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20日)
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加快城市改革步伐的重大决策,要树立全面改革、破旧立新的指导思想要把改革提到关系我们事业全局成败的高度来认识要以改革带动整顿,把改革贯穿于企业整顿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企业整顿的自觉性,整顿的步伐才能加快,整顿的质量才能提高。以前我们曾经讲过,改革是动力,整顿是基础。不改革,企业没有活力,整顿也就打不开局面;不整顿,不打好基础,改革也不可能顺利进行,甚至会走弯路,即使改革有了成果也难以巩固。经过这一段实践,这个认识更加深刻了。从企业整顿的五项工作与改革扩权各项内容来看,基本是一致的,是彼此衔接的。具体分析起来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整顿和改革的内容相同,但要求提高了。如整顿大中型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在坚持干部“四化”条件的基础上,又提出了高文化结构的要求;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在改革中内容更加全面,责权利的结合程度更高了。
第二种是,企业整顿原来没有提出的内容,改革、扩权提出来了。如在企业“扩权十条”中,规定了企业在计划、产品销售、价格浮动、物资选购、资金使用、人事劳动、工资奖励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为进一步搞活生产经营、整顿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手段,对加强财经纪律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三种是,整顿原来提出的某些要求与改革、扩权的内容不一致,如规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比例,以及企业领导制度中有关干部任免的内容等,都要按改革、扩权的规定加以修改。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改革和整顿是相互联系的,而不是相互割裂的;是相互促进的,而不是相互矛盾的。应当把整顿和改革结合起来进行。
从一些单位的经验来看,改革与整顿相结合的基本途径是:以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搞好整顿,打好基础;从解决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入手,改革体制,积极推进企业的技术现代化、管理现代化和人才现代化,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具体到每个企业来说,要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尚未验收合格的企业,要把五项整顿工作同各项改革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同步进行,以改革促进整顿。
另一类是,已经整顿验收合格的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巩固提高工作,按照改革小配套的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改革,向着技术现代化、管理现代化和人才现代化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