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12月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时期。在这七年内,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正确,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在胜利完成艰巨的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浴血的抗美援朝战争的同时,迅速恢复了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在1953年到1956年的四年中,又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中国之所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有其理论依据,而且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它是由新中国成立之后阶级关系的变动以及主要矛盾的变化来决定的;是由当时的经济状况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初始和最终奋斗目标——实现共产主义的具体表现;是中国人民历史的选择;也是居于当时国际情形所需。
一、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理论依据
实现从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是列宁制定了革命转变的完整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革命政权,取得革命胜利之后,到社会主义实现以前,中间经历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革命转变的理论。毛泽东在枟新民主主义论枠一文里精辟地论述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就是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政权,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社会,紧接着,在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这也就从理论上阐明了中国革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就必然地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正是根据这个理论,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正确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性
1.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是由新中国成立之后阶级关系的变动以及主要矛盾的变化来决定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革命形势错综复杂,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帝国主义以各种形式对新中国进行破坏和捣乱;国民党残余势力还在做垂死挣扎;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尚未展开,在那里,农民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还没有解决;长期遭受战乱破坏和国民党掠夺的国民经济千疮百孔,处于全面破产的境地。这表明: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国民党政权在全国的反动统治虽已被摧毁,但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仍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主要矛盾;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开始上升,但暂时还没有成为主要矛盾。所以,党和政府当务之急,必须彻底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迅速恢复国民经济,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毛泽东同志指出:“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国民党反动派残余作斗争,我们面临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必须处理好国内各阶级、政党、民族等各方面的关系,以便孤立和打击当前的主要敌人,而不应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的不利局面。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使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都拥护我们,使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不反对我们。”这也就是说要把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在无产阶级身边,还不能在新中国成立后即刻进行纯粹的社会主义革命,去消灭资产阶级。后来,随着革命的发展,经过土改、国民经济的恢复以及对官僚资本的没收,社会的主要矛盾便发生了变化,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便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要求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采取正确的对策,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团结、教育、改造”,使他们经过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民族资本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和平赎买”的政策,使其经过改造由私有变为公有。显然,这里所说的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改造”和对民族资本的“赎买”,成为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的最为成功有效的手段、措施和方法。换句话说,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本的问题上,得有一个转变的阶段或所说的“过渡时期”,这是由当时阶级关系及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来决定的。
2.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是由当时的经济状况决定的
我国是一个工业落后、农民众多的大国,经济非常落后,在这么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建立不起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这样,新中国成立后不能立即排斥、消灭私有经济,必须允许个体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一定范围内发展。在坚持国营经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转化而来)为主导的前提下,发展私有经济,有利于增加财富,改善人民生活。但是,随着各项民主改革运动的胜利,对于个体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必须加以一定的限制,于是,国家便通过加工订货、委托加工等形式把私有经济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性便日益暴露,资本主义经济便有碍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发展。个体农业经济也不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所以,党便采取了正确的政策步骤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从而解决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由私有变为公有的问题。
3.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是中国共产党初始和最终奋斗目标──实现共产主义的具体表现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建时起就已确定的奋斗目标。中国近代的历史已经证明,为在中国实现资本主义而进行的一切奋斗,无论是用改良还是用革命的办法,统统都失败了。这样就产生另外寻找新的奋斗目标的历史必然性。中国共产党提出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目标,正是体现了这种历史的必然性。但是,中国原来是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个基本国情又决定了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分两步走,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转入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中国革命发展历史的必由之路。所以,在很长的时间里,党一直以新民主主义作为自己的第一步纲领,用它来规定自己领导的革命的性质和经过这个革命所建立的共和国的性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则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分水岭。换句话说,共和国的诞生,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的开始。既然新民主主义的前途必然是向社会主义发展,那么,原来所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同时也就成了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正如周恩来同志所说:“集中地说,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
4.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是中国人民历史的选择
在很长时期内,中国面临三种可供选择的建国方案:第一种方案先由北洋军阀后由国民党统治集团代表,他们主张实行地主买办阶级的专政,使中国社会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第二种方案由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代表,他们主张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中国社会走上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第三种方案由共产党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三种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实践中反复地受到检验。结果是:
第一种方案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它的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第二种方案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赞同,它的代表者的多数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只有第三种方案最终赢得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在内的拥护。这样,新中国成立后,能否不经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继续走过去的老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或直接走资本主义道路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无产阶级领导中国革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不可能主动放弃革命和建设的领导权,让地主、买办或资产阶级去实行其主张。而且人民也不会答应,否则人民又会重新陷入被盘剥、遭奴役的境地。所以,中国人民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走上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他们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具有历史必然性。
5.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是居于当时国际情形所需
新中国一成立,就得到苏联和欧亚各人民民主国家的承认。印度、缅甸、瑞典、瑞士等国也经过谈判,确认同国民党政府断绝外交关系而同新中国建交。但与此同时,帝国主义国家则对我国实施军事上侵略威胁、经济上严密封锁的策略。尽管英国很早就承认新中国,但它在同国民党政府断交和支持恢复新中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的问题上采取暧昧态度,建交谈判只能搁浅。而妄图称霸全球的美国,向来在中国都是推行“扶蒋反共”政策,这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表现尤甚。正如后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中所说,他们当时在中国所追求的长远目标是推动建立一个稳定、统一的亲美政府,而短期目标首先是“阻止共产党完全控制中国”。新中国的诞生,宣告了美国“扶蒋反共政策”破产。但在当时,美国仍然不肯放弃与中国人民为敌的立场,拒绝承认新中国,并且竭力阻挠其他国家承认新中国,阻挠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企图在政治上孤立新中国,在经济上实行封锁,在军事上实行包围,妄图将新中国扼杀于摇篮之中。而在当时,就总体而言,资本主义国家本身很不景气,社会主义国家正充满向上发展的活力,显示出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1949年12月毛泽东访问苏联,1950年2月签订了枟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枠,这对中国是很重要的国际支持。在恢复经济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中,只有苏联援助中国。尽管我们在制定具体的经济政策和工作方法的时候是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的,但是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经济制度仍然对我国具有重大的榜样作用,这也是促使我党认为应当提出和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经验后,于1952年底提出来的。其基本内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地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为我们党在国民经济恢复后,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
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我国已经拥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它在当时已经显示出较于其他经济成分的优越性。同时,我们也已经积累了利用和限制私营工商业的许多经验,并在实践中创造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不同程度上开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我们也已经积累了开展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经验,党在总结这些实践经验时已认识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不仅是帮助农民克服困难、发展生产的有效形式,同时也是防止农村资本主义自发趋势、引导农业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适当形式。这些都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施创造了前提。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我国的实施也有它的必要性。首先,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只有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化才能吸引和代替资本主义工业,用新的技术来装备和改造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建立、巩固现代化的国防,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其次,解决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的必然趋势。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已逐渐转化为国内的主要矛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再次,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国家工业化建设对粮食和原料日益增长的需要,成为个体农业向合作化发展的一个动力。而广大农民群众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发展生产,也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我国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实现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大步骤,它的实现将开始改变我国经济上贫穷落后的面貌,为我国向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目标迈进奠定物质和技术基础。
四、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不仅是历史的必然,而且也完全具备了这种转变的条件。
1.建立巩固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人民解放军所到之处,立即摧毁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机构,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及其他临时人民政权,在条件具备了之后相继召开各级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全国范围的人民政权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长期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了国家(除台湾及其附近岛屿和香港、澳门外)的统一和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2.牢靠的工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