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解密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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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风险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1)

某君中了1万元奖金,领奖时有人祝贺他,他说:“我已经把一辆桑塔纳摸掉了”在彩市中,偷盗、假币、私彩、中奖者身份暴露、涂改彩号、超过自身经济能力购买彩票等等,时时处处都在提醒彩民记住两个字:风险。

彩票风险何其多

发行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国家可以募集资金,用于发展体育事业和社会慈善事业,同时也使得乐于献爱心的人们有幸因此而获奖。这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然而,彩民们也不要忘了,潜藏其间的风险也是非常大的。

据悉,在各地日趋火热的彩票大战中,虚设大奖,借机处理劣质商品等欺骗彩民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且,由于管理上的混乱和疏漏,有些发行者竟乘机作案、非法敛财。新疆在发行体育、福利彩票时,就曾接连爆出两起丑闻。

1999年12月7日,乌鲁木齐市有一位程先生,在大西门“2000万福利彩票销售活动”现场一次买了8张彩票,发现彩票开奖处竟有被刮过的痕迹,便当即向工作人员举报。而当销售彩票人员被抓住时,发现他手中还有不少是已刮开过、正待发售的彩票。程先生虽然得到了应得的退款,但这样的售假行为却令他大为扫兴。

1999年12月21日,克拉玛依体育场的体育彩票销售现场,竟发现有人手持同年5月1日已在乌鲁木齐兑过奖的废奖票,前来冒领奖金。这位彩票销售员,当时共有1500张已作废的八等奖奖券,幸好在当场被人发现。这两种彩票的“双杠”图案相同,只是底色稍微有些差异,因而极易蒙混过关。据当地公安部门后来追查证实,废奖票来自于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下属的物资中心副经理、克拉玛依市彩票销售的总指挥周某及其司机胡某。经清点,该市已兑过奖的末等奖(即八等奖)中有废奖票7000多张,已被骗走奖金14000多元。而在此之前的3天销售中,已销售出去的180万元彩票中的中奖彩票,其中有多少是废奖票,实在已是无法查清了。

以上两个案例,虽然都已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了,但由此反映出在彩票发行、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以及给广大彩民带来的风险,却实在一言难尽。

在彩票发行现场,在彩民摸奖的同时,同样也有人在混水摸鱼,给彩民们的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2000年2月,浙江文成县体育事业局发行了体育彩票,结果有多名彩民反映随身佩戴的金项链等物品被盗。参加现场保卫工作的公安民警接报后立即行动起来,很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章道司,但章道司在审讯中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后来,民警通过巧用侦查手段,在县城建设路抓获了章妻,并从其身上搜出了8条价值共计13000多元的金项链,另有4000多元现金及剪刀等作案工具。在铁的事实面前,章道司夫妻俩不得不如实招供。原来,当他俩得知有彩票发行后,即购置了剪刀等作案工具,专门在彩票发行点售票处物色戴金项链的女子,章在挤进去买彩票的时候趁机挡住售彩者的视线,由其妻在后面剪断别人的金项链,藏匿其身。

2000年6月23日,第16期江苏风采电脑福利彩票开奖后,早晨在滨海县体委运动场上与人一起早锻炼的一位妇女,便掏出当期彩票叫人帮助察看有无中奖。内行人一看,发现该彩票中了三等奖,奖额为4122元。女彩民正当高兴之时,突然从边上冒出一位青年男子对她说,“是不是真的中了奖,我帮你鉴定鉴定。”当这位男子经过认真“鉴定”,确认为中了三等奖时,突然抓着彩票一阵飞跑,转眼之间已逃之夭夭。一起参加晨练的多是些老头老太,怎么能追得上他呢,那妇女只得抱头嚎啕大哭。

摸彩票的有风险,卖彩票的人也同样有风险。

北京海淀区培黎大学的400名学生,曾经以勤工俭学的方式卖了3天福利彩票,结果结账时发现假钞和漏款竟有19万元之多。在彩票发行现场,有人趁机使用大量假钞票来购买彩票,有的学生一次就收进假钞1400元。还有的人故意先用大面额钞票买下少量彩票,然后,再在同级的掩护下趁乱把大面额钞票伺机偷走。凡此种种,都使得卖彩票者叫苦不迭。

有时,摸奖现场还会发生其他意想不到的事故风险。

1999年12月19日上午9时多,西双版纳州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在景洪文化宫广场组织的中国福利彩票销售活动开售仪式刚刚完毕,突然哗啦一声震天响,临时搭建的整座两层高的销售台架垮塌下来,造成53人受伤(其中24人重伤)的大悲剧。

类似的事故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香港最热闹的地方是一个叫“快活谷”的跑马地。1918年2月26日,快活谷正在举行春节赛马活动,观看赛马的人非常之多,赶来做小生意的人也是人山人海。正当马赛进行得激烈时,一座竹搭看台突然倒塌,碰巧下面正是饮食小摊,竹棚倒下后即被火种点燃,霎时间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现场混乱不堪,结果被火烧死了600多人,成为香港赛马史上的一大悲剧。跑马地至今留有一座墓碑志记载此事以告后人。

摸彩要去彩票现场,似乎不言自明。然而,目前在台湾有一种十分流行的“刮刮乐”公益彩票,不用花钱也能得奖。这种刮刮乐彩票常常在人流量较多的百货公司及夜市场所可以免费得到,票面上注明是台湾银行举办的公益活动。彩票的中奖率非常高,好奇的人们只要刮开,一般总能中奖,奖品有“金币、家电、旅游券”等等,令人心花怒放。但是,只要“中奖者”与彩票发行者联络时,总会被要求向对方汇出相当于奖品价值15%

的“税款”。有些人求财心切,便遵令照办,但总不见奖品寄来。如果进一步联络就会发现,这完全是一种诈骗组织一手策划的诈骗活动。“刮”来“刮”去,他们“乐”了,却苦了轻信百姓。

在我国大陆,类似的诈骗活动也正在被少数不法分子所仿效。2000年8、9月间,本书作者就先后收到来自广州、湖南怀化的“世纪幸运彩票”“刮刮乐”。每封信中有3张奖券,刮开一看竟是无功受禄,都是“二等奖”。细看规则,原来我可免费获得价值1800元的超级SVD3碟连放型影碟机1套。正当我纳闷自己买电脑彩票总也中不到5元以上的大奖,而不经意间却有价值上千元的奖品从天而降时,且慢,“彩票说明”中明明白白地注明,中奖者必须汇去邮资包装保价手续费共计180元。“图穷匕首见”了,原来,寄信人采取的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方式,在家里专等我寄10%的“利润”去呢!我正在研究彩票的风险性呢,自然不会去上这个当。

买彩票还有一个风险,就是中奖后的保密问题。

买彩票的最大目的是为了中奖,然而,中奖者的个人资料一旦公布于众,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2000年春节期间,重庆市的刘先生购买即开型体育彩票,幸运地抽中了1辆别克轿车和20万元现金的一等奖。本来是件大好事,但就因为刘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被登上了报纸,全家人非常担心有人会找上门来。其实,像刘先生这种担心在中奖者比比皆是。成都有的中奖者蒙面领取奖金,南京有位中奖者领取300万奖金后整天提心吊胆过日子,都是其中的典型。

那么,对于中奖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到底应该不应该公开呢?中奖者绝大多数不希望公开,而彩票销售者则希望公开,以増加彩票销售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其实,就法律角度而讲,中奖者的个人资料并不属于个人隐私,其本身都是相对公开的。但中奖者有权要求彩票销售者不公开以上个人资料,彩票销售者应当根据中奖者所提要求去做,以达成协议。如果不按中奖者的要求去做,由此给中奖者造成的损失要由彩票销售者承担,因为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反,如果中奖者不向彩票销售者提出替自己保密的要求,那么就表示同意公开这些个人资料。彩票销售者就可以公开这些资料,因为这样做的确既有必要也有合理性,能显示彩票销售的真实性。

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以上做法也还有例外。2000年7月24日,第24期江苏风采电脑福利彩票500万元得主、21岁的泰州姑娘说,她住在一个小镇上,彩号开出后,投注点就看出该奖是某人所得,原本不大的小镇上顿时就家喻户晓了,什么秘密也藏不住,第二天凌晨5点起,就不断有人上门来借钱了,就连银行也闻风而动前来吸储。奖金尚未领取,烦恼却接踵而至。像这样的情况,一夜暴富也确实是个负担,想保密也是保不住的。

风险大小的评价

买彩票肯定有风险,但每个人对其风险程度的感受大不相同,对风险大小的衡量尺度也不一样。有的时候,对张三而言这是一种大风险,而对李四而言却是安全行为,这种情况司空见惯。这就牵涉到如何对风险进行评价的问题。

在英语中,博彩和游戏用的是同一个单词GAME,这说明,买彩票从更大程度上讲,应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消遣活动。即使在彩票业十分发达的国家,老百姓投资于买彩票的钱,一般也只占自己收入的2%—3%,不会超过5%。换算一下,以目前我国居民年收入一万元计算,每年用于买彩票的钱以2%计算应为200元,摊到每个星期也只有4元即2注。而事实上,只要是平时坚持买彩票的人,都几倍、几十倍地超过这个数字,表现出一种“贪”婪性。“贪”与“贫”在字体上十分相近,而实际上,在买彩票上投入资金贪多贪赌,其结果往往就是贫。有的彩民,每期电脑彩票不管上期中与不中,照例都要买10元,有时碰到头奖奖金特高时还要追加投入。即使按每期10元计,一年有52个星期,每个星期有3期彩票,全年合计要1560元,占全年收入的15%,势必要影响到正常的家庭生活。江苏有一位彩民得了1万多元奖金,当他前往领奖工作人员向他表示祝贺时,他满脸忧伤地说:“还祝贺我呢!我已经把一辆桑塔纳卖掉了。原来,每次买彩票他总是一掷千元甚至万元,总希望把网撒得大一些,能网住一次特等奖。现在他已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但还是想“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企图仍然通过博彩捞回本钱,然后再洗手不干。可是,这样的好事可能性是很小很小的。

在戒“贪”方面,似乎女性比男性的自我控制能力要好一些,不像男人那样“贪”性不足。那么,怎样来评价彩票的风险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