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的原始丛林中,从1955年开始人们就传言这里生活着一种好像亚洲野人的“大脚怪”。当时在报纸上也发现有关捕获、杀死并发现某尸体的报导,但是目击者们却不承认他们发现这种“怪物”的尸体。
人们发现这种奇怪的动物都不喜欢阳光。它们喜欢晚上出来活动,为了更加详细地了解它们,伊凡·马克斯早在50年代就对它们进行研究。并从当地的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那里得到一些它们的情况。通过对它们的追踪和考察,发现这些奇怪的动物有极善于逃避敌人伤害的能力。
人们都不相信有这样的一种“大脚怪”的存在,伊凡也是一样。但在1951年10月,伊凡在加里福尼亚北部西克犹郡的死马山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脚印。他推断那是“大脚怪”的脚印,用此他对他以前的观点第一次表示了怀疑。
有一天伊凡·马克斯在内华达州的华尔特山狩猎美洲狮时,发现500米外的地方有一个黑色高大的可怕的类人生物。他立即用长焦距镜头拍了下来,他说:“那东西太古怪、陌生,可能很危险,所以我不想再靠近它。
1970年5月的一天,他和一名瑞士”大脚怪“考察者雷内·达因顿在华盛顿州的科尔维尔迫踪”大脚怪“中,再次发现众多的、分布广泛的”大脚怪“,他们还做出了这种脚印的石膏模型。
华盛顿州立大学人类学家格罗弗·克兰茨博士鉴定模型后评论说:脚印异呼寻常地弯曲、隆起和细致,从解剖的精密度来说,是真实可信的。
1970年10月,有一个”大脚怪“在科尔维尔北边的公路上被汽车撞倒。马克斯闻讯马上赶到现场,他看见那个被撞但伤势不重的”大脚怪“浑身长着黑毛,它正在仓惶地逃跑,而且很快消失在丛林中。马克斯仅仅抢拍了一点这个动物蹒跚而行的镜头。不久,马克斯在爱达荷州的普利斯特湖东边加里布弯附近考察时,突然发现一个红褐色的”大脚怪“正朝一片沼泽地跑去,它的身体在树干之间时而显露类似人的四肢与宽阔的背部。
1972年,有一只庞大的白毛”大脚怪“在加里福尼亚北部的暴风雪中四处奔腾、跳跃。据有人考证认为,雄性的黑猩猩也有在风暴中腾跃的行为,而且随着身体发育成熟,在身体某些部位的体毛会变得特别白。这个白毛”大脚怪“是否在习性上与黑猩猩有相同之处呢?
1977年4月,在加里福尼亚州夏斯塔郡的雪山附近,马克斯发现一个雄性”大脚怪“站在沼泽中用手舀水,并用力抖动身体驱赶成群的蚊子。它的皮毛像水獭那样光亮,头上的毛发在缝处分成前后两半,这是一种胚胎发育的特征。同年12月的一天,马克斯与妻子正沿着一只猜测可能是”大脚怪“的脚印搜索前进时,忽然听到一种树枝断裂的声音正在向他们接近。马克斯以为遇见了熊,他从肩上将枪取下来,正在这时,突然一个”大脚怪“晃动着脑袋十分迅猛地朝他们扑来。马克斯出于自卫,将它一下击倒。
“大脚怪”在地上来回翻滚,极度痛苦地挣扎着,一只手捂住屁股,并跳起来跑到一棵大树后面,显得精疲力尽并痉挛地踢着脚。佩吉一直抢拍影片,直到胶卷耗尽,然后又用照相机拍照。
“大脚怪”很快就一跛一拐地逃走,不久就不再跛行,而是精力充沛地大步离开。马克斯和佩吉谨慎地跟在“大脚怪”后面。
过了一会儿,“大脚怪”爬上一个熔岩石脊停了下来,摆动着长臂,回过头来威胁地看着马克斯他们。“大脚怪”额顶部的顶毛直直地竖立着,显得十分可怕!为免遭它报复性的袭击,马克斯和佩吉急忙离开了。
人类学家认为“大脚怪”很可能是类似于粗壮南猿或包氏南猿的一种素食性的人科。他们喜欢居住在潮湿的森林中,雌体和雄体的两腿姿势、骨盆外状和阴部都酷似于人类。
不过,多数猿类都不习水性,但“大脚怪”却极善游泳,甚至能潜水,并习惯以潮汐带、溪流、湖泊和沼泽中的水生食物为生。人类学家猜测“大脚怪”是一种生活在寒冷地区的水猿。
伊凡·马克斯花了33年时间在北美拍摄了大量“大脚怪”活动的珍贵镜头,并由惊异视野公司制成大型纪录片——“大脚怪之迷”,生动地展示了这种动物的外观和行为,使全球为之赞叹。
毫无疑问,大脚怪是北美洲的隐秘动物学上最著名的神秘事物。一旦被证实是真的(任何缺乏一个真实标本的事件都不会让大多数科学家感到可信),它将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人类的进化史。因为如果大脚怪真的存在的话,它们可能是我们人类的一支近亲。事实上,大脚怪的相信者们认为,它们或者是一种猿,或者是一种早期人类。
大脚怪是一种巨大的“类人猿”或“类猿人”,它们广泛被发现于美国西北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俄勒冈州、华盛顿州与爱达荷州)和加拿大西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与艾尔伯塔省),这些地区存在着广阔的山地与森林。因此这种动物的存在——虽然所有案件均未最后被证实,但有些目击者自己被吓呆了——即使仍然是不可思议的,至少也是可能的。
根据加拿大著名“大脚怪”调查者与作家约翰·格林研究过几百起目击案所得出的结果,这些动物的平均身高为7.5英尺。它们似乎喜欢独处,很少被见到与其他同伴在一起。它们的身体全都长满了毛发,四肢的长度并不像猿,而更像人。然而,它们肩膀很宽,没有脖子,脸部与鼻子平平的,前额倾斜,眉骨突出,头像锥形,这些使其更像是动物而不是人。它们既吃动物,也吃植物,喜欢昼伏夜出,在寒冷的天气里则不喜欢活动。
1901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维多利亚出版的《殖民者》报,报道了在坎贝尔河附近的温哥华岛上工作的一个名叫迈克·金的伐木工人的一段经历。当时金是一个人呆在那里,因为他的搬运工们说害怕森林里的一种“猴人”而拒绝与他同往。有一天傍晚,这个代木工看到一个“****”正在河中洗脚。在这只动物看到他后,就大叫起来并飞快地向山上跑去,然后在一个地方停下来回头向他张望。金说这只动物“全身披着红褐色的毛,他的胳膊特别长,在爬山或在森林中’奔跑‘时很灵活。它留下的脚印尤其像人的,但有着明显长且宽的脚趾。”1904年12月14日,《殖民者》报报道说,另外4个可信赖的目击者也在温哥华岛看到过一种像大脚怪的动物。又过了3年,该报报道说一些印第安人离开了居住的村子,居民们是被一只“像猴子一样的野人”吓走的,它“夜晚出现在岸边,发出一种神秘的怪叫”。加拿大西部的居民对于披着毛发的大脚怪十分熟悉。这是由于一个名叫伯恩斯的教师经常撰文介绍的缘故。他在不列颠哥伦比亚靠近哈里森温泉的一个印第安人保留区里教书。从当地印第安人的讲述中,伯恩斯感到大脚怪与传说中的“超级猿人”并不是一回事,后者是一种聪明且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印第安巨人”。
其他声称曾看到过这种披有毛发的巨兽的人中,包括一个名叫艾伯特·奥斯特曼的不列颠哥伦比亚人。他于1957年站出来报告了一件声称发生于1924年的事件。当时他正在温哥华岛对面的多巴湾进行一次探矿旅行,有一天夜里正当他睡觉时,连同睡袋一起被什么东西“铲起”并被“搬运”了数英里。当他终于被“卸”下来后,才发现自己已成为一个家庭的俘虏,这个家庭里有成年男性和女性,也有男孩和女孩,而他们全都是像猿类动物似的巨人!虽然这些“人”对他还算友好,但显然不想使他逃脱。只有当那只成年雄性因为嚼烟草而引起剧烈咳嗽后,他才有机会逃离那里。奥斯特曼这次遭遇前后共经历了6天时间。那些访问过他的人们,包括奇异动物专家约翰·格林与伊凡·桑德森对于他的诚实与精神健康毫不怀疑。甚至灵长类动物学家内皮尔也认为这个事件是极具“说服力”的。
另一件不可思议的故事讲述的是一组矿工被一些大脚怪攻击的事,它发生在华盛顿州西南部的圣海伦斯山与路易斯河地区。1924年7月的一个晚上,两个矿工——至少一个星期以来,他们因为一直听到从附近的山岭上传来一种奇怪而可怕的尖叫声而变得有些神经质了——看到一只有7英尺高的像猿一样的动物并举枪射击。他们迅速跑回了小木屋,就在这里,他们与另外两名矿工一起,遭受到一群这种动物整整一夜不停的攻击。它们向屋子投掷石头,并不断地试图破门而入。后来赶到现场的《波特兰俄勒冈人报》的记者们发现了一些巨大的脚印。这段插曲发生的地点从那时起就被叫做“猿峡谷”。
1967年,这次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弗雷德·贝克,与儿子罗纳德一起出版了一本回忆这次遭遇的小册子,书名是《我曾与圣海伦斯山的猿人生死相搏》。1982年,在接受温哥华一家报纸采访时,86岁的兰特·马伦斯承认他与他的叔叔就是引起很久以前那次事件的那两名矿工。他开玩笑说,在叔侄俩捕鱼后回驻地的途中,“惹了点小小的麻烦”。罗纳德·贝克拒绝了关于这整个故事只不过是“一个合谋骗局”的说法。
加拿大的报纸开始不间断地报道有关大脚怪目击案。“大脚怪”这个名称开始被使用,是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西北部的居民们对于在远郊地区发现的那些脚印之巨大感到十分震惊。1958年,神秘的大脚怪引起了美国人的注意,当时工作在加利福尼亚州西北部柳树溪附近的重型机械司机们发现了大量的由巨大的两足动物留下的脚印。在推土机刚刚推平的地面上,一夜之间就出现了这些脚印。这些脚印多次出现后,就被铸成了石膏模并在报纸上刊登出来。
20世纪60年代,大脚怪已在公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尽管科学家们拒绝承认目击者们所看到的真是他们所声称看到的东西,认为那些报告只不过是一些骗局或只是看到了熊而已,但还是有一些调查者如约翰·格林、勒内·达亨丹以及吉姆·麦克拉伦去访问目击者,前往丛林期望有所获并研究目击资料,就自己的发现撰文或著书。
伊凡·桑德森在其1961年出版的《雪人从传说中走进现实》——第一部详细论述大脚怪现象的专著——书中将北美的有关报告与世界范围的“野人”报告联系了起来,其中包括蒙古的“阿尔玛斯”(ALMA)与喜马拉雅雪人“耶太”。
在那些前往野外寻找大脚怪的人当中,有一个叫罗杰·帕特森的人,他曾是骑牛赛手、发明家与投资者。1959年,他看了《真实》杂志的一篇有关大脚怪的文章引起了他的好奇,从此,只要时间允许,他就前往沿太平洋的西北部森林中游荡,希望一睹这种动物的“尊容”。后来,他决定制作一部有关这种神秘动物的记录影片,就在探险时随身携带了一架摄影机,以便为以后的电影拍摄一些脚本。
1967年10月20日下午1点15分过后,帕特森与同伴鲍勃·吉姆林正骑着马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六条河”国家公园,沿着布拉夫溪的100码宽的半干河床前行。这一地区因为发现了太多的大脚怪活动——既有目击又有足迹——以至于已变成一个旅游胜地了。在一个地方,河床中间放着的一堆圆木头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他们不得不绕道而行。在绕过木头回到原路时,他俩看到了多年来已成为公众睹目焦点的“那个东西”。
他俩看到一只雌性大脚怪蹲伏在水中,然后站起身来敏捷地走向旁边的树林中去,一边走还一边不停地摆着手臂。这一场景使帕特森、吉姆林的坐骑都受惊了。帕特森的坐骑一跃而起,跌下来压在帕特森的右腿上。待那匹马刚站起身来,帕特森就把手伸进鞍袋中摸出那架16毫米摄影机,跃起身来沿着那只动物的足迹追去。摄影机里只剩下28英尺长的胶片了,帕特森就利用这仅剩的一点胶片成功地从不同位置拍到了这只大脚怪的身形。
帕特森死于1972年,至死他都发誓说这次目击与所拍到的胶片都是真实的。仍然健在的吉姆林也坚持这一说法。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调查者鲍勃·蒂特马斯发现了一些脚印,这些脚印的位置与电影胶片上所显示的大脚怪逃跑的路线是一致的,他制作了一些石膏模。这些脚印还显示出,这只大脚怪爬上了一个山坡,在一个地方停下来坐了一会儿,回过头来注视着帕特森与吉姆林,这时他俩已停止了追踪以找回受惊而去的两匹马。
当然,要真正揭开北美神秘的“雪人”仅凭帕得森的电影是不够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抹杀帕特森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努力与贡献,帕得森的电影还是值得人们加以研究讨论的。
1982年,神秘的大脚怪再一次掀起轩然大波。6月10日上午,美国森林管理员的前雇员保罗·弗里曼正驱车在乌马提拉国家森林公园里的蓝色山脉中穿行,这个森林公园从华盛顿州东南部一直延伸到俄勒冈州的东北部。他看到了一群麋鹿,于是停下车,跳下来沿着脚印追踪这些动物,以期在其中能找到一些小牛。
在绕过一个河流转弯处时,他闻到了一股臭味,同时他看到对岸有什么东西正穿过浓密的灌木丛下到岸边。当这只动物来到开阔地时,弗里曼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呆立在那里,愣愣地看着这只“巨大的动物”,一只足有8.5英尺高的大脚怪,而它也回头盯着他看。数秒钟之内,弗里曼与这只动物就隔着约150英尺至200英尺的距离互相凝视着,然后大脚怪就向相反的方向逃走了。
惊慌失措的弗里曼立即将此事告诉了华盛顿州沃拉沃拉的几个上司。几个小时后,一队森林工人就赶到了位于与华盛顿州交界处的俄勒冈州的出事地点。他们发现了21个脚印,长约14英尺,宽约7英尺。他们制作了3个石膏模并拍了一些照片。
1982年6月14日,沃拉沃拉森林局发出公告,陈述了弗里曼的目击案并指出,有关弗里曼所声称看到的那种动物的“身份”方面“尚无任何结论”。森林局还说没有再打算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然而4天后,它却透露说在16日,弗里曼与一名叫比尔·埃布克的巡警,在华盛顿州与俄勒冈州边界位于华盛顿州境内的米尔河的分水岭上,发现了40个新的脚印。
17日,一个名叫乔尔·哈丁的美国边境巡警,他同时也是一个跟踪专家与大脚怪怀疑论者,对这些足迹进行了检查并断定它们都是骗局。他说其中最可疑的是这些脚印显露出有皮肤纹络,而动物不可能具有这些纹络。然而事实证明他在这一点恰恰是错的,因为高级灵长类动物,诸如猴子、猿与人类,确实存在脚趾与手指上的这种纹络,这就是指纹的来由。
1982年6月11日,俄勒冈州阿马提拉县治安局派遣了一只由5名志愿者组成的小组前往弗里曼目击案发生的同一地点——虎溪地区。这些人并不是去寻找大脚怪,而是去寻找前不久失踪的一名男孩的尸体。他们之所以来到这个地区,是因为弗里曼所提到的那种恶臭,他们认为这可能是尸体腐烂时所发出的。虽然这只队伍既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找到那股臭味,却另有所发现。
据这只搜寻队的队长、当地商人阿特·斯诺说,搜寻队发现的脚印远远比森林局所发现的那21个脚印要多。他说,脚印延伸长达3/4英里,他们将其中最好的一个复制成石膏模。斯诺还说,所有发现的证据都支持弗里曼的故事。
不久,华盛顿州立大学的人类学家、科学界大脚怪现象的支持者之一格罗弗·克兰茨,对上述所有这些脚印进行了研究。一个星期后,克兰茨得出结论,认为这些脚印是由两个“独立的个体”留下的。其中一个的脚趾要比一般大脚怪的大,另一个则明显有一个分开的第二趾。
除了这两点,这些脚印与以往典型的大脚怪的脚印是十分近似的。脚印约有5英寸长,各脚趾的大小比人类的要均匀得多。几乎没有足拱,大脚趾上有两个“肉球”。
使这些大脚怪的脚印更为可信的是,其周围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留下的足迹。从脚印间的距离看,留下它们的那大脚怪的步幅很大。另外,克兰茨提到,这些脚印踏入地面很深,绝大多数调查人员都认为这至少需要有600磅的力才行,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是由某种机械力造成的。
还是有另外一些调查者对这些脚印产生了质疑。比如说,这些脚印实在是太完美了,其步幅也是如此一致。一般调查人员都估计说这只动物的体重约在800磅至1000磅之间,然而从泥中发现的脚印的深度却绝不像是这样体重的动物所应达到的深度。事实上,这些脚印的深度比调查人员所留下的脚印还要浅!另外,野生动物学家罗德尼·约翰逊认为,“情况似乎是,这只动物为留下这些脚印而把两只脚摆来摆去”。他还指出,在发现脚印的一个地方,“似乎一些森林垃圾(如松针等)被扫到了一边,这绝不是一种自然情形”。
有人对弗里曼的诚实也提出怀疑。曾长时间跟踪大脚怪事件的鲍勃·蒂特马斯认为弗里曼是在人为地制造证据。而且在一次电视访问中,弗里曼曾一度承认假造了这些大脚怪的脚印!尽管弗里曼所“发现”的脚印有可能不是真的,但仍然有大量的大脚怪脚印有待解释。约翰·内皮尔撰文认为,如果要说所有这些脚印都是有人伪造的话,那我们就不得不相信这样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事实,即从旧金山到温哥华一线所有地区的发现都是一个大阴谋。但是,另外一种说法也被很快提出来,认为如果这种动物确实在西北部地区存在的话,那它又为什么能永远保持住这种隐身状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