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献给父母的爱:子女必读
25591500000172

第172章 子女哪些做法属于对父母的虐待?

人们都知道那些忤逆不孝的子女会虐待父母,殊不知就是在那些“孝顺”的子女身上,有时也会发生虐待父母的事情。子女对父母的虐待,一般表现为冷漠、忽视、埋怨、刁难甚至遗弃等。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变相虐待。虐待从性质上可分为无意虐待和故意虐待,虐待形式主要有人身虐待、生活虐待和精神虐待等。常见的虐待现象有:

1.对父母不满或嫌父母爱唠叨时,常常采用“冷暴力”方法处理。如长时间不理父母,长时间不打电话,长时间不主动和父母说话,有意躲避父母,时间长达数天甚至数月。

2.对父母冷漠无情,整天扳着脸,对父母的话既不表示反对,也不表示赞成,不做任何反应,甚至父母话没说完,扭头就走。

3.与父母讲话时,声高气大,厉声责问甚至呵斥,满脸怒气。而父母的听力并没有减退到需要吼叫才能听见的地步。

4.对父母不满或有意见时,有意为难甚至刁难父母。如原来都在固定时间为父母换煤气,现在明知父母需要换气,也故意不理。

5.父母患病后,故意拖延搪塞,不愿花钱治疗或帮助父母。如虽然经济并不紧张,却不愿为父母购买轮椅,任其艰难爬行。

6.在给父母喂饭喂水时,不管热冷是否合适,不管吞咽是否顺利,敷衍了事、心不在焉,致使父母发生噎呛或烫伤等。

7.任凭父母个人形象受到损害,导致父母自尊丢失或者绝望。如对父母日常生活不闻不问,任其蓬头垢面,衣冠不整,满脸胡须,指甲长且指甲缝塞满污垢,不给父母洗澡洗头,致使父母身体出现难闻的气味等。

8.不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父母饮食,让身患疾病的父母食用对病情不利的食物,违犯医嘱和禁忌。如让糖尿病患者食用含糖量高或含热量高的食品等。

9.父母因病卧床期间,不恰当固定或翻转父母的身体。这会导致父母肢体挛缩或损伤,而且容易发生褥疮。

10.对父母的呼叫甚至求救声置之不理。任其疼痛、饥饿、口渴,或对父母搔痒等要求不予理睬。

11.控制或随意支配父母的金钱。趁父母因病卧床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对父母进行赤裸裸的经济掠夺。

12.欺骗或威胁父母。不兑现向父母的承诺,对父母的言行不满时采用威胁手段。如面对病痛中父母的呻吟说:“再叫我就不管你啦”等等。

13.父母临终前暴露父母的隐私部位,允许父母不愿见到的人员探视,或者有意无意将父母的排泄物放在眼前,致其难堪等。

14.对父母进行无端埋怨,如看见父母大小便失禁时说出“你是怎么搞的呀”一类的混账话。

15.明知父母衣服被褥污脏也不洗涤,父母出现大小便失禁等情况,但怕脏怕累,故意任其程度加重等。

16.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无视父母挨冻受饿,饥寒交迫。或者对患有老年痴呆症和身有残疾的父母疏于照顾,致其走失或受伤等。

年轻人就是贫困也是欢乐的,老头子就是富裕也是忧郁的。

——芬兰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