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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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4)

“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文,由“人民”和“权力”两词合成,意为“人民的政权”,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意思。“自由”通常讲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权利。“民主”是政权的一种构成形式,“自由”则是政权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人权”泛指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等。而公民在政治上应该享有的自由和民主权利,一般也被称作“人权”。

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说明,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它的本质是由少数人服务的民主和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为多数人服务的民主。不管是资本主义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权益,都不容许动摇它的现有制度,都不会给它的“颠覆力量”以民主。

民主的形式是多样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民主的形式很重要,没有特定的形式,民主的实质性内容就体现不出来。但是同民主的实质相比,形式毕竟是第二位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只是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政治程序上可以被称作民主制度,在政权性质上则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少数剥削者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政治程序和政权性质相一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有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只标榜民主,不承认****,极力掩盖其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阶级实质。表现在理论形态上的西方民主理论只强调民主的形式方面,不讲它的实质,企图用比较完备的民主形式掩盖其资本阶级****的实质。

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它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大不同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获得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它公开承认自身的阶级性,认为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意味着对于被统治者的****,民主和****,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中国是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但人民真正当家做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只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成为现实。看不到这点,就不能从根本上正确认识中国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的本质。

民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经济文化状况相关联。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仍不够完备,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丰富和完善。如民主制度不够健全,人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家做主的权利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官僚主义作风、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方滋生和蔓延;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民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尚需扩大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为此,必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探索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历史条件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自由同样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有其实际的内容。西方标榜是自由世界,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人民只能说具有形式上的自由权利,实际上真正通行的是财富的自由,谁占有金钱、财富,谁就拥有权利和自由,愈是有钱就愈有自由。无钱无权无势的广大贫苦百姓总是被关在“自由”的大门之外。资产阶级自由的虚伪性表现在资产阶级法律的惯常模式中: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正面规定中标榜自由,限制规定中否定自由;地位巩固时标榜自由,形势不利时取消自由。这在西方国家的法律史上屡见不鲜。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主义自由解决了资本主义自由无法解决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际行使自由权利的问题。劳动人民当家做主,政权在人民手中,这是最大的政治自由;公有制为主体,从经济基础上铲除了金钱对自由的束缚。与此同时,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空前自由。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的自由,必须不断克服官僚主义、家长制、以权谋私和利用职权对人民自由的践踏。人民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不断提高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觉悟和能力。

人权,最初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为反对神权和封建特权提出的。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人权不能局限于个人的政治权利,而应当扩大范围。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没有生存权,其他人权均无从谈起。******曾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6]西方发达国家人权理论强调的主要是个人的政治权利,而不大讲经济和社会权利。我们强调,人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组织扶贫开发,解决了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它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对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重视。

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经济文化落后,即使有了先进的社会制度,人权的实现程度也会受到限制。由于我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我们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反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经济发展压倒一切,什么人权、民主问题,都管不住这个问题。江****也指出:“在一个国家里,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的进步、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7]

民主、自由、人权,核心是民主。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发展,都要通过国家政权,依赖国家政权。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巩固和发展政权,人民才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民主、自由和权利。西方国家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干涉别国内政,甚至颠覆别国政权。在它们看来,不许少数敌对分子对本国进行颠覆活动,就是没有“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惩治颠覆力量,就是侵犯“人权”。对此,******曾明确指出:“人民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 [8]他还说,人权重要,还是国格重要?国格是关系国家独立、主权和尊严的问题,是压倒一切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一个成员,连自己国家的独立、主权都能背叛的人,值得信任和尊重吗?没有国权和国格,个人的人权就没有保障。江****指出,如果失去了国家主权、民族独立和国家尊严,也就失去了人民民主,并且从根本上失去了人权。有鉴于此,我们同第三世界国家更加重视国家主权,要求国际民主,反对霸权主义干预别国内政。

总之,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本质上优于和高于资本主义,在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方面不受资本和金钱的束缚。但如同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实现需要一个过程一样,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充分实现也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同时需要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具体实现形式,以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做主。

本章小结

人民民主****是我国的国体。我国的人民民主****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基层民主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不同本质。

阅读书目

1.******:《论人民民主****》,《******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江****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胡****:《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5.胡****:《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思考题

1.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2.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5.怎样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6.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

注 释

[1]. 《******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1475 页。

[2]. 《******文选》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372 页。

[3]. 《******文选》第6 卷,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第328 页。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56年7—12 月),法律出版社1957 年版,第14 页。

[5]. 《******文选》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359 页。

[6]. 《******文选》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125 页。

[7]. 《江****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年版,第322页。

[8]. 《******文选》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3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