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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什么是“史”、“历史”

“史”字的本义,是指文字。这一点至少在汉代还是很明确的。那时,对一切字书,都叫做“史”。《汉书·扬雄传赞》里说:“史篇莫善于《仓颉》,作《训纂》。”《仓颉篇》是古代的一本字书,而班固称之为史篇,这说明了“史”是“字”的本义。汉代许慎编的《说文解字》,对“史”字所下的定义是:“记事者也。”非常确切地指出了文字的功用。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写了一部书,其内容包括了广泛的社会现象,他给这部书取名为《史记》。这说明,那时凡是用文字记事的书,一般都看做是“史”。

从文字的起源和发展来看,“史”字是从“事”字逐步省略来的。甲骨文中的“事”字,象征着双手拿着一种工具,捕捉一头豕(猪)。上古时人们以渔猎为生,能捉到豕等猎物,就算重大的事情了。“事”的字形在金文中已被简化,只剩手执叉之形。很久以后,“事”才从记载猎狩之事演变为记载国家大事。“事”字也同义相授,转注为“史”字。至于记事之人称为史官,记事之册称为史书,那都是“史”字的引申意义了。

从一切书册都称史,到史被划分为书册中的一类,是从西晋时开始的。因那时图书品种日益繁多,为了查阅的需要,荀勖编了一部综合性的国家藏书目录,即《中经新簿》,以“甲乙丙丁”四部统括天下图书,其中的丙部图书,就是后来称为“史”的图书。到了东晋,李充主持整理图书,并编制了《晋元帝四部书目》,重分四部为“经史子集”。从此,这一四部分类编次方法,一直被后世所沿用。现在我们整理和应用古籍,仍然照这四部归类图书。据此可知,图书中专门分出“史”类,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了。

把“史”称为“历史”,那是近百年来的事情。“历”字在《说文》中为:“过也。”经过的意思。清代末年,出现了罢科举、兴学校的新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在学堂最早开设史学课,这时江南书局编了一部《历代史略》的书,从上古时期到明代末年的历代重要史迹,都有系统地编进去了。这大约是我国近代出现的第一部通史性的历史教科书。以后新编教材时,便将“历代史略”四字标题,省略为“历史”二字。1903年,有的学校便把“史学”课改变为“历史”课。以至现代各种图书分类目录和学科专业中都采用了“历史”这一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