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丢失了结婚证怎么办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遗失《结婚证》的,可持夫妇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登记证明和双方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
注意:补办手续要求必须双方一起办手续。
怎样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关于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的问题,实践中有很多方式,比较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一般情况下,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需注意以下几点:登记时间是在婴儿出生后1个月以内;出生登记的申报人可以是婴儿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登记地是婴儿常住地。
2.特殊情况包括:被遗弃婴儿、非婚生婴儿、非计划生育婴儿的出生登记。
(1)被遗弃婴儿的出生登记,只能由收养人或有关机关中报。弃婴的出生时间,根据婴儿的具体情况认定;弃婴的出生地以其收养地为准;弃婴的姓名和民族,根据收养人或收养机关的意见确定。
(2)非婚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可由其母或收养人申报办理。
(3)对非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登记机关应从实际出发,给予办理出生登记。不按计划生育婴儿的父母应接受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按规定接受惩处。
可以向“二奶”要求赔偿吗
《婚姻法》规定,因一方有过错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是否可以向“二奶”要求赔偿责任呢?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无过错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方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
因此,不得向“二奶”要求赔偿。
“捉奸”是合法的吗
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保护。但就此规定,若进入司法程序,一方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指证另一方有过错行为,而有过错方的行为往往是比较隐秘的。无过错方为掌握证据,一般只能采取跟踪“捉奸”的方法,现在也有些人聘用所谓的“私家侦探”,以至这个未得到法律认同的行业悄然升温。
证据作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具备客观性、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并依法取得。取得证据具备合法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而捉奸行为容易犯侮辱罪。
因解除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产纠纷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1.对于借订立婚约之机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应予收缴;
2.对于以订婚为名,以赠送财物为诱饵玩弄女性的,所赠财物不予返还;
3.对于以恋爱订婚名诈骗财物或借订婚索取财物,应全部返还;
4.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财物(包括订婚信物),若属贵重物品或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
对方家人干涉自己的婚姻怎么办
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对方家人干涉婚姻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何裁决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被家庭成员逼迫结婚怎么办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
女方家长要彩礼合法吗
《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由于封建思想的存在,在一些农村包办婚姻还相当严重,一些家长抱有门当户对的旧思想和着眼于金钱财物,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这些都违背婚姻法的。
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男方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