富兰克林采取的那种伦理态度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最重要的是,这是资本主义集团自身的态度。只要他们不肯放弃教会的传统,他们毕生从事的工作充其量不过是某种在道德上毫无建树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一直得到容忍,可是这种工作却与教会有关高利贷的教义之间始终存在着互相抵触的危险,单就这一点来看,它就对拯救构成威胁。各种资料表明,富人们往往在临终之际将巨额钱财捐献给教会,用以补赎自己良心上的愧怍,有时甚至还将他们过去从负债人那里巧取豪夺来的高利退还给原主。上述情况,连同那些人们常常加以非难的异教倾向及其他倾向,只有在商业贵族中那一部分业已摆脱了传统的人们中间才不存在。但即使是那些怀疑主义者或对教会不以为然的人天生下来也迫不得已要这么做,因为这样就能够保证他们免遭身后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测,因为(至少根据上面这一人们普遍持有的观点)对于教会戒律的永恒的顺从足以保证他们死后得救。在这里,他们行为中那种在参与者本人看来是与道德无关的或不道德的性质便显而易见了。

——马克斯·韦伯《教会传统与商人的勤奋》

改造社会非常艰难

婚姻与家庭,虽然有时间和空间的变化,终究还是相当稳定的制度。反之,我们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则是摇摆不定的了。本能原有必然适应的自动性,在此亦给过于新奇的情景弄迷糊了。我们这个时代,物理学家和化学家可以在几十天内使风尚与贸易为之骚乱。人类感受着贫穷的痛苦。他们缺少米麦,缺少衣服,没有住房,没有交通。许多新奇的力量发现之后,使人类得有以少数劳作获得大量生产的方法。这种征服应该是幸福的因素了。但社会只能极迟缓地驾驭他们的新增力量。因为精神和意志特别衰弱之故,我们在充实的仓廪之前活活饿死,在阒无人居的空屋前面活活冻死。我们知道生产;可不知分配。我们所造所铸的货币把我们欺妄了,束缚了。犹如在小车时代建造的木桥给运货汽车压塌一样,我们为简单社会设计的政治制度,担当不起新经济的重负,需重造了。

但若相信这再造的大业可以很快地完成的话,便犯了又危险又幼稚的大错误。几个夜晚可以草成一个计划,但要多少年的经验、修改、痛苦,才能改造一个社会。没有一个人类的头脑,能把种种问题的无穷底蕴窥测周到;更没有人能预测到答案与前途。

自由与威权的矛盾

一切团体行动必须有一个领袖。不论是为战败一个敌人或为铺设一条路轨,人类本能都昭示出应当服从一个人的命令。但一个不知规律的领袖,对于一切个人的幸福与安全,都是一种危险。因此,威权与自由两种似乎矛盾的需要,便发生了与人类社会同样古老的争执。民众随着情势之变迁,依违于两者之间。他们需要完成什么艰难的事业时,便倾向于威权;一俟事业告成,又换了自由的口号。

这种转变的例子很多,封建制度与君主集权都是从封建以前的无政府状态中产生的。虽然也有苛求,它究竟被人民接受了,因为在那时代,它代表民众的救星。一俟社会秩序回复之时,要求更大的正谊的欲念,又使人类向法律向君王向议会请求保障了。封建制度并非以强力勒令愤懑的民众遵守的制度。在未被憎恨之前,它亦受人祝祷过来。愤懑是从成功中产生的。故在18世纪时,专制政体最初获得信任,继而被怀疑,终于酿成革命。法律是为生人制订的,它和人类同时演化,同时生长,同时死灭。

一个国家的形式,若能把行动的威力,尊重私人生活的态度,改换失时的制度以适应新环境的机能等,熔冶得愈完满,其生命也愈持久。如英国那样孕育、转变的君主立宪,在l860年左右,确能适合上述的三重理想。它尊重法律,同时亦顾及个人的幸福。那时,它很稳定,因为在民众愤懑时,它具有保护安全的活塞。

在政治上如在经济上一样,一种健全的机构应当有自然的反应。如19世纪时限制选举与议会制的君主制度中,财政的活塞似乎是切实有效的。选民是纳税人。纳税人自己监督着岁出,遇岁出过巨便立予制止。但那种制度究竟不完全,因为没有大众的代表。这些大众,在那时唯有借了暴动与叛乱来作宣泄愤懑的活塞。于是,在法国是一场革命,在英国是一种妥协,把普选制确定了。这种制度,在很久的时期内使一切公民幻想着真的获有参政权了。以普选选出的议会不止一个“常设的反叛机关”,代表着国家真实的力量,有拳有枪,使大众不必再在街上揎拳攘臂,亲自出马了。

在相当时间内,这种机构运用得很顺利。以后,有如永远不能避免的那样,种种冲突使它越出了常轨。这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一、机械的发明,不独改变了经济制度,且把国家警卫力的性质也变易了。维持秩序的方法,集团的力量,与科学发见,人类信念同时改变了,以致制度的优劣,须视变化无定的媒介物而定。在浑身盔甲的骑士显得不可伤害,坚固的城堡显得不可侵犯的时候,唯有封建制度能够维持秩序。射击火器与炮弹的发明,使君主专制代替了诸侯分霸,以后更由大众来推翻君主政体。威尔斯(Wells)在今日预言,种种新式武器、飞机、铁甲车等,使一般优秀的技术家具有制服大众的能力,将来可以重新形成骑士制。更加上广播思想的方法(电影、无线电),能使一个党魁或政府领袖在公共集会以外向群众宣达意旨,几乎如在古代共和邦中一样的容易。

二、普选与国家膨胀混合起来,产生了财政上的愚民政治。今日监督国家支出的,已不是以议员为代表的纳税人,而是享受利益的人了。“无代表,不纳税”,曾经是英国德谟克拉西的第一句口号,亦是使议会制普遍化的公式。我们则无代表的纳税人与不纳税的代表兼而有之了,因为缴付最重的赋税的是少数人,大多数的选民是不纳直接税的。于是最安全的活塞之一给闭塞了。在选举能够直接确定纳税问题时,纳税人的自然反应是有效的。故一个小县、一个小社会里的行政,往往管理得很好。一朝由一种陌生的、遥远的政权来分配恤金与俸给时,街上的平民便看不到纳税与权益之间有何关联了。国家预算与收入尽量膨胀,超过了一切合理的界限。国家把借以为生的社会吞噬了。纳税人失去了天然的政治自卫力,不是反抗便是逃避。

三、腐化是与人类天性同等古老的一种罪恶,但在自由经济中,便不容易侵入组成真实社会的小组织。各人主持着自己的事业,利益与道德是融合一致的。定购机器的实业家,采办货物的商人,在他们自己的买卖中是不取佣金的。反之,国家或大公司的订货或补助金,若其支配权落在一般不负责任的领袖手里时,腐败的弊病即不能免,因为他们的私人利益和受着委托的公众利益是分得很清的。最诚实的人能抵御物质的诱惑,但法律是不应当为诚实的人订立的啊。再若舆论这活塞能自由发挥功能,危险也就小得多,但舆论正是那些以欺妄获利的人造成的。民众很少批评精神,故少数活动分子不必如何操心,即很易操纵他们。富人们受着愚民政策的威胁时,便把他们的天然武器、金钱来自卫。现代的玛希阿凡(Machiavel)叫这些富翁在利益之上蒙上一副“善人德性”的面具。如柏拉图所描写过的一般,民主政治自然而然演化成金钱政治。

四、政权的混乱把鉴别力、生活力、监督力的最后元素也消灭了。以理论言,在一个议会制的政府中,人民选择代表,代表选择执行政权的领袖,即那些统治国家的阁员,而舆论更以所选出的两院来间接监督阁员。但事实上,代表们由于一种无可克制的习惯,很快成为麻木不仁的职业者,他们以各种要求来代替他们的监督。阁员们受着干求的压迫,又被议会和许多常设委员会弄得疲于奔命,唯有努力延长自己的局面,而非治理国事了。

于是,当社会解体,国家被召去承继如是棘手的事业时,它亦没有威权,没有适应时势的反动力,没有连续一贯的计划。

自由和集权之间

如果思想真会传染的话,它从一个地方传到另一个地方时,亦能变形。制度成功之后,常使名字与象征具有一种暗示力,而那些名字口号即以渗透作用深入邻国。“帝国”、“恺撒”这些名词,直至两千年后的今日还保有相当的力量。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姿态、字汇,被全世界抄袭了去。但无论哪一个民族,尽管自以为承受了别一个民族的组织,实际上总以自己固有的民族天才把别人的组织改变过了,这天才即是他的历史的机能。法兰西共和国,不论它自己愿或不愿,确是继续着路易十四与拿破仑的“集中”事业。在德国,罗马的法西斯主义变成了异教的,狂热的,极端的。词汇的混淆,造成了思想的混淆,令人相信使用相同的名词即能造成相同的制度。

多少谈论议会制度的人,不论是颂赞或诅咒,似乎都相信制度在一切采用它的国家内都是相同的。事实上,从英国输入法国和美国的制度,在三个国家中各有特殊的面目。不列颠宪法以解散议会权为基础,这便构成了执行政权的人的威力与稳定,又如各大政党对于领袖的忠诚,各个政党领袖共同对于君王的忠诚,也是英国宪法的基础。在美国,总统成为权力远胜英王几倍的独裁者,但他是选举出来的,而它的议会也远没有英国下院般的权力。法国的个人主义,则使稳固的政党组织变得不可能,一桩历史上的事故,例如麦克·马洪的冒险的举动,使解散国会这武器成为无用。可见即在国家内部,未经任何新法律所改变过的宪法,亦会受着事变的影响而演化。

因此,把民主和独裁,自由和集权对峙,好似确切固定的形式一般,是完全不正确的。我们可再说一遍:一切制度,随着自然的节奏,在自由与集权之间轮流嬗变。没有一种民主政治可以不需威权,也没有一种独裁不得大多数被统治者的同意而能久存。塔列朗(Tal—leyrand)曾言:“有了刀剑你什么都可以做,但你不能坐在刀剑上面。”没有一个领袖,单靠着卫队,不得大多数国民的同意或至少是不干涉态度,而能创造一种持久的政体的。最显赫的威名,也不能使一个领袖把他的民族导向违反本国历史传统的路上去。邻国新政体的成功,能以传染与模仿之力,左右一个依违于自由和集权之间的国家的政治生活;但经过了一番迷离歧途的痛苦之后,它仍将继续它固有的历史传统。

——莫洛亚《论政治机构与经济机构》

什么是完美的宪法

把法律加以简单的更动,是否能在国家生命上发生深切的影响?症结岂非尤在国民的灵魂而不在法律么?

在有些时候,信仰确能为法律之所不能为。在我们的弊病中,道德原则的衰落,也确应当和制度的衰老负着同等责任。梵莱梨在《孟德斯鸠全集》序言中,叙述人类在繁荣时代怎样会遗忘成功的秘诀——道德,而在忧患重临时又怎样会重新去称颂那些社会必不可少的美德。克莱蒙梭曾谓,一个强毅果敢之士,在公众情操期望威力之时,可以不必涉及法律而径以领袖的态度统治。但此种因情操剧变而发生的更动,唯有改革制度方能维持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