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桌历来是斗智斗勇之地。商场如战场,买卖双方的巨大利益都是由面对面的交涉,讨价还价而促成。因此,在谈判的过程中,投资者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有理、有节、有力地争取自己的利益,以稳重、成熟的心态,迎接对手的挑战,如此才能取得意想不到的功效。
二、购房谈判的要点
谈判是需要艺术的。只有做足准备,才能胸有成竹,胜券在握。在谈判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要点。
首先,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开发商、销售商和预购房屋的情况,估算不动产价值的高低,这是争取谈判主动的关键。除了对地段有所了解外,投资者还要对自己选中房屋的周边物业情况有所了解,如同档次房屋的价格、销售状况、实际使用率、出租市场潜力等情况。
其次,还要考察打算投资的房产周围的环境。比如房屋的视野开阔度,空气、噪音情况,周边地区的文化氛围,该区域的交通状况,商业发展情况,以及地区未来规划等。
最后,投资者还要了解其他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开发手续是否健全;开发商的信誉和知名度;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资质情况进行了解;房屋建筑、装修质量;房屋建筑进度是否与先期承诺吻合等。
掌握了以上信息后,在洽谈时,投资者就可以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适时地传递给销售商,让对方知道你已经做了最充足的、多方面的准备,逼迫销售商亮出底牌,以最优惠的条件让你购买选中的物业。
三、杀价原则
房产的价格,大致可分为底价、表价和成交价三种,真正实惠的做法,应该用低于表价,甚至低于底价的价格作为成交价。那么,投资者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标呢?
1.暴露房屋的缺点
在洽谈中,投资者应多暴露房屋的各种缺点、毛病,略微夸大这些缺点、毛病的危害性。投资者还要流露出担忧的表情,同时要注意观察对方的表情,及时调整策略,做到进退适度,从容不迫。
2.拖延战术
当价格砍不下来时,购房者可以“我再考虑考虑”为由,或谎称需时间汇集资金等,做出缓兵之计。然后再等到临近期限的最后一个阶段,给予杀价。
3.欲擒故纵战术
对于所看的房屋,明明中意,仍要表示不喜欢的各种理由,借此杀价。
4.合伙战术
比如,告诉销售商你是与合伙人共同投资的,所出价格需同合伙人商议,略施小计杀价。
总而言之,杀价的方法很多,投资者只要头脑清晰,灵活运用,且能见机行事,就一定能成功。
四、购房谈判技巧
在洽谈时,要与销售商打好心理战。
1.多听,少说
有经验的售楼人员一般喜欢充分了解购房者的需求,知己知彼后加以引导,这样购房者往往比较被动。因此,在洽谈时,购房者要尽量保持沉默。让售楼人员多讲话、多介绍,而不要过早亮出自己的底牌,使自己站在有利的位置。
2.不要轻易让步
对销售商提出的房屋价格,不要轻易做出让步。如果购房者一次就做大笔金额的让步,会因此引起销售商对价格的坚持。所以,购房者在让步时,必须步步为营,一次只能做少许的让步。这样一来,结果也较有利。
3.不要轻易相信销售商的话
如果对方声称由于某个原则使某个问题不能妥协时,不要轻易相信他的话。比如,许多销售人员在听到购房者要求变更其单方填好的合同条款时,往往声称,其没有权利改变合同内容,因为合同条款是其公司研究后决定的,如果条款需要更改,需要开董事会研究等等。购房者应该在合同签订前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
4.以“合理化”的理由拒绝降价
在买卖未成交前,如果买主要求降价或提出其他额外优惠条件时,对方常会苦着脸举出一大堆不能降价的理由,这些理由听起来都很合理。其实有的时候,这是卖方利用买主对产品知识的缺乏而运用的策略。也就是说,表面上看起来已经是底价了,而事实上,卖主心中还有另外一个价。如果投资者能攻破前面的价格,则往往会有一个不菲的差价或优惠。
5.谨防“假购”策略
购房者在谈判时,一定要善于揣摩卖方心理。在房屋销售处,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面:在买卖洽谈过程中,销售人员的手机会不时响起,而对话内容往往与房屋有关。一些购房者误认为此房紧俏,便急于敲定买卖。而销售人员则顺水推舟收下定金,一粧买卖大功告成。其实,这不过是销售人员的售房策略。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对这种“假购”策略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不要冲动行事。
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士%(不包括士%)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士%(包括士%)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在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提出退房。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该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小康家庭置业投资操作要点
对于一个把置业当作投资理财产品的小康家庭(中产者)来说,在购房投资前一定要关注5大问题。
培养自己的政策敏感度;
在确定城市楼市发展大方向的同时,对每个区域的特殊情况也要加以分析;
对各地区消费者的购买力是否已经透支要做深入的调查;
清楚地知道什么地段的房产具有抗跌性,哪个地段房产好做,哪里正待发展,有潜力可挖;
对长线投资的回报是否可以减轻贷款压力进行预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