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没过多久,无意中我听到他的老乡提起他可怜的身世,我竟然很心痛,觉得自己是个太残忍的人,于是就开始关注他。后来我发现他做事又快又好,虽然是学徒,可是做出来的东西竟然比那些师傅们还漂亮,于是我把他做的成品拿去给副总看。此后他就从学徒升为正式工,再升为组长,后来又升为部门主管,最后还当了厂长。虽然一样是打工仔,但待遇与以前相比完全是天壤之别。在和他的日常接触中,我对他也越来越有好感,后来就成为他的女朋友。到现在我还记得,他请我吃的第一顿饭是一碗三块钱的手擀面,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手擀面,就在路边摊吃的。他工资不高,还要常常寄钱给老家多病的叔叔。我们从来没有买过上百块的衣服。
放假时,常常就是两个人手牵手轧马路,吃一块钱的雪糕我就会觉得特别满足。那时他真是穷,又特别有自尊,我给他钱他从来不要,还会跟我生气。我也只能给他买衣服,还要把明明是两三百块的衣服说成三四十块钱,不然他会不要。他对我也特别好,有次我们逛街,我看到一只大大的毛毛熊,标价是三百八,我虽然喜欢,但是因为太贵并不想买,所以就拉着他赶紧跑出了店门。谁知当天晚上,我下班回到宿舍,老远就听见我们宿舍的女生在那大叫好漂亮。当我进去后,就看到那只比我人还高的毛毛熊躺在我的床上,周围围着宿舍所有的姐妹,她们都用羡慕的口吻说我太幸福了,有那么舍得的男友。我也非常感动,要知道那要花掉他当时2/3 的工资啊,
那个月他整整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我当时真的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我想如果我找个有钱人,他有一百万却只肯给我花十万,我不会开心;而我找个没钱的,他有一百块却肯为我花九十块,我会觉得很开心很幸福,这就是当时我的恋爱观。我们在一起两年后,我因为另有发展离开了这个工厂,他因为在这个工厂里发展得很好而留了下来,我去了关内,他依然在关外。从我那里到他那里坐车得花上三个小时,如果碰上堵车就要更长时间。我每次去看他都会带上一个保温壶,那里面是我为他煲的老火汤,他感冒了就是胡萝卜玉米排骨汤;他觉得比较累,就是淮山鸽子汤,反正他只要说“加菲猫,我想吃什么什么”, 我就会为他做,然后大老远地送过去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