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于通常对人生的消极态度,中国的恋爱诗歌是吟咏些别恨离愁,无限凄凉,夕阳雨夜,空闺幽怨,秋扇见损,暮春花萎,烛泪风悲,残枝落叶,玉容憔悴,揽镜自伤。这种风格,可以拿林黛玉临死前,当她得悉了宝玉与宝钗订婚的消息所吟的一首小诗为典型,字里行间,充满着不可磨灭的悲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处葬侬知是谁?
但有时这种姑娘倘遇运气好,也可以成为贤妻良母。中国的戏曲,固通常都殿以这样的煞尾:“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结婚
婚姻,似乎是社会秩序赖以维持的一个要素。从古至今,社会的改革主义层出不穷,但却很少人主张废除婚姻。民国初年,共产主义刚传入中国的时候,有人说共产主义是主张“公妻”的。后来这话显然被证明是不确的,因为共产主义的老家苏联至今没有听说要实行“公妻”。假定千百年后,真的有某一国家或某一些国家废除了婚姻制度,我们虽不敢说一定因此引起社会的骚动不宁,至少,这世界一定会完全改观,无论道德方面、法律方面,乃至于政治方面,都得另起炉灶才行。
由此看来,人类恐怕是必须结婚的了。无论是摆几百桌的喜酒,或简单地登一个广告,总之是必须把一男一女确定了他们的夫妻关系。男的必须承认女的是他的太太,女的必须承认男的是她的先生。他们有同居的义务,甚至有共同生孩子、共同教养孩子的义务。尽管有人说结婚是恋爱的坟墓,却有无数的人甘心往坟墓里钻。因为这种坟墓乃是社会秩序之所寄托,也就是人类必经的历程啊。
摆几百桌喜酒,或登一个结婚启事,实际上都和婚姻没有必然的关系;但也不值得反对,因为那些都不失为点缀品。结婚的时候,如果有钱而大吃一顿,邀请亲戚朋友热闹一番,更是未可厚非。在这国难最严重的时期,难免遭受社会的批评和指摘;若在平时,则是心安理得的事了。我们并不讨厌这些:我们讨厌的对象却是别有所在。
结婚往往举行仪式,仪式越隆重,往往越是为人所称扬。但是,除了当事人一本正经地在那里扮演之外(天晓得!也有些当事人自己并不一本正经地扮演),观礼的人们谁不是怀着一种看戏的心理?这上头有旧戏,有新戏,旧戏是锣鼓花轿,洞房花烛:新戏是奏乐唱礼,披纱戴花。旧戏是我们的国粹,总算不失为纯粹的完整的一套,假使用另一种眼光去看,也还颇有可观。至于新戏呢,演得好的固然不少,可是演得不像样的更多。这也难怪,我们并不耐烦多花一些时间来一个“预演”,更不能像话剧一样,费去一两个月的工夫去“排演”,反正做个样子就算了,谁敢说仪式马虎一点儿就不能算为结婚呢?不过,有些婚礼也实在不大有趣,新郎和新妇太严肃了,严肃到了把面孔拉得一尺来长,甚至于带一点儿“哭丧”神气。这种神气,直到拍照时还没有解除。有些人认为一鞠躬不够隆重,于是应该一鞠躬的都改为三鞠躬。更有一种家庭,新妇入门后还要对尊亲属补行磕头。这种新旧合璧的地方真是不胜枚举。譬如主婚人戴着礼帽行礼,这竟像是前清戴顶子的习惯的残留。
前一些时候,我到某大旅馆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正巧楼下也有人结婚。
我们在楼上倚着栏杆看楼下的一场热闹,大家都笑弯了腰,笑痛了肚子,新郎和新娘的土气姑且不谈,只那一个中年妇人(大约是新郎的岳母或新妇的婆婆)把一束鲜花倒拿着,像倒吊一只死鸡,就很够瞧的了。司仪的人不知是几钱雇来的,唱礼倒也十分流利,只是声音响亮得像喊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一口气喊下去,快得像豁拳。于是新郎和新妇在五分钟内鞠了几十个躬。证婚人怀里掏出一张红色的字纸,口中念念有词,大约算是“致词”了。一会儿大礼告成。我想,如果把它当作一幕滑稽戏来看,未尝不很有趣。至于我那朋友的婚礼,滑稽不够滑稽,隆重不够隆重,倒反是索然无味呢。
虽没有人主张废除婚姻,但是我希望有人主张改良婚礼,少做一些把戏,多做一些率性的热闹的事情。
婚姻
婚姻,古今都看作人生的一件大事。大,因为影响生活过于深远。深远,限于己身,是一生的苦乐都与这件事密切相关。还可以扩张到己身以外,古人明说,是延续香火(说朴素些就是传种);今人很少明说,可是有的希望多生,有的节育,却把所生供奉为小祖宗,等于间接表示,延续香烟是超级的大事,于是婚姻也就成为超级大事。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婚姻成为大事,是社会的生活模式决定的。这是说,没有婚姻的形式,人也能活,香烟也能延续。那么,社会为什么来多管闲事?所为不只一项。一是变男女结合的轻易为郑重,显然,这对个人的生活,对社会的秩序,都会有很大好处。二是婚姻是家庭的奠基形式,至少是直到现在,家庭还是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所以没有婚姻,现代形式的社会根基就会动摇。三是由家庭的组织引申,影响有内涵的,是建立了一体的经济关系,用俗话说是有福同享,有罪同受;影响有外向的,是依法律和礼俗,排斥外人阑入两性关系。四是影响还扩展到身后,是婚姻的一方先离开这个世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要以婚姻关系为依据。所以总而言之,对于人的一生,婚姻的影响是最广泛的。
事重大,就不能不重视。重视是知,表现为行,要如何办理?原则好说,是慎重,找各方面都合适的,具体做就大难。细说,这大难还可以分为两项:一是如何断定,具有哪些条件是合适的;二是假定能够判定,哪里去找。旧时代迷信也不无好处,那是把这个难题交给月下老人去解决,幻想这位老人有慧眼,看清了,抽一条红丝,两端一结,于是有情人成为眷属。可惜红丝是看不见的,月下老人更渺茫,要结合又不能不实际。办法两种,一是自选,二是他人代选:或两种办法兼用。旧时代没有兼用的便利,因为闺秀只能在闺房里秀,没有天眼通本领的男士或才子是无缘见到的。于是就得靠媒妁之言,然后父母之命。媒约之言难免掺假,至少是好话多说。父母呢?那时候没有照像、录像,可用的慎重之法,除年龄差不多以外,只有门当户对,至于更加重要的条件,如体貌、性格、能力之类,只好任凭机遇了。这就一定不能美满(偏于指主观的)吗?也未必,因为一,“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二,男女结合,比如算机遇的百分数,如果昔日的是百分之九十几,今日的也总当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吧,那就真如孟老夫子所说,以五十步笑百步了;还有三,天造地设的合适是什么样子,人间有没有,大概只有天知道。
新的先恋爱后结合的形式是增加自主性、减少机遇性,求以人力胜天然的办法,当然可以算作后来居上。居上,就一定可以美满吗?也未必。原因是天然的力量过大,人力终归是有限的。先看看天然的力量,其一,美满有理想的美满,是天生的一对,男,才如曹植,貌如潘安(传说的,下同);女,才如谢道韫,貌如西施,而就真红丝牵足,真成为一对,可是,世间真有这样十全十美的人吗?其二,退一步,只求实际的美满,男女都非十全十美,可是合在一起却天衣无缝,这,至少由现实中找例证,也大不易;其三,前面谈“机遇”的时候已经说过,甲男之能认识乙女,也是凭机遇,完全合适的可能究竟有多少呢?其四,也是天命,易动情,情人眼里出西施,理智被挤退隐,完全合适的可能就更小了。不过新的允许尽人力,终归比过去的当事者不参加,合意的可能就大多了。
比如说,最低,体貌方面的缺点就无法隐藏;或略高,可以大致了解心灵方面的情况,那就以合适为目标,向前迈了一大步。能不能所得更多,以至于达到至少是接近合适的目标?非绝对不可能,但要有条件,是机会加理智。机会有上好的,是碰巧遇见一个合适的,只需理智的小盘算,就成为天衣无缝。机会有次好的,是有机会结识较多的有可能成为眷属的异性,容许理智精打细算,最后选定一个比较合适的。再说后一个理智的条件,这理论上是在人力之内,实际却常常在人力之外。何以故?是天然会以情欲的形式介入捣乱。具体说是情欲会使人盲目,视不合适的为合适,即通常所谓一见倾心,不容许理智参加、精打细算。有人甚至说,真爱就必须盲目,计算利害就不是真爱。作为叙述事实,这说法大概不错,可是离开理智而纯任情欲,主观的好事会变为坏事,也同样是事实。
所以为了婚姻的美满或比较美满,还是应该勉为其难,让理智参加,在一些重要条件方面打打算盘。条件有以下这些:其一最重要,是品格。这是泛泛地由理想方面说,世间自然也有不少远离理想的,那就物以类聚,成为另一回事,这里不谈。品格,卑之无甚高论,是惯于以忠恕对人,其反面是私利第一,不惜害人。显然,如果重视理想,这个条件就必须满足,不可迁就。其二是体(包括健康情况)貌。直截了当地说,一见不能倾心,或更甚,心中不快,必不合适。其三是思想(如果对关系较大的事都有所见)。常说的志同道合就指这一方面,当然不容忽视。举例说,一个急进,一个保守,且不问谁是谁非,常常争辩不已,一起度日就困难了。其四是性格,或称为脾气。与品格、思想相比,这像是小节,但日久天长,小可以变大,轻可以变重,其甚者就会水火不能相容,所以也要仔细考虑。其五是能力。虽然天之生材不齐,要求不宜过高,可是既要共同生活,就不能不顾及生活的物质条件。而这类条件的取得要靠某种能力,所以盘算一下还是应该的。其六是生活习惯。这指更小的小节,如吸烟,晚起,以至小到喜欢吃什么之类,看来无关大体,可是也会成为反目的根源,所以盘算的时候,最好也不放过。以上种种算计,都是立脚于现在而往远外看,这就需要冷静。正在恋情的火热中能够冷静吗?还有个补救的办法,是多听听亲友的。不过听也只能来于冷静,所以成与败,理智还是难于完全做主的。
幸而人碌碌一生,对于经历的许多大事小事,已经惯于接受差不多主义,那么,婚姻之不能十全十美,也就可以不多计较了。但这会引来一个问题,是:既然难得美满,能不能不要这种形式?理论上非不可能,比如仍要恋情,仍要男女居室,而扔掉这样的社会契约,对于种族的延续,也许不至有过大的妨害。还不只是理论,据说国外的新潮青年真有这样干的。但可以推想,如果这样干的成为多数,稳定的男女关系、家庭,以至整个社会,就会有大的变化,也必会引来许多使人头疼的问题。所以,本诸一动不如一静的原则,对于这类关系人生苦乐、社会治乱的大事,如果没有十分把握,还是以走改良主义的路为好。
那就还得要这种形式,之后是有两个实际方面的小问题,这里也谈一谈。一个是成年以后,早结婚好还是晚结婚好。这也不容易一言定案。因为,从满足恋情的要求方面看,至少是无妨早一些。可是从个人的负担(包括家庭负担和育幼负担)和事业前途(主要是学业)方面看,偏早又不如偏晚。具体如何决定,似乎应该兼考虑这两个方面,就事论事。另一个问题是,大举与小举之间,以何者为可取。大举包括两项内容:一项是住所的布置和身上的穿戴,都要追时风,高级,而且应有尽有;另一项是结婚礼仪,要大摆宴席,宾客满堂。小举是这些都可免,至少是降级。我认为还是小举好,理由很多,可以总括为物和心两种。物是可以少耗费,如果当事人本不富裕,那就于少耗费之外,还可以有个大优点,是少着急,少苦恼;心,或说精神方面,所得就更多,消极方面是没有与时风俗的同流合污,积极方面是体现了爱情至上,如传说的梁鸿与孟光那样。
最后说说与婚姻相反的生活——独身,我们应该怎么看。独身有不同的情况:名副其实的佛教徒并出了家的,目的是用灭情欲的办法而脱离苦海。非佛教徒,也有行成于思,坚守独身主义的。更多的是独身而不主义,即常说的高不成、低不就的。这些,因为人人有决定自己如何生活的自由,我们难于表示意见。如果非说一两句不可,就只好说,我们是常人,用常人的眼看,这孤军作战的行径纵使可钦可敬,终是太难了。
婚姻是一双鞋
婚姻是一双鞋。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沙漠被炙得像驼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被水蛭蜇出肿痛……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不如鞋中的一粒沙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片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
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决定权?
旁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旅游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少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橘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退下平日训练的白网球鞋,穿上像橘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信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楔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橘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