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职业病防治知识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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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受培训、教育权,即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职业健康权,即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即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即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而改善工作条件。

5.检举权、控告权,即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作业权,即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民主管理权,即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