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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烽火逃兵》

青山埋瘦骨,无名最英雄——评:烽火逃兵

正值抗战七十周年之际,军事题材,特别是抗战小说,成为了一个热点,这期间,写的人很多,相对签约率也很高,但客观的讲,写的出色的少。以往扫榜,点评了一些,基本给出的评价都不高,以砂砾清水为主,一度我自已也很困惑,抗战题材到底应该怎么写,网络小说,真的写不出脍炙人口的精品佳作吗。幸运的是,经作家香蕉在作品中的推荐,看到了这部《烽火逃兵》,一看之下,竟是不忍释卷,挑灯夜读,读后的感触颇多,那么,就在这里,分享一下,一部抗战神作,应该如何来写。文华与砂砾的差别,到底在哪里?

(一)小说的布局

说到小说的布局,经常有人会拿出凤头猪肚豹尾来作注解,但知道是一回事,做到又是另一回事,特别是凤头,竟然被一些人功利的归纳为所谓的黄金三章,签约定律,这样的理解,只能说是过于片面。

白居易在新乐府中,有一句话特别的生动,叫做:“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好的作品,开篇不但要有凤头,更要有文眼,一个好的开篇,不但要吸引读者的目光,更要体现出整部作品的风格和灵魂。

那么这部作品的开篇是如何做的呢,整部作品的文眼又在哪里。呵呵,且听我慢慢的道来。

本书的开篇,是以1937年的松泸战役为背景,以国民革命军67军为实例,但是却把一段文字,隐藏在作品相关之中。在《蒙冤五十年的67军》中,作者写道:

“在八年的抗日战争中,国民革命军阵亡了八个军长,其中七个都在抗战胜利后入驻‘忠烈祠’。但是,有一个人,背着‘投敌附逆’等莫须有罪名,蒙冤五十年。一直到一九八二年,才被追认为烈士。他就是国民革命军第六十七军中将军长吴克仁。”

一段沉封的历史,一份含泪的伤情,一曲铁血的悲歌,一位蒙冤的英雄,没有什么能够比这些更能打动人心,国破山河在,铁血铸英魂,整部作品的风格,就这样以一个隐喻的形式,先入为主的影响了读者,这注定是一个充满悲情的故事,描写的是一位不一样的英雄。

接下来,主角的出场,同样是应合了这一主题,

胡义:从小就是个胡子(东北民间称呼土匪叫胡子),十七岁投了东北军,东大营讲武堂十一期甲级学员,入关后任师直属机枪连连长,少校军衔,津浦路阻击日军的时候重机枪连全连覆没,就活下来他一个,上级认为是他指挥布置不利导致重机枪连覆没,遂降级为上尉,调任督战队,结果又私自放跑了十几个战场上的逃兵,因此免除一切职务军衔,彻底变成个兵了。

一位曾经的少校连长,被连连降职,最后沦为了普普通通的一个大头兵,在他的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而身处大战前的67军,在一场注定失败的战役之中,作为一名小兵,他又能如何作为,如何选择。

这样的一个开篇,不由让我想起了另一部佳作:《亮剑》,主角同李云龙一样,都是有性格,有故事的主角,这种先抑后扬的风格,正是我所喜欢的,这让我对于故事的后续,充满了期待!所以说作者为这部作品,开了个好头,就如同清代李渔所说的:

“开卷之初,当以奇句夺目,使人一见而惊,不敢弃去。”

凤头说完了,再来说说猪肚,当今的网文的一个普通现象,就是注水,那些所谓的大神,基本也都是水神,为了能够保证更新字数,水章的本领个个出神入化,炉火纯青。大神如此,其它的中神,小神,老手,新人等等就更加不用多说了。

这部作品,最让我佩服的地方,就在于后续的情节发展,几乎章章都有看点,有亮点,一读下去,就放不下手。写作战时奇谋异策,写生活时写意抒情,就连吃个饭,也能写的鸡飞狗跳,选个班长,也能写的搞笑离奇,这就是水平,这就是作者对于情节发展把握的功力,正应了猪肚那种丰满,充实的要求。

至于豹尾,作品还只是刚刚开始,距离结尾还早,就不多说了。

(二)人物的塑造

网络小说,人物塑造的好,作品基本就成功了一半,而对于抗战题材,人物的塑造,又恰恰是最难的,一方面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家都是写英雄,写的多就不免雷同,写作角度无非就是个特种兵出身,空手白刃,百步穿杨。都在玩穿越,拥有后世的知识和记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看得让人审美疲劳。

另一方面,如果想要另辟蹊径,写一个不一样的人物,则是雷区密布,红线网罗,真想要写的话,不但要有水平,更要有胆量,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慨就在于,作者敢于挑战传统,塑造了一群不一样的英雄。

一:主角胡义

这个主角真是太坏了,坏到什么程度呢,我来给你们举几个例子。

土匪出身,战场上做了逃兵就不说了,逃亡途中,强暴了一名八路情报员。加入八路队伍之后呢,更是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经常性地把禁闭室当宿舍。为什么呢,再来看看他的功绩:

杀俘,虐俘,为了提升新兵士气,主动抓了一个鬼子当药材,给新兵泄愤。

杀百姓,为了攻克敌人的碉堡,不顾前面百姓组成的人墙,主动射击伤亡了五名普通民众,借以攻下阵地。

杀同志,被敌人追击,前无进路,后有追兵,他竟主动向友军投掷手雷,借着暴露对方,吸引敌人,掩护自已撤退。黑夜混战,两军交锋,自已的另一个连队,一排枪打死了他两名队员,他回过头一通机枪扫射,杀了对方七名战士,虽是误伤,但也算是个污点。

其它的还有什么抢大户,装土匪,杀人绑票之类的,就不多举例了,但就是这样一个坏人,却让我感动,让我觉得真实,成为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这是为什么呢?不解释,想知道自已去看。我只能说一句话来总结,作者写出了一个真实的主角,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人,通过这个人,写出了现实的无奈,战争的残酷。

二:再来说说主角手下的几头烂蒜

主角到了八路队伍后,出任九班班长,从此江湖有诗为证:“二连狠,三连红,傻子去九班。”在同志们的眼里,九班就是个乌烟瘴气,傻子才会去的地方。这个从班组成员的外号就能看出来。“缺德丫头,骡子,流鼻涕,傻子。。”

(1)先说说缺德丫头红樱,这个倒霉孩子,虽然只有十二岁,但因为是红军遗孤,让团长,政委宠得是无法无天,横行霸道,人小鬼大,心狠手辣,跟着胡义学本领,第一件事就记住了一枪要人命,事后补一枪。

应该说对于红樱这个人物,作者的写作手法是有些先贬后褒,先抑后扬的,开始稍稍有些小压制,一直看到红樱打枪那一章,一个风一般的精灵,才突然间跃然纸上,可爱的让人心痛。

子弹终于上膛,小丫头随后摘下了头上的帽子放在一边,使两个羊角辫脱离了束缚翘立在风里,微微晃动着。然后向前伸直了右手臂,竖起大拇指,眯起左眼,隔了一下又睁开左眼闭起右眼,一副老神在在。

小丫头终于把头低下来,她的瞄准姿势也与众不同,小脑袋向右侧枪托方向扭歪得厉害,导致扎在左边那个小辫高高地翘了起来,竖在了空中,随着风的吹拂摇摆晃动着。

从这一章开始,这个古怪精灵的小丫头算是彻底地写活了,每每看到红樱这个名字,心中想到的首先就是那飘荡在风中的羊角辨。这个人物在我心里扎了根,此时此刻,才真正的代入到了主角,全心全意,只想去呵护这个精灵,宠着她,惯着她,保护她不受伤害。看到这个小丫头在流泪,心会莫名的痛。

(2)再说说骡子罗富贵,这小子长的人高马大,熊一样的身材,老鼠一样的胆量,原本是黑风山上的土匪,后来跟随着胡义参加了八路,但一直是觉悟最低的一个人。打仗想着逃跑,打完就先去收敛财物。

但就是这样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在最关健的时候,可以为了班长去拼命,可以为了丫头去流血,他看似鲁莽,却又心思活泛,一面不求上进,一面就又狡诈地挑拨马良和流鼻涕争斗,胡义给他的评价很客观,因为罗富贵怕死,所以他活得比别人都细心。这个人物,如果做个比喻,就好象是西行路上的二师兄,如此真实,如何不让人喜爱。

(3)流鼻涕的刘坚强和溜须拍马的马良

这两个人放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的性格截然相反,是天生的冤家,今世的对手,因为这两个人的塑造,让这本书的情节,增添了很多生动的矛盾和冲突。

刘坚强性格倔强,死心眼,讲原则,不会变通。马良呢,头脑灵活,但过于圆滑,他崇拜班长胡义,处处模仿,有时甘愿端茶送水,溜须拍马。

两个人从一开始就明争暗斗,争班长,争主攻,谁也不服谁,可是就在这些不停的争斗中,读者不经意地发现,情节展开,环境变化,两个人也都成长起来了,变得更加的理性和成熟。这真是一种很有意思的写作技巧。

(4)傻子吴石头是真的傻,新兵训练后,居然还不会敬礼,分不清左右,甚至不会说话,不会与人交流。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傻的忠心,傻的单纯,活的如同一块石头。而从另一个方面,也反衬出了主角胡义的知人善用。因为吴石头祖传是挖井的,他就用他来作工兵,因为他有臂力,就用他来做投手,因为他忠心,就专门让他来保护小丫头。所以说,傻人有傻福,吴石头表示很快乐。

一个如此没有原则的班长胡义,领着手下这群奇形怪状的士兵,他们之间如果没有发生许多好玩的事情,你会相信吗?

更不用说除此之外,作品中还塑造了性情豪放,专门同九班对立的二连连长高一刀,冷淡克制,同主角爱恨纠葛的苏青;两重人格,好酒贪杯,生活邋遢,工作严谨的周医生;风流倜傥,赌博成性,自私自利却又能带着一丝人味出来的狗汉奸李有才。。

可以说作者笔下的人物都不是什么完美的人,因着不完美所以才让人感觉真实,因着真实的人物展现出来的真性情,才会觉得可爱可敬。对于人物的塑造,作者非常擅于细节描写,往往通过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就能把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

比如就算是一个小小的配角,一个偶尔出现的龙套,友军的王朋王连长,出场次数不多,台词没有几句,但就凭着《军人膝下三千粮》的一章,就把这个人物活生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噗通——

两个膝盖重重落了地,在地面上砸出两个浅坑,溅起一小片淡淡的尘土,然后被地面上的微风掠走。

王连长跪了,当着他自己全体手下战士的面,给胡义跪了。他跪得笔直,昂着脸,干裂的嘴角极不自然地抽动着,声音里带着微微颤抖:“我,求你了,分给我们一半……已经好些天了……我们团长也……我,我只是……想让我们全团……都能吃几顿饭……我……我知道你们……可我……”

军人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面对友军的粮车,抢不能抢,放就面临全团可能会饿死,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当着全体战士的面,跪下了,放下了自已的尊严,放下了军人的骄傲,可是,却看的让人潸然泪下,正所谓:“青山埋瘦骨,无名最英雄!”

(三)独特的写作风格和特点

每一个成熟的作者,都会形成自已独特的写作风格和写作特点,这源于作者自身的阅历,日常的积累,以及技巧的成熟。为什么说独特呢,就是不易模仿,甚至于不能被模仿,这才是大神与仆街的区别,让那些想着靠抄袭模仿,签约成神的作者们,抻脖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1)专业的知识

作者对于军事方面的知识底蕴,让我叹为观止,心悦诚服,我感觉作者可能有过从军的经历,而且是位骨灰级的军事迷;因为文中无论对于武器装备,军事体系,战斗技能,战术安排,都充分体现出了两个字:“专业!”

比如摘一段书中的描述:

胡义旁若无人的靠墙盘腿坐下,迅速解开纽扣脱下上衣平铺在潮湿的地面上,把机枪平放在大腿上;拔出弹匣,左手压住卡铁,右手提起扳机座颈部,转动枪身,左手再提起枪管提把,两手同时向后抽出枪身;压下枪托底部的定位片,转动底板盖,取出附件盒、通条;拨动表尺座后的拨柄,打开受弹机盖,扳开导弹板,推出枪管固定栓,握住枪管提把,向前抽出枪管;用附件盒中的手锤和冲子,敲出机匣后的连接销,抽出枪尾,取出复进簧;利用装填拉柄向后抽出枪机框部件和枪机部件;从枪管上取下两脚架,将枪架翻转,拆下立轴螺帽的开口销,拧下立轴螺帽,松开方向紧定手柄,分开上下架,最后将弹匣中的二十发毛瑟步枪弹也一发发退出来,顺序排在一旁,这才深吸了一口气。

看到这段文字,简直太挑战模仿者的神经了,一般写个抗战文,百度一下武器的口径,射程,参数什么呢,就足以装逼扮专业了。尼玛这可倒好,直接把枪给拆了,又是卡铁,又是定位片的,这可如何是好,百度都找不到地方。

像这样专业的段子,文中还有很多很多,看过之后,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字:“服!”

(2)历史的独特韵味

当今写抗战题材的作品很多,但基本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写不出兵的魂魄,二是写不出历史的韵味。兵的魂魄就不多说了,没当过兵的人,很少能体会到那种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一群没出校门的学生,参加过两天军训,就自以为可以写抗战文,写出来的只能是那种孤胆独侠,变态超人。

再说说历史的韵味,旧时代的军人是不同的,他们大多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理想,不懂得什么大道理。很多时候,战争对于他们而言,就是简单的活下去。而有的时候,为了活下去,往往不择手段,所以,写抗战时期的军人,写那段时期的历史,就得写出那种独特的韵味。具体是什么呢,我总结就是一个字:“痞!”

具体看一段本文的开篇:

十几个银元散乱的摆在中间,二排长呲着大黄牙叼起一根烟,伸手提过地上的煤油灯,拧开顶端的遮盖,凑上脸过去吧嗒吧嗒点燃了烟,美美的深吸了一口,笑嘻嘻的催促坐在对面的汉子:“我说连长,你倒是快投啊?我这就是一对六,又不是三个六,至于把你吓成这样吗?”

三连连长,个头挺高身板挺壮,浓眉大眼四方脸一个东北汉子,此刻正输得满头大汗,抬手解开两颗胸前的纽扣。“老子最后的两块大洋都在这地上了,事先拜拜菩萨不行吗?你催个屁!”话毕双手合十叨咕了叨咕,把手心里的三粒骰子晃了又晃,猛地甩在地上的陶碗里,叮叮当当蹦了半天,一二五……

“不玩了不玩了,他娘的,你这个骗钱的,下了车老子就让你们二排打主力,我让你乐个够。”连长往后挪了挪,靠在车厢上,抓过地上的皱帽子直扇。

这一段的描写,让我想起了另一部抗战题材:《我的团长我的团》,开头同样是以一群兵痞出场,通过生动的人物描写,体现出一股浓郁的黄土风情,看着这些人物,就如同看到一张张褪色发黄的旧照片,看到这里,不由深吸一口气,发出一声感叹:“写的好,这才是真正的历史小说。”

(3)对于情节的把控

一部好作品,首先要能吸引人,也就是所谓的代入,其次要能打动人。说起打动人心,可能让人发笑容易,但让人流泪就难了,能够做到感人泪下,基本就算是佳作了,但如果能让人又哭又笑的是个什么水平呢。

本书的作者,对于情节的把握,对于氛围的掌控,对于情绪的调动,就达到了一种游刃有余,炉火纯青的境界。就还是以刚刚那一章《军人膝下三千粮》为例。

上文说道:王连长为了粮食,不惜当众一跪,胡义也只能留下转身离开,所有粮食全部留下,牛车奉送。这一章写的非常的催人泪下。可是到了下一章呢,就变成了“祸不单行抢夺鸡”说的是胡义他们班,走到一处山梁想要休整,却巧遇了同是独立团的二连,两个兄弟单位时隔数月不见,碰头之后,没有嘘寒问暖,战友情深,竟是转头就跑,上演了一出你争我夺的抢鸡大战。

一时间,如万马奔腾,步伐卷起的烟尘遮天蔽日,声势浩大,蔚为壮观,气势汹汹,刀光凛凛,杀气腾腾。天下无敌的高一刀,一往无前的尖刀二连,气吞九班如虎,壮哉!

?再看前面,狼狈逃窜的九班,盔歪甲斜,辙乱旗靡,溃不成军。曾经威风八面的独立团煞星胡义,此时也望二连披靡,奔逃如风,悲哉!

夕阳下,荒山里,九班逃,二连追,翻山坡,冲沟壑,距离始终有五六十米远;二连偏偏追不上,因为他们饿着肚子,力气不济;九班偏偏摆不脱,因为九班昼夜没合眼,缺少休息,人困马乏,强弩之末。双方是半斤对八两,比的是谁能咬住牙,谁的意志力更顽强!

如此生动的描写,如此跳脱的场面,真是让人忍俊不禁,捧腹大笑,马上从刚刚那一章悲情的扮围里跳了出来。这一悲一喜,一哭一笑,读者的情绪完全被作者所带动,这种反复变化的感觉不要太酸爽,呵呵,要怪,只怪这个作者太无良。

写到这里,字数不少,夸了很多,却颇有一些意犹未尽的感觉。这真是创世书库中,难得一见的佳作呀,只是让我不解的是,作者在我心中早已成神,为何这本书的成绩如此的惨淡,按理说,难道不应是盟主遍地走,宗师多如狗吗,如此神作,却只有一个舵主,寥寥弟子,唉,只能怪作者太高冷,看遍全文,竟无一处求票求推之语,这也算是本文的一大特色吧。

最后说点什么呢,就借用一下作者唯一的一段读者交流来结束这篇点评吧!

我以为,生活在安宁富裕和平环境下的我们,无权去评论那个烽火抗战年代里的军人们。哪怕他们在经历失败,在经历逃亡,只要他们还在流血,他们就是值得尊敬的。

我以为,只要是人,就注定了会有缺陷,会有弱点,绝不完美。那些硝烟里的军人们,也会感到恐惧,也会懦弱,但是,只要他们还没放下手中的枪,他们就是英雄。

我以为,我们不能仅仅记住那些有名的英雄,而忘记无数无名的英雄。因为,有名英雄的神坛,是用无数无名英雄的生命铸成的,他们不该被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