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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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

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使人类的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各种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规律,阐明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这就是说,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逐步将其变成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从而也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使社会建设成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同等地位的一个崭新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并且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十五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制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从而使“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变化的国内格局,党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变化的要求,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深化拓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由此拓展深化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新发展,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一个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只有认真研究和掌握执政规律,不断完善执政方略,提高执政能力,才能有效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体现了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作为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党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才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是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二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在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思想的同时,党中央还提出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我们在实践中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以人为本贯彻始终,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兼顾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家发展和对外开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民主法治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