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蒙台梭利育儿丛书:幼儿保健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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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幼儿不宜食用的食物

2岁以下的幼儿消化器官还较稚嫩,吞咽活动也不灵敏,那些带刺的鱼类,带壳的虾、蟹、蛤类,带骨的鸡、鸭肉都不宜给幼儿随意食用,而需要去刺、去骨、去壳、切碎、烧酥、煮烂后方可给幼儿吃。豆类、花生、杏仁和糖果等整粒的食物也不宜给幼儿食用,因容易造成气管异物而致小儿窒息,危害甚大。含有粗纤维的蔬菜,如黄豆芽、金针菜、甘蓝菜、芹菜等均应切碎食用。带核的水果,如桃、杏、李、葡萄最好去核煮成果羹饮用,不宜整食。如果家长能做到去皮,去核,又保证卫生,亦可以切成小块生的食用。

3岁以上的小孩,可逐渐改用与成人一样的食品。但多油、煎炸过的不易消化的食物,辣椒、咖喱等刺激性食品,酒、咖啡、浓茶等兴奋饮料,都应根据不同情况慎重食用。巧克力、麦乳精等含脂肪和糖太多的食品只能偶然作点心食用,不宜多用,更不宜当作正餐食用。市场销售的橘汁饮料,幼儿不应饮用,因内含色素和香料,没有营养价值,更不能作为补充维生素C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