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法国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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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法国人”精神的培养——德育教育(1)

法国历来重视公民教育,从19世纪80年代的共和国教育至20世纪密特朗时期的教育改革,都可以看到公民教育在课程表中的分量。密特朗曾明确提出要加强中小学的历史教育,增加这门课程的教学时数,通过历史课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品德教育。通过学习了解共和国的艰辛历程、伟大的革命精神和绚丽多彩的法兰西文化,培养民族自豪感、认同感,“恢复法国人的信心和希望”。法国总统密特朗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认为学校在传播法国文化与恢复信心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应是培养公民道德的场所,培养共和思想和民族精神的中心。

法国公民道德教育课的目标是使学生“形成生活的主体”,使学生产生一种把学校看成是一个“生活共同体”的意识,以此来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的思想。换言之,使每个人获得自由和负有责任,使每个公民都成为有教养的社会公民是法国德育的目标。它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个人道德教育,国家和社会公民教育,国际公民教育。法国德育以独立的公民道德教育课为主,其他各科也承担相应的德育任务。法国中学为初中四年,高中三年。公民课内容是小学基础上的扩大和深化,整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如在道德情操上的教学指导为:学习古今伟人业绩并体现出有关人的优秀品德;阅读分析体验道德情感,意识到人的潜力可以达到的高度和道德在其间的重要作用;思考各学科的道德意义,纵览包括希腊、基督和法国文化、犹太先知和东方智慧在内的人类价值,体会人生的深刻意义。

学校德育的历史沿革

法国大革命前,法国学校主要被教会所垄断,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大革命后,才逐渐向中央集权制的世俗化教育演进,但德育仍以宗教教育为主,宗教神学是学校的主要课程。1881年第三共和国颁布《费里法案》,实施十年义务教育制,废除宗教课,始设公民道德教育课,并规定教师不必具有神职身份,这并不是说法国已否定了宗教教育了,它仍通过其他形式对德育发生影响,但却在根本上改变了学校德育中宗教的垄断地位,开创了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学校德育的历史。因此,现代法国学校德育史主要是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大致可看到两个不同阶段的历史发展迹象。

第一阶段为1882年设公民道德教育课起到第二次大战后,可以说这一时期是以公民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学校德育。这时正是普法战争失败不久,国民普遍认为,宗教没有能力帮助法国,教育部长费里抓住这个时机大胆革新,把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教理式的说教改为个人经验式启发,用硝烟未散的普法战败来激发学生的爱国精神,这是世界德育的世俗化,标志学校德育仅仅为培养贵族转向培养社会公民的历史开端,在学校德育史上有重要意义。1882年最初开设的课程称为“公民训导课”,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内容包括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常识和社会公德及一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初步概念。例如,通过具体事例让儿童熟悉所有权、继承权、普选、服兵役、税收等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1887年起就特别强调公民教育的义务性。1923年由于民主运动的开展,公民教育中开始强调公民权利的方面,认为权利是更有意义和更有价值的东西,但是义务性仍是主要的、根本的,并开始在中学开设公民道德教育课。1938年公民道德教育课程改名为“公民生活实践启蒙”。1941年,由于反法西斯,拯救法国,中小学普遍开设“公民爱国教育课”,号召全体人民团结起来,爱国、护国、救国、建国,把“团结一致”作为教育有效的主要标志。战后,1947年实行教育改革,仍特别重视公民义务教育,强调应当培养对国家承担公民义务的人。可见,这一阶段法国把国家的需要和民族的利益作为学校公民教育的根本着眼点,整个公民教育课程在不断分化的过程中。

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民主运动的又一次高涨,尤其是五月风暴后,法国政府实行新的教育改革,较大地强调了教育中公民的民主权利等方面,形成了以民主权利与公民义务责任为特征的公民教育新时期,从单纯强调义务性向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过渡。并根据法国政治派别对立严重、宗教教派鸿沟日深的特点,特别强调学校公民教育的“中立性”,不应受政治派别和宗教教派的控制。课程称为公民道德教育课。80年代以来,法国重新检讨以往的公民教育问题,1984年强调要加强学校德育,以“人权”为核心,遵循“1789年的公民人权宣言”和“1948年的普通人权宣言”,突出公民权利,使公民享有自由、集会、结社权、表达权和劳动权,要求从小学生,甚至从育儿学校开始就开设有关民主和权利的启蒙教育。同时还强调进行人格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国人精神。

学校德育的特点及动向

一、学校德育的特点

1.注重现实需要

从社会需要出发,为社会发展服务,是法国学校德育的最突出特点。不仅废除宗教课首开公民道德教育课。而且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需要,调整公民教育的目的,使学校德育始终面对社会实际,培养法国社会需要的人,为法国反法西斯和发展经济做出突出贡献,近二十年来法国公民道德教育课的多次改革也是从当代法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出发的。

2.注重人权和公民责任教育

法国学校德育的另一特点就是特别注重人权教育,从小培养学生具有自主精神,学会利用宪法保护下的公民权利,明确作为法国人必具的社会责任和民族精神。因此,法国人有较高的社会参与能力和强烈的人权意识,这同学校德育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3.注重课堂知识教学

法国学校德育主要是实施公民道德教育课计划,尽管有一定的活动性,但注重讲授系统知识的倾向十分明显,把掌握有关知识作为德育的重要手段。尽管20世纪70年代曾出现脱离实际的想像,但法国人认为传授系统公民教育知识仍是不可少的,存在的问题是可以克服的,这种公民知识教学同价值分析和道德难题讨论法有根本不同,受到当代西方学校德育的重视。

二、学校德育的动向

法国学校德育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家庭和宗教的影响已日渐削弱,20世纪80年代后法国多次实施教育改革,都把公民教育作为改革的重要课题,致力于群体和国家观念中的人权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化的国家公民,要做到这点,必须依靠学校系统的公民学教育,不具备系统科学的公民学知识,就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公民,宗教和家庭教育尽管也重要,但缺乏现代科学德育理论,不可能培养科学时代人的品格,只能起着辅助的作用,起着支持和服从学校德育的作用。法国近年来兴办各种家长学校,设立家长联谊会,家长咨询中心,目的正在于协调学校德育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德育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法国学校德育的优势

法国的社会文化集“随意”和“严肃”于一身,集“传统”和“现代”于一体,这与法国国民教育体系的完备,特别是德育的成功分不开。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均衡发展的法国中学教育

在法国,普遍高中、技术高中、职业高中,有公立高中、私立高中,不论是“精英型”学校、“大众型”学校,还是现代化大城市的学校和边远的乡村学校,其办学条件均无太大差异;法国最边远的、最基层的乡村中学,其师生的精神面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质量等比大城市的重点学校毫不逊色,甚至更好。法国中学生是由教师(或校长)推荐,学生(或家长)自由选择,依“就近入学”的原则入学。法国学生也存在合理选择学校的情况。法国各级教师都是国家公务员,其薪水无地区差异和学校差异,只因教师级别而异。

2.法国基础教育的巨大投入,有力地保障着中等教育的协调发展

国民教育一向是法国优先发展的领域,被称为投资最大的“第一大企业”,法国教育费用占国内总产值的8.5%,国民教育拨款预算占整个国家拨款预算的30%左右,法国基础教育费又占整个教育经费的70%左右;他们花在培养一个中学生身上的钱比培养一个大学生的还要多。

法国中等教育中的普通高中、技术高中、职业高中相对于法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状况来说是十分协调的,特别是独具法国特色且令法国教育界骄傲的技术、职业教育为法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普通、技术、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体系和相互沟通的畅通渠道,让我们印象深刻。

3.法国学校德育理念:“自由、平等、博爱”

整个欧洲及法国受到“理智”的哲学思想的滋养,经过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就已经成了法国的立国之本,成了法国人共同追求的共和国国家价值观:“自由、平等、博爱”就是法国的灵魂,是学校德育的价值追求。

法国学校德育的人性假设是:学生无问题。法国高中毕业会考没有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评价,学生成人后将消除其18岁以前的所有不良记录。

法国学校德育的基本指导思想: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是在活动、实践中奠定的,而不是通过学习课程、考试来形成的。

4.法国学校德育的目标定位准、内容实

法国学校德育的目标就是“培养法国公民”。法国公民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在公共场合人人享有同等的义务和权力;第二,在不公开的场合里人人有信仰、人人有从事自己所热爱的活动和从事于自己个人身份有关的活动的自由。

学校就是要体现其世俗性,不为任何宗教、经济、政治集团服务,在学校惟一可以讲的是其共和国价值观“自由、平等、博爱”;法国没有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特殊的要求,对法国教师的要求就是公民的要求。在法国的学校里,设有公民教育、法律教育、社会教育等德育课程,学校也开设哲学课程,旨在培养每个学生的人格,以及对当代世界的理解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法国学校以公民教育为主的德育,并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远大的抱负”和抽象的理论,它只注重培养遵守学生守则、学校纪律、生活规则的社会公德和习惯,它同时注意培养学生诚实、正直、勇敢等优良品质;在一个以“自由、平等、博爱”为立国之本的国家里,学校德育并不是培养“政治家”,它只注重让学生学会集体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规则,树立积极负责的生活态度并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5.法国的学校德育以人为本,管理严格

法国的公民教育是一门正规的必修课程,学生可以通过它学到诸如宪法、司法、哲学等方面的知识,但公民教育绝不只是公民教育课的责任,而是各科教学活动都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学校主要通过开展“公民、法律、社会教育”等日常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来对学生实施公民教育并形成公民素质,即通过参与德育活动使学生从“人”到“共和国公民”,或从“具体的人”又到“抽象的人”。

法国人把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称为“读无字书”,法国学生每周星期三、星期五下午不在校上课,100%的学生参与社会教育活动。法国社会公共资源向学校开放,并给学校德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提供服务,如请医生讲“预防艾滋病”的问题,请警察讲“防暴”问题,到艺术剧院、博物馆进行美术方面的教育活动等等。

法国教师对学生的德育特别注意个性化关爱。法国斯特拉斯堡国际学校的校长亲自给全校900名学生入学注册,了解每一个学生的经历、家庭以及关于学生的故事,以便个性化地尊重学生、帮助学生;并且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这里的每一位成年人都能给他们提供帮助。

法国的学校管理十分严格,法国的学校德育不拒绝“惩罚”。每学期教师对学生有考试成绩的评价并写出评语,各校均有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等参与对学校的管理。学生必须遵守相关的学校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学生将受到教师训斥、校长批准停课1~8天、纪律处分、被学校开除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学生既是校内规章的制定者,又是遵守者。每一个年级和班内的规章是学校规章制度的落实、补充和完善,其诞生是由学生、教师和家长参与起草和修订,由学校行政会票决通过,并告知教育团体的每一位成员。对违纪学生将由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组成的纪律委员会民主“审判”。其目的是让学生理解“自由、平等、博爱”,明白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生活规则,形成良好习惯,增强责任心。

二、法国学校德育存在的问题

当然,法国的德育也不是无懈可击。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方位改革使法国教育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法国教材的统一性与学生需求的差异性之间矛盾突出;2)由于学校之间存在差异,学生“就近入学”的生源资源分配与“自由、平等、博爱”之间存在矛盾;3)学生的公民素质、道德素质令人担忧,甚至存在暴力、吸毒等突出问题;4)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兴趣不浓,厌学、辍学现象较突出。其中学生学业失败和校园暴力等问题比较突出。

1.学生学业失败问题

法国教育改革全国委员会主席罗歇·富鲁在谈到法国教育现状时着重指出,从小学到大学都存在严重的学生学业失败现象。他说,在升入初中的新生中,每7个就有1个的阅读能力差,每4个中有1个运算技能差;每5个中学生里有3人曾留过级,还有10%的学生在中学结束时不能取得任何学业文凭或证书;大学生读完第一阶段时,能够取得本阶段学业文凭者仅一半左右。更令人担心的是,不少走出校门的青少年既没有文化根基,又缺少普通公民应有的道德行为准则,他们往往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有的还参与暴力活动。

2.校园暴力问题

近年来,法国社会暴力现象日益猖獗,并有蔓延趋势,除工作暴力、城市暴力、家庭暴力、经济暴力外,校园暴力令人格外担心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