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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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廿七日,永春,致奉若居士

奉若居士澄览:

关于食物之事,略陈拙见如下,乞为转陈执务者,为感!

依律,食物亦名曰药,以其能调和四大,令获康健,俾能精进办道。但贪嗜甘美之物,律所深呵。常食昂价之品,尤为失福。故以价廉而适于卫生之物最为合宜也。

豆类,含有蛋白质,为最重要之滋养品。但亦不能多食,多食则不消化。(与常人食补药者同,须以少量而每日食之,但不可一次多量,若过量者,反致增疾。)

蔬菜之类,且就本寺现有者言之,菠菜,为菜中之王,含有铁质及四种维他命,为滋补最良之品。

白萝卜(俗称菜头)亦甚能滋补。红萝卜亦然。

白菜,亦甚佳(或白色或绿色皆佳),若芥菜、雪里红,则性稍燥。不可常食。

花生,含有油质,食之有益。(但不可多食。)

且以拙见言之,菜食一盂之中,约以蔬菜占五分之四,豆类及花生等占五分之一,乃为适宜也。

近来本寺送与朽人之菜食,其中豆类太多,蔬菜太少,未能调和,故陈拙见,以备采择。

再者,前朽人云,不愿食菜心及冬笋者,因其价昂而不食,非因齿力不足也。菜心与白菜相似,而价昂数倍。冬笋价极昂,西医谓其未含有何种之滋养质也。

又香菇亦不宜为常食品,明莲池大师曾力诫之。

煮豆类,花生及蔬菜之汤,亦不可弃,其中含有多份之滋养料。倘弃其汤,而唯食其质,犹如服中国药者,弃其药汤而唯食其药渣也。

朽人齿力尚健,以刀切蔬菜时,不妨切大块,咀嚼甚易也。

以上种种拙见,乞为执务者讲解其义,令彼了知,致用感谢!谨陈不宣。

善梦启

十二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