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十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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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内忧外困的苦命天子——清文宗咸丰帝(4)

曾国藩至衡州后不久,天地会在何贱苟的领导下,先后攻占常宁、嘉禾,转战蓝山、道州等地。这支起义军并非孤立作战,其不但与正在湖北活动的太平军有往来,且与遍布湘南各县的天地会,实为一体,人数非常多。如其在湘南站稳脚跟,两广的天地会和太平军就会趁机进入湖南。正在组建的湘军不用说也会夭折,甚至会对整个战局产生重大影响。

正因为此,曾国藩随即调兵谴将,以湘军为骨干,加上一部分团练,连续作战,终于在年底将起义军消灭。与此同时,曾国藩吸取前述经验教训,制定营制营规,形成严格的封建隶属关系,强化个人对部队的控制,以三纲五常为核心来教育士兵。

道光三十年(1850年),王錱当时还是湘乡一个青年秀才,就已在当地闻名,好抱打不平。咸丰元年(1851年),他不仅是本县办团练的骨干人员,为湘军最初的3个营官之一,且在衡山、桂东等处抗击农民军时,表现凶狠狡诈,声誉大起。曾国藩移驻衡州后,派他回湘乡招募新营,王錱借此机会擅自扩大数额,招至3000人,并与省中大吏直接挂钩,不听曾的指挥。曾国藩断然将王部逐出湘军,又写信给湖广总督吴文镕大加攻击,使王失去调援湖北、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从此,王錱便自成一军,先投湘抚骆秉章幕下,听从左宗棠指挥,后逐步扩大至4000人,以战功显赫名噪一时,人们称之为老湘军。

建立水师的倡议,据说是由郭嵩焘提出来的,但江忠源在咸丰三年(1853年)二月以来不断议及此事,且吸取张亮基仓促拼凑的湖北水师、九月覆灭于田家镇的教训,十月又致书曾国藩:“现在贼(太平军)正占据长江天险,只有大造船只,训练水勇,先将江面肃清,才能保江南、江西、安徽、湖南、湖北各省的安全。”这就把水师的战略意义,及自造、自制、自练、自统四项建军大纲一一指明了。这样,建立水师的重任又落到了曾国藩的头上,能领水师作战的,也只有他和罗、王等湘军将领。同月,曾国藩决心创立水师,并先后在衡州、湘潭设厂造船,派人到广州采买洋炮,命杨载福、彭玉麟等为营官,招募水勇。

到咸丰四年(1854年)初,以曾国藩为首的湖南士绅,初步稳定了省内封建秩序,境内武装起义和群众斗争暂时缓解,陆军大小13营已经建成5000余人,水师十营共5000人,加上各种夫役,全军多达1.7万人,船舰近500艘(快蟹、长龙、舢板等大中小战舰300余艘,载运物资的民船百多艘)。此外,还有不属于湘军的罗泽南、李续宾两营,归湘抚节制的王錱一军,共3000人。

建军措施

咸丰三年(1853年),曾国藩用一年的时间以绿营为殷鉴,又不断总结建军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逐渐完善了各项制度,使湘军全新的面貌得以确立。这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曾国藩特别重视选拔将领,特别是营官。他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考虑人选问题,入选者除了应有才干和不怕死、不怕苦、不急功近利外,更须有“忠义血性”。也就是说,他认为人的才德是最为重要的,官阶资历倒在其次;同时,他又认为绿营腐败,已“深入膏肓,牢不可破”,为了杜绝绿营军恶习对湘军的腐蚀,又强调必须“赤地新立”,硬性规定必须全都招募新人,不收一名绿营军,将官更要严加选择。根据以上两点,两年内,被录用的军政骨干人员79人,绿营武弁只有13人,占总数16%。这些人都是平时能吃苦,临阵奋勇,声名较好之人。就籍贯而言湘军具有浓厚地方色彩,除不明者5人外,非湘籍只有15人,占总数19%,湘籍59人,占总数74%。而且,不但将领大多是湖南人,还多为湖南地主士人,湘籍中家庭为地主者44人,个人为士人者40人,分别占湘籍总数74%和68%。

在水师将领中,外籍人口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了任人为贤的标准。其中有5人为水师专门人才,如陈辉龙就为实缺水师总兵,其余10人除个别人外,都为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深为士绅赞许的小官吏。如李翰章为知县,官声好,又是曾国藩好朋友的儿子。林源恩为平江知县,官声很好,办团积极,又主动要求参加湘军。罗泽南、王錱等只有生员一类功名,甚至还有不少白丁,同样被委任为营官。与林源恩、王錱、陈辉龙等人毫无差别,这种破格用人的做法,以后其他湘军将也竞相仿行,逐渐形成了湘军特有的用人制度。这种制度“只论事寄轻重,不在品秩尊卑”。所以,有的做到了提镇的官,却仍然当哨官、什长;有的到了副、参、游等职,但仍兼做普通散勇;或是身兼统领与营官。这样,既有利于选拔人才,又有利于将帅以个人亲疏恩怨取舍人员;为他们培养亲信,控制部队,创造了条件。

慎募勇弁。湘军最初三营是湘乡团勇,全是本乡本土农民。后来成立新营,曾国藩先委派营官,再让他们自行招募士兵,每营士兵只服从营官一人,所以战斗力极强,湘军初建时也便于管理。也有例外,如褚汝航在湘潭监造船舰,便是由别人代募,结果所招虽为湘乡农民,却仍不服褚汝航等管束,甚至闹事。于是曾国藩规定了如下的募勇方式,即第一,所募勇弁必须是农民;第二,必须营官自招;第三,营官与勇弁必须有某种同乡关系。

这样,随着湘军的发展,便形成逐层递选制度,先由曾国藩选择将,然后由将选择营官,再由营官选择百长(哨官),以下百长与什长、什长与散勇依次递选。为了保证勇丁必是合格的农民,曾国藩又在《营规》中明确规定:“须择善于耕稼,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土气者为上;其油头滑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概不收用”;同时,还须有人作保,登记本人的府县、里居、父母、兄弟、妻子、名姓、箕斗,存档备查。

完善营制。湘军初时以360人为一营,后来曾国藩探讨武器配备,认为热兵器小枪抬枪为军中利器,不断予以加强,改善抬枪方法。每哨添加热兵器两队,一营四哨,每哨8队,冷热兵器各4队,另有亲兵6队,合计全营共500人,外加营官1人,哨官4人,实为505人。以后随时有小的改动。另外,各营官有帮办和其他办事人员若干,不在编制之内,其经费开支,由营官在公费银内自行支出。曾国藩非常重视各种武器的配置,刀矛利肉搏,而近、中、远程则可分别用小枪、抬枪和劈山炮,这种配置非常有利于作战。同时,还规定每营有长夫180人,长夫的职责为行军时运输物资武器,扎营后则筑墙挖壕,实为现代辎重兵、工兵的雏形。这样就省去了征用民夫的麻烦,且有利于其他将士休息,可以称得上中国军事史上的一个创造。

水师的配置如下:初时每营500人,其中大型快蟹一船多至45人,中型长龙24人,舢板14人。后来经过实战不断调整大中小各型战舰的比例、人员的配置,如发现内河水系,湖河港汊复杂,大型船笨重,不利灵活作战,终于形成去大减中增小的方针,至咸丰六年,每营长龙8艘,舢板22艘;人数也相应减少。后来又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了长龙数目。咸丰九年(1859年),继陆、水军之后,湘军又正式建立骑兵,并建立相应的马队营制。各大支湘军骑兵多少无定制,至同治元年(1862年),曾国荃军见于奏报者,就有7营之多。

曾国藩又制定各种条规,对士兵严加控制,要求各营从凌晨到晚间二更,站墙子、看操、点名各两次,每月营官亲自点名看操四五次;同时,还严禁赌博、鸦片、奸淫,对散布谣言,离散军心,擅自结盟,鼓动士兵骚乱的,轻则严究,重则斩首。

厚给粮饷。当时各将帅所招勇营,粮饷充足,正勇月饷有多达五两二钱者。曾国藩认为这样太高,每人减少一两正勇月饷,亲兵护勇稍稍多点。营官月饷五十两,外给公费银一百五十两,用于帮办等人月薪,置办旗帜号衣等费用。剩余的部分自然归入营官私囊。

水师营官、舱长、炮手分别与陆营营官、什长、正勇相同。营官以上之统领,按统营大小分为几等,3000人以上者,每月加银百两;5000人以上者,加二百两。经过这次调整,虽有所减少,但仍然远远高于绿营兵,正勇月饷高于绿营马兵一倍,高于战兵守兵三四倍,农民年收入,更是无法相比。这样,农民入伍的积极性非常高,有不少人甚至出钱贿买入伍,如杨某“冒充官长,在平江招勇数百,不惟不给日食,且先索应募之勇每名钱三百文,始准入册”。

自办后勤。清廷的后勤制度是兵饷分离,统兵将帅只管带兵,至于粮饷,平时由户部按定制拨发,出征则另派大臣主持粮台,办理各种后勤工作。太平军起义后,形势发生了变化,国库空虚,有时无款可拨,粮饷发生问题,只好听任将帅自筹。一般将帅虽不少人自筹军饷,但缺乏通盘考虑,曾国藩一开始依靠抚藩拨款,但不久,特别是到衡州后,决定自己解决粮饷问题,制定相应规章,派人设局劝捐;同时,又自行设厂造船,制造军火武器,甚至还雇用大批民船,与水师同进止,储运部队各种作战和生活物资。这一套自筹军饷,自办后勤的措施,虽然实际情况并不很理想,但却证明曾国藩见识广博,深知当时条件下,像湘军这样的军队,不筹军饷,一味依赖清廷,就不能自立,更不能发展。有了这样的认识,确立了这样的方针,至于具体措施,就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

以上这五个方面相互配套,贯彻了曾国藩一开始就提出来的“改弦更张”方针,建立起与绿营完全不同的军队。绿营兵实行世代相袭的制度,往往是父子相继;各级将领,或由军功保荐,或由武科举人进士录用,均按定制,逐级升擢;还有一点就是兵将分离,将领调任,所部兵勇不得随往。即兵有长期驻地,将无长期不变的任所。这样就造成了兵与将的相对分离,不易造成反叛力量。士兵所得种种恩惠被认为是皇上的天恩,而非大帅的私惠。与之相反,湘军之勇为招募制,应募入伍则为勇,出伍仍为民,各级将领都由他的上一级亲自挑选,层层隶属。这就使湘军上自将、下至弁勇视选拔他们的各级头目为恩主,把优厚的粮饷视为恩主的私惠。正如曾国藩所说:“口粮虽然由公家拨给,但兵士却感谢营官将他们挑入军营,就好像是受了营官私人的恩惠一样。”各将领对曾国藩更是严格服从,因为他们多由微官或白丁被破格提拔,甚至多次保荐,而得高官厚禄。此外,曾国藩等大帅还提倡师生、戚友、同族、兄弟同入湘军,同在一军,甚至同在一营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曾国藩之弟弟国葆、国华、国荃,江忠源亲弟忠浚、忠济、忠淑,族弟忠义、忠珀、忠信、忠朝,王錱兄勋,族弟开化、开琳、开来,族叔文瑞等,以及肖启江、启淮,张运兰、桂兰,李续宾、续宜等,都是兄弟同入湘军,同在一军。罗泽南的门生李续宾兄弟、王錱、蒋益澧等10余人,均为湘军营官,且不少为他的部将。还有一些人,入军后通过拜师,结金兰,也成了师生和异姓兄弟。以上种种私人关系,在湘军极为普遍,正是通过这种关系,加强了湘军内部的团结,这也是湘军的一大特点。

曾国藩及其手下各级将领精心维护这种种私人关系,形成层层相属的等级关系。如鲍超最初是被曾国藩提拔,后来得到胡林翼更大的提拔,成为着名的大将;当鲍超因故再回到曾国藩的麾下,而不乐意时,胡林翼立即告诫:“不要有什么不乐意的想法”,要鲍超不要忘了曾国藩最初提拔的恩情,告诫他一定要谨慎侍奉曾国藩。对于那些敢萌“他念”,背离恩主,另找靠山的人,他们则给以毫不留情的打击。如曾国藩就曾毫不留情地开除了王錱。曾国藩对李元度的严厉奏参也同样如此。又如鲍超部个别将领,不愿长期屈居营官,自行投靠河南巡抚,另成一军为分统,曾国藩就加以干涉,并给予处分。

在这样制度下选拔出来的湘军将领,就是依靠这种封建情谊而相互维系的,再加上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等大帅,权势愈来愈大,他们自然要紧紧依附,争做曾、胡所期望的“义士”,对之忠心不二,以求取得更高的升迁。如咸丰七、八年间(1857~1858年),曾国藩丁忧回籍,李续宾、彭玉麟等不仅向他报告军情,听取指示;还要求胡林翼奏请他速出领军,称湘楚各军就象婴儿盼望慈母一样企盼曾国藩。鲍超不仅在曾、胡生前对之忠心耿耿,甚至在他们死后,每年还要定期祭奠。总之,经过曾国藩的苦心经营,在军队等级森严,制约性极强的上下级关系之下,还有一层淡淡的情谊关系笼照着湘军,那就是同乡、师生、戚友、家族和恩主交叉重叠的私人关系网。湘军的这种特制关系网,最高一层就是曾国藩,整个湘军都服从曾国藩一人,他自然也就成了种种关系和感情的凝聚点。

具备这两套系统的湘军,与绿营完全不相同,排他性很强,惟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之命是听,他人无法指挥,是兵为将有的军队。咸丰七年(1857年),奉清廷命来江西督办军务的西安将军福兴(旗员),官位虽高于曾国藩,但湘军各级将领对他的指挥不以为然,而得到曾国藩的一片纸,就丝毫不敢耽误。对此不满的福兴在奏报中,虽有所埋怨,但清廷不仅无法增强其权威,反而在胡林翼奏参之后,不得不将福兴调走,起用曾国藩。

可见,清廷对这种情况也无可奈何,湘军几乎成了曾国藩的私人军队。这对于高度重视军权的满族贵族,自然是痛苦的,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对于军队向由朝廷严密控制的中央集权制度,更是带有根本性的变动。

湘军集团的壮大

调整与清廷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