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那一句理直气壮的话,噎了没药一下。当你违背世俗间所设置的规则的时候,便会遭受整个天下的谴责。
那种时候,根本扛不住。
可你偏偏却说,你有你的伙伴和亲人信任。
这种自信,到底是哪里来的?
“你……太任性了。”无数反驳的话语汇聚到了一起,可结果没药却只能说这么一句。
除了任性,还能说什么呢?
哪有正常人,会如她这般?
“所谓的法,无外乎是上位者定下来的生存游戏规矩而已。其中是非对错,我也懒得去说。
我自有我的生活方式,人不害我,我不害人。
在一切没有威胁到我和我身边人安危的情况下,咱们一切好说,而一旦触及了我的底线,我管你什么为非作歹天理不容?
我只知道,人生在世,这辈子,做到问心无愧即可。
去他的天下人,与我何干?
不在意我之人,何必忧心之?
一辈子,做到莫忘初心和问心无愧,我自认为足以。”没药不理解,可不代表风华不知道别人不理解的点。她,自然有她的道理。
“你的思想,太过于惊世骇俗了。其他人,都不会这样的。”再次被风华的话给吓到,可没药虽然如此说着,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自己被说服了的感觉。
“其他人是其他人啊,其他人的想法我可以理解。可这世间,还是有一个我啊。我的人生也许和其他人的不一样,也许很多人不喜欢,还有许多人根本不认同,还可能会遭受很多的质疑否定,可我开心不就好了?
人的一辈子,为什么要为了无所谓的人的眼光而活?
你就当我嚣张,说我狂妄,认为我离经叛道都好,我只知道我问心无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不要因为别人的人生,来否定我存在的意义。存在,就是合理。
也许有的人看不惯,可也有些人是和我一样的。
我成为不了盖世英雄,也不会是说书人口中的盛世佳人又或者是红颜祸水。
我只是我自己,我没有要故意的与众不同,只不过我喜欢这样而已。这样我会开心,会自在,会逍遥。
自古以来不就有那句老话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你没见到过的,不代表没有。你不喜欢的,不代表没人喜欢。你不认同的,不待表没有人认同。你不知道的,不代表不存在。
就好比是一本书,有喜剧,有悲剧,有爱恨情仇,有恩怨纠葛,什么家庭伦理,世俗眼光,很多都是在爱情亲情友情的各种背叛下,才会崛起。
就如很多人看不惯我一样,那种书我也看不惯。但,我不否定它存在的合理性。
只不过,如果有一天,我动手去写一本书,那么我的故事里,我笔下的人物,无论爱情亲情友情,都将是完美的。
也许人生是需要有磨难,也许一切总归是不如意的。但我始终相信,那些感情是美好而不容玷污的。磨难可以存在,没必要从这些美好的感情上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