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确立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最初探索。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最初探索中取得的理论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依据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从而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为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理论成果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毛泽东就向全党提出,要探索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走出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毛泽东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是同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相联系的,也是同如何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相联系的。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因为我们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得照抄苏联”,“这在当时是完全必要的,同时又是一个缺点,缺乏创造性,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这当然不应当是长远之计”。 [1]1956年,苏共二十大以后,毛泽东认为它对我们最重要的教益是要独立思考,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要“以苏为鉴”,探索自己的道路。他明确指出,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找到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1956年4月,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毛泽东作了《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围绕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深刻阐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讲话提出了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改革过于集中的计划体制的初步构想,要求中央向地方分权和扩大企业自主权。讲话提出的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理论观点,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正如后来邓小平在给毛泽东的信中所说:“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 [2]同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鉴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强调要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
1957年2月,毛泽东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的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两类矛盾的学说,强调了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从全体人民出发,“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提出了发展工业必须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工业化方针。同年8月,毛泽东又提出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的思想。此外,毛泽东还提出了许多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观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国防、外交、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1958年,他又提出要把对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这些都是对党的八大路线的继续发展。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初步探索中提出的许多重要思想观点,尽管有的还是不够成熟的设想,有的并未付诸实施,有的在实践中没能坚持下去,但它们都为后来的探索做了开创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正如邓小平指出的:“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 [3]
二、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曲折发展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十年中,我们虽然遭到过严重挫折,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1957年下半年以后,国际国内出现了一些复杂的情况。由于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些已经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的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对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缺乏深刻的认识。因此,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认为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有利的国内环境,可以很快地实现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愿望,在经济建设上往往急于求成;在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时,容易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做阶级斗争;在党内生活中,容易把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产生的不同意见视为“路线斗争”、“阶级斗争”,导致党在指导思想上逐渐发生了“左”的偏差,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逐渐偏离了正确方面,出现了曲折,以致后来又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
虽然如此,党没有停止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在总结“大跃进”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主要包括:在领导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时提出不能剥夺农民,不能超越阶段;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区分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要反对平均主义,重视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4]毛泽东还从哲学的高度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有它自身的规律,必须不断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步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才能实现认识上的飞跃;提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社会主义建设具有艰难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没有100多年的时间,是不行的,要准备着由于盲目性而遭受到许多的失败和挫折;提出了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就无法提高;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应当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同时,从世界范围内两种社会制度的根本对立与斗争的角度,提出了要防止和反对帝国主义的“平和演变”,保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先进性和永远不变质的思想;等等。
与此同时,党中央许多领导同志都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问题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刘少奇提出,我们应该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要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他认为,农村生产和分配的单位不能太大,如果生产关系跑到生产力的前头就会破坏生产力;主张在农业生产中实行同产量联系起来的责任制。周恩来提出了我国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科学技术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等观点。陈云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主张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题,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是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题,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进行的自由生产是补充;在流通领域,国家市场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的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是补充;提出了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制定计划必须做好物资、财政、信贷平衡的观点。邓小平提出了关于整顿工业企业,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等观点。朱德提出了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他还强调党执政后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生产、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邓子恢等提出了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观点。所有这些,都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泽东仍然提出了一些比较正确的思想观点。他提出了党际关系不应影响国家关系;提出了“两个中间地带”和“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构想;提出了我国永远不称霸的重要思想;等等。
总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虽然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过程中犯过包括“文化大革命”这样严重的错误,遭受了重大挫折,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在经济建设上所取得的成就仍然是巨大的。从历史上看,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经过两次胜利两次失败的经验教训才使党逐步掌握了中国革命的规律,领导革命取得成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同样经过了一个反复的探索过程,其间也经历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两次重大挫折,八大以后社会主义建设20多年的曲折发展也深刻地教育了全党,为我们逐步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及其所取得的成果,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和条件,为中国共产党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提供了基础。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
一、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多年来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把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东西当作“社会主义原则”加以固守,把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当作“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的历史教训,经过深邃的思考,创造性地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了新的概括,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一)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
为了推动全党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邓小平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5]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所作的新的理论概括,是从我们长期以来没有完全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因而影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这一实际出发,经过深入思考,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以后提出来的。这一新的理论概括,从历来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的特征中,抽象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一范畴,从更深的层次上使人们科学地理解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从而也为探索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和新方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刚刚实行改革开放之际,针对一些人因政策的调整而产生的困惑和疑虑,邓小平在论述怎样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问题时,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概念。鉴于我们过去搞了2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人民生活提高不多、生产力发展不够理想、同世界先进水平差距拉大的实际情况,他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 [6]他认为,社会主义,首先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他把发展生产和增加人民收入称之为压倒一切的标准,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内容。同时,邓小平对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他认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发展生产,增加人民收入,最终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1986年9月,邓小平在回答美国记者关于“致富光荣的口号同社会主义的关系”时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 [7]这段话成为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雏形。1990年12月,邓小平又一次强调共同富裕的问题,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8]在全面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新鲜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明确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