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像一个宽广的大网,看起来疏而不密,但作恶者却不可逃脱,用以形容坏人终于受到惩罚。
社会上发生的经济犯罪或刑事犯罪等许多案件,是人类生活中丑恶与阴暗的一面。犯罪分子无论作案手段多么隐蔽狡猾,用心多么阴险狠毒,即使能得逞于一时一事、但是或早或晚都难逃法网。
常言说:“要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犯罪分子在作恶之前,既丧失理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诡计多端,能够逃脱法网。但事实证明这只是犯罪分子在痴人说梦,因为作案时总会留下破绽,留下蛛丝马迹。即使是一个指纹,一滴血迹,一丝头发或一双脚印,都会成为侦破的线索和证据。有的罪犯作案之后,潜逃、藏匿,甚至改名换姓到处流窜,到头来仍然被侦破人员从茫茫人海中抓获,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句俗语,既说明犯罪分子逃不掉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示出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做贼都要心虚,何况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罪犯?他们伤天害理的胡作非为,一定受到应得的惩戒。古人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从古至今,事实证明:毫厘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