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十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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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见证历史变迁的末代君王——清宣统帝溥仪(3)

十一月十一日,戴鸿慈、端方偕熊希龄等自北京启程,于当天到达天津,与袁世凯“密为布置”,至十一月二十日,才到达上海。二十三日,戴、端自上海乘船赴美。十二月二十九日,两大臣到达美国首都华盛顿。随后由美方派员引导他们参观各地,戴、端等所到之处,耳目一新,对资本主义美国的富裕,深感“叹畏”。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一月二十二日,戴鸿慈、端方一行离美赴欧,途经英、法,稍事停留,于二月十三日,一行人到达德国柏林。在德国,两大臣共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进行考察,对德国“气象森严,规矩整肃”,兵备强盛,留下了深刻印象。

三月二十三日,戴、端自德启程,访问丹麦(二十四日)、瑞典(二十八日)、挪威(四月初三)三国。四月初十,戴等开始对德联邦的萨克森、巴延两国进行了为时五天的考察,对两国的文化教育事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十六日,戴一行抵奥地利首都维也纳,考察历时一周。对奥匈帝国的军备生产、国民教育、国力强盛,都极力赞赏。

四月二十日,戴等启程赴俄,二十六日,到达俄都圣彼得堡。在俄期间,考察人员对沙皇重整军备及筹备立宪的情况极为关注。戴还会见了前财政大臣维特,谈及俄国立宪的情况。

闰四月初四,戴鸿慈一行离俄赴荷兰考察,初六日抵荷京海牙。戴氏等由俄至荷,又有了新的认识。他奏称:荷国乃一小国,“不及中国一大府,却是世界强国”,科学发达,“为各国公推”;工商进步,“灿然可睹”。同月十六日,戴、端一行离荷前往瑞士、意大利考察。三十日,戴、端乘德国吕尔波号轮船自意大利返国。

载泽、尚其亨、李盛铎一行,比戴鸿慈等两大臣晚了4天才离开北京,但却比戴一行人提前3天出洋考察。二十二日,载泽等抵日本神户,二十六日到达名古屋,二十八日至东京。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一月二十日,载泽、李、尚离日前往美,二十六日到达美国。二十日离美赴欧。二十八日到达英国,三月二十五日离英赴法,四月十六日,复自法赴英。不久又由英国赴比利时。闰四月十九日,载泽、尚其亨自比利时乘法轮返国。五月二十一日,载泽、尚其亨等一行回抵上海,六月初三返回北京。

戴鸿慈、端方一行于六月初一回到上海。十二日,端方、戴鸿慈自上海向各省总督去电,商议立宪日期。十七日,端、戴等由沪至津,二十一日返抵北京。至此,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结束。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初三和二十一日,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端方等,先后返京,他们把考察情形向清廷做了详细汇报,并提出立宪的主张。六月中、下旬至七月初,清廷频繁召见出国考察大臣,其中端方被三次召见,载泽二次召对,并召见戴、尚二人各一次。四大臣召对时,“皆痛陈中国不立宪之害,及立宪之利”。两宫听了之后很是震动,但因“初无成见”,复令“详晰指陈”。六月十九日,袁世凯奏称目前形势危急,请赶紧实行立宪,袁世凯提出了十大主张。即昭大信,宜亲诣太庙,昭告立宪;举人才;振国势;融满汉;行赏罚;明党派;建政府,采用内阁合议制;设资政院,州县设议事会,省设咨议局;办地方自治;行普及教育。在这一年,慈禧在召见曹汝霖时,就立宪问题与他进行了长谈。慈禧问:“日本的宪法是什么宗旨?”曹汝霖回答说:“因德国宪法君权比较重,故日本宪法的宗旨是取法德国的。”问:“听说他们国会里有党派,常常发生争吵。”答:“是的……臣在日本时,适逢对俄开战问题,国会各派争得不可开交。后来开御前会议,天皇决定宣战,两党即一致主战,团结起来了。”慈禧听了,叹了一口气说:“唉!咱们就坏在不能团结!”曹答:“以臣愚见,若是立了宪法,开了国会,就能团结。”慈禧高声问道:

“有了宪法、国会,即可团结吗?”曹答:“臣以为只要有一个中心就会出现团结局面,立了宪,上下都应照宪法行事,这就是立法的中心。”慈禧听了,若有所思,不再说话。

七月初六,慈禧决定派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及袁世凯,就立宪之事举行专门会议讨论。初八,第一次会议召开,首先对出国考察大臣的条陈奏折进行审阅,但因有的奏折极长,等将这些文件全部看完,天已黑了,并没有进行实质的讨论就散了会。

初九,第二次会议在外务部召开。会上,众人就是否举行立宪争得不可开交。拥护立宪者依次为奕匡、徐世昌、张百熙、袁世凯;反对立宪者依次为孙家鼐、荣庆、铁良;有条件地支持立宪者为瞿鸿、载沣。

《钦定宪法大纲》颁行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十三日,清廷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但清廷确立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并特别强调当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所以要“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根据进度,再来确定最后实行立宪的期限”。清廷决定首先要改革官制,逐步厘订法律、广兴教育、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为实行立宪做好“预备”。

虽然清廷对立宪采取了拖延敷衍的态度,但它还是宣布了预备立宪,这使很多人受到鼓舞,他们立刻组织起来并积极活动,为在中国实行立宪而奔走呼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一月,江浙绅商学界在上海成立了“预备立宪公会”的立宪团体,郑孝胥被推举为会长,张謇、汤寿潜为副会长。随后,湖北的汤化龙成立了“宪政筹备会”,谭延闿在湖南成立了“宪政公会”,丘逢甲在广东成立了“自治会”等。逃亡在外的康有为也决定将保皇会改名为“中华帝国宪政会”。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在日本,梁启超等人成立了“政闻社”,并向清廷保证:“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遍布各地的立宪团体成立后,它们互相联络,互相支持,在要求清王朝立宪的运动中联合起来,他们也被称为“立宪派”。

但是,清廷对立宪并没有多少兴趣与诚意,它只是借立宪为名,企图加强满洲贵族的权力。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二十日,清廷公布了中央官制改革方案,作为权力中枢的军机处被保留下来,对某些部的名称做了更改;将袁世凯练成的“北洋六镇”划出四镇,归满族亲贵控制的陆军部统率。与此同时,清廷试图削减地方督抚的权力。次年八月,湖广总督张之洞、直隶总督袁世凯被调到军机处做军机大臣,剥夺了这两位实力最强的汉族总督的实权。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六月初二,预备立宪公会电请清廷尽快召开国会,最好能在两年内举行。二十四日,清廷颁行各省谘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要求各省在一年内完成。七月十五日,各省代表联名上书宪政编查馆,请求召开国会。八月初一,宪政编查馆、资政院王大臣奕匡、溥伦等进呈宪法、议院选举各纲要,及议院未开以前逐年应行筹备事宜。清廷下诏命令将各纲要刊印出来发给在京的各衙门,在外省各督、抚、府、尹、司、道,悬挂堂上,要求他们在限期内完成,每六个月将筹办成绩上报朝廷知闻。自本年起,务在第九年内将各项筹备事宜一律办齐。届时即行颁布宪法,召集议会。

立宪派发现清廷对于立宪一直拖延而不采取实际行动,便开始派代表进京联名上书请愿,要求朝廷速开国会。为回应请愿运动,清廷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初一,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

钦定宪法大纲关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一些条款,吸收了资产阶级中的一些内容与成果,第一次从法律条文上宣布,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居住权、言论自由权、集会结社权、人身安全权,同时也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纳税义务。与封建专制统治相比较,这些法律条文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大纲关于君权的规定,企图保护、扩大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与历史发展潮流相违背,它将日本等君主立宪国宪法中有关君权的一切条款,都照搬下来,并且有所发展。照此,大清皇帝的专制权力非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此宪法大纲将清廷立宪的动机完全暴露出来。

这个“宪法大纲”完全是为了巩固君权、强化君权。但同时也规定在9年内完成预备立宪,期满后正式召开国会,并规定“筹办咨议局”。清廷此举进一步暴露了它根本没有立宪的诚意。十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死去,溥仪继承了帝位,改元宣统。宣统皇帝年幼,由他的父亲醇亲王载沣摄政监国。

执政后,为了笼络人心,载沣表示要继续推行立宪,下令要求各省尽快成立咨议局。

另一方面,他削夺了袁世凯的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等一切职衔,令其回籍“养病”。载沣自任大元帅,统领禁卫军,命其弟载洵、载涛分任海军大臣和军咨大臣,荫昌为陆军大臣,试图将一切大权都掌握在满族亲贵者手中。但是,袁世凯的心腹早已布满朝廷内外,特别是北洋军事集团的将领们多是袁世凯的亲信,他们“只知有袁宫保,不知有朝廷”。载沣的行动进一步加深了满汉官员间已存在的矛盾,使统治集团的分裂加剧。

预备立宪骗局的破产

宣统元年至二年(1909~1910年),各省谘议局和北京资政院相继成立,立宪派控制了谘议局和资政院。立宪派的代表人物张謇、汤寿潜、汤化龙、谭延闿、蒲殿俊等分别担任了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等省谘议局的议长。谘议局的宗旨是向所在省提供可供采取的议论,并仅限于本省之事;会议由督抚召集。督抚有权监督谘议局的选举及会议的召开,对其通过的议案有“裁夺施行”之权,还有下令谘议局停止会议及请求解散谘议局的权力。议员的成员主要是地方士绅和由地主阶级中分化出来的上层资产阶级分子。谘议局具有地方议会的性质,许多议员积极行使对本省行政、参政、法律等方面的监督权,在要求改革地方弊政和检举地方官吏贪赃枉法的事件中,同地方官吏经常发生冲突,并对清廷的黑暗腐败现象大加揭露,对打破专制局面,活跃民主空气,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地方督抚控制着谘议局,谘议局没有多少实际权力,还不能说是完全的近代意义的地方议会。

从宣统二年(1910年)起,各省立宪派连续发起组织了3次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要求清廷于宣统三年(1911年)召开国会,立即成立责任内阁。三次请愿的结果,只得到清廷宣布缩短预备立宪期限,如将开国会的时间提前到宣统五年(1913年)。此后,清廷对请愿开国会活动严行禁止。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清廷宣布成立第一届责任内阁,在内阁大臣13人中,满族贵族占了9人,而其中皇族又占5人,被称为“皇族内阁”,皇室亲贵将国家的军政大权进一步捞在手中。这就暴露了“预备立宪”的欺骗性,引起了地方督抚、官员和立宪派的普遍不满,清廷被孤立了。立宪派认为清廷此举“不合君主立宪国公例”,要求另外组阁。对他们的要求,清廷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发表《宣告全国书》,痛苦地承认“希望绝矣”。立宪运动宣告失败。

慈禧在日俄战争后,准备预备立宪,在革命党人于各地不断发动起义的压力下,又必须加快预备立宪。但是直到她病死,宪法也没有颁布,也没有召开议会。而慈禧的预备立宪,其目的在于巩固清政府的统治,把军政大权愈加集中在以她为首的满族权贵手中,镇压革命党人的革命活动。慈禧的预备立宪进一步激化了满汉矛盾,使清政府与人民群众更加对立,起到了加快清政府灭亡的作用。这是她未曾想到的。

清廷的倒行逆施,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为了换取帝国主义势力的贷款,清廷于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将商办的粤汉、川汉铁路在“国有”的名义下收归己有,把这两条重要干线的利权出卖给帝国主义。因此,保路运动迅速在四川、湖南、湖北和广东四省掀起,四川省尤为激烈。这年五月,四川省各地都成立了“保路同志会”,有几十万人参加。七月,在成都召开的保路大会有数万人参加,号召罢市、罢课和抗粮抗捐。立宪派力求控制保路运动,但已无能为力。四川总督赵尔丰奉清廷旨意,将咨议局、保路同志会、铁路公司及股东会负责人统统逮捕。数万群众闻讯后到督署请愿,要求释放被捕之人。面对请愿群众,赵尔丰竟下令开枪,造成流血惨案。人民更加愤怒,四川全省掀起了武装暴动。同盟会员吴永珊(玉章)等在荣县起义,建立革命政权。保路运动发展成为武装起义,清廷在四川的统治遭到沉重的打击,推翻清皇朝的革命已经来临。

革命党人领导的反清起义

萍浏醴起义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同盟会成员领导和发动了湘赣边境的萍乡、浏阳、醴陵起义。十八日,洪江会首领廖叔保在同盟会会员刘道一、蔡绍南等的策动下,在麻石集中二三千名会众,高举“汉”字旗,率先举义。十九日,萍浏醴起义正式爆发。当天,浏阳高家头、金刚头、萍乡高家台等地即被起义军占领。第二天,麻石的起义军已发展到两万余人,他们向上栗市发起进攻,清军望风而逃。同盟会党人在慈化、桐木等处发动起义进行响应。起义军顺利攻占上栗。起义队伍在十几天内发展到三万余人,控制了湘赣边区五县。起义军自称“中华民国”,并发布檄文,历数清政府十大罪状,并指出起义的宗旨是驱逐鞑虏,破除数千年专制政体,建立民主共和国,使“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清廷对萍浏醴起义极为恐惧,它在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四省调集了五万军队围剿起义军。经过八天激战,起义失败。刘道一、龚春台、蔡绍南等壮烈牺牲,万余名群众被杀。萍浏醴起义虽然失败,但它极大地鼓舞了人民反抗清朝腐朽统治的斗争。

黄冈之役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四月,孙中山派许雪秋到广东潮州饶平县黄冈镇发动反清起义,史称黄冈之役。十一日,700名起义军在革命党人陈涌波、余继成的率领下宣布起义,当夜攻入黄冈,擒杀清军数人,缴获枪枝数十杆。次日起义者成立军政府,陈涌波、余继成分任正副司令。随后革命者发布檄文,宣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日,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军镇压了起义,起义失败。

广东惠州七女湖之役

这是继黄冈起义之后,孙中山直接领导的又一次规模较大的起义,同盟会会员邓子瑜指挥了这次起义。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四月二十二日,邓子瑜联合会党和华侨于惠州七女湖举事,归善、博罗、龙门等地民众纷纷响应起义,起义队伍避实就虚,声东击西,与清军斗争十余日,于五月初二宣布解散。

钦州、廉州之役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秋,广东省钦、廉两州人民发起了大规模的抗捐抗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