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汪精卫大传
28131400000065

第65章 乌合之众,粉墨登场(9)

“中央政治委员会”不直接发布命令及处理政务,其决议交由“国民政府”执行。决议提交“国民政府”及各院暨军事最高机关讨论或执行时,由各该项长官负责办理。这个条例所规定的立法、施政、军事、外交等事项,如因事机紧迫,可由主席便宜处置,交由“国民政府”执行。

“中央政治委员会”设法制、内政、外交、军事、财政、经济、教育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人,委员9~13人,其人选由主席指定。设秘书厅,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秘书及办事人员若干人,由主席任命并指挥。

上述条款,几乎都与“政治委员会”的主席有密切关系,汪精卫当然是该会的主席,是不是说汪就可以权独揽呢?其实不然。周佛海的几则日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印象,即汉奸集团随着汪精卫转,而汪精卫又跟着周佛海转。周在日记中写道:

“八时起,赴汪先生处。九时,筹备半载之‘中央政治会议’竞举行矣。余所预定廿日七会之计划亦实现矣。”“七时半起。忽想及推定人选时,推定主席须特别有一提案,不能与各院部长同一名单。当即赴汪先生处陈述。旋开‘中政会’(即伪‘中央政治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政纲。政府组织:交通分为交通、铁路二部;实业分为工商、农矿两部。均照余意通过。”“九时开第三次‘中政会’,通过中央各院部会人选,余所预拟者,大体均照样通过。”人们说周佛海是汉奸集团的参谋长,这是有道理的。当然,不论是周佛海还是汪精卫,最后还得根据日本主子的意旨行事。

3月22日,伪“中央政治会议”的第三天,该讨论的讨论了,该决议的决议了,过场已经走完,汪精卫宣布闭幕。他在闭幕词中说:“会议同仁在此三日中,对于实现和平、实施宪政有重大之决议,其关于实现和平者,则已决议根据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之基本原则,以调整中日关系,务使在国家主权上得到独立自由,在经济上得到互惠平等,庶几东亚之和平秩序得以确立。其关于实施宪政者,则已决议成立实施委员会,务于最短时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颁布施行,并已决议‘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俾此两大方针,得以统一进行,此诚和平建国运动之一大进步也。”

汪精卫到这时还念念不忘近卫三原则,而近卫三原则的具体体现就是日、汪密约。这项密约对汪精卫来说,则是不折不扣的卖国条约;汪精卫侈谈什么根据近卫声明的三原则,“务使在国家主权上得到独立自由,在经济上得到互惠平等”。岂非痴人说梦,纯属自欺欺人之谈。其实早在同年1月末,高宗武、陶希圣在香港《大公报》上披露日、汪密约后,汪精卫的汉奸面目业已充分暴露,他再百般狡赖,也是无济于事的。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伪“中央政治会议”的成员是些什么人,更有助于看清汪伪政权的构成:

陈公博:广东南海人。曾任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实业部部长。现任汪伪国民党执行委员、常务委员。

周佛海,湖南沅陵人,曾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部长。现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褚民谊,字重行,浙江吴兴人。曾任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长。现任汪伪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秘书长,还都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林柏生,广东信宜人。曾任香港《南华日报》社长,上海《中华日报》社长,国民政府立法委员。现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兼中央宣传部部长。

梅思平,浙江永嘉人。历任中央大学教授、江宁实验县长。现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长。

丁默邨,湖南人。曾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的处长,现任汪伪国民党中央社会部部长,苏浙皖肃委会副主任。

曾醒,福州人。曾长期任执信学校校长。现任汪记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刘郁芬,字兰江,河北清苑人。曾任甘肃省政府主席,陕西省政府主席,陕、甘、青、宁4省“剿匪”总司令。

李圣五,山东人。曾任复旦、暨南大学教授。《东方杂志》主编。《中央日报》主笔。外交部司长,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等职。

叶蓬,字勃勃,湖北黄陂人。曾任武汉警备司令,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现任汪记中央军官训练团团长。

王克敏,字叔鲁,浙江杭县人。曾任中国实业银行行长,财政总长兼盐务署长,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

王揖唐,字逸塘,安徽合肥人。1919年曾任上海南北和议首席代表,北平政务委员、冀察政务委员。伪“临时政府”成立后,任行政委员。

齐燮元,字抚万,河北宁河人。曾任江苏军务督办、苏皖赣巡阅副使。1938年出任伪“临时政府”治安部厅长。

朱深,字博渊,河北永清人。民国成立后曾任京师高等检查厅厅长、大理院检查官。其后一度任财政总长。伪“临时政府”成立后,任法部总长。

殷同,江苏江阴人。曾任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顾问兼华北战区接收委员,北宁铁路管理局局长。伪“临时政府”成立后,任建设总署署长。

梁鸿志,字众异,福建长乐人。曾任参议院议员。执政府秘书长。1927年任安国军政治讨论会员。伪“维新政府”成立,任“行政院”院长。

温宗尧,字钦甫,广东台山人。74岁。历任外务部参议、驻藏大臣参赞、驻沪交涉使、广东肇庆总司令部外交使、西南军政府外交部长。伪“维新政府”成立,任“立法院长”,兼任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

陈群,字人鹤,福建闽侯人,曾任北伐军东路总指挥部政治部主任。上海军法处长。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33年任内务次长,后任伪“维新政府”内政部长。

任援道,江苏宜兴人。曾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外交委员。伪“维新政府”绥靖部长。

高冠吾,江苏崇明人。曾任第十军副军长,江左军左冀指挥官,徐州警备司令,后任伪“维新政府”绥靖部次长、南京特别市长。

褚青来,上海人。曾任《时事新报》、《银行周报》主笔。现任“国家社会党”政治委员。

李祖虞,字梦驺,江苏武进人。1933年福建民政厅厅长。现任“国家社会党”政务特别委员会委员。

赵毓松,贵州黎平人。曾任川康甘青边政设计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青年党”中央政治行动委员会委员长、检查审员会委员长、《新中国日报》总主笔。

张英华,河北衡县人。1922年任财政次长兼盐务署长,同年调任币制局总裁。1926年任全国烟酒督办,1927年任河南省省长。

赵正平,字厚生,江苏宝山人。曾任暨南大学校长。1928年后,曾任北京社会局局长及青岛教育局局长。又曾主编《复兴月刊》。

杨毓殉,安徽泗县人。曾任陆军次长、代理军事总长、善后会议议员。国民政府曾授予陆予中将。

岑德广,广西西林人。曾任广西梧州关监督、广西交涉员、滇桂联军总司令部总参议、善后会议代表。

赵尊岳,字叔雍,江苏武进人。曾任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参议、铁道部参事、国务会议议员。

卓特巴札布,察哈尔盟安旗人。1937年任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参议兼察哈盟长、蒙疆自治委员。1939年9月任“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政务院长。

陈玉铭,辽宁沈阳人。1937年9月,任察南自治政府察南政务长官。

从这个汉奸班底看,有的是反共老手,如陈公博、周佛海、陈群、丁默邨等;有的是失意军人,如刘郁芬、叶蓬、任援道、高冠吾等;有的是北洋余孽,如王克敏、梁鸿志、王揖唐、齐燮元等;有的是打着“国家社会党”、“青年党”的招牌,如褚青来、李祖虞、赵毓松等;有的是所谓社会名流即教育界、新闻界败类,如赵正平、岑德广、赵尊岳等;有的则是民族败类,如卓特巴扎布等。汪精卫更是集“反共老手”、“无聊政客”、“民族败类”于一身的群奸之首。就是这样,在一段时间内,沦陷区内群魔乱舞,沉渣泛起,竞相投靠日本侵略者,博取侵略者的欢心。所谓“中央政治会议”的代表们,就是以汪精卫为首的一批七拼八凑的汉奸卖国贼。

汪记“国民政府”粉墨登场。在汉奸班底组成后,标志着汪伪“国民政府”即将粉墨登场了。汪精卫在《‘国民政府’还都的重大使命》一文中强调说:从今天以后,和平运动已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了。因为以前和平运动是各地方做的,现在是统一起来,在“国民政府”领导之下做的,可以说是一个新的阶段。从今以后我们看见国里头,所有主张和平的人,都在一块了。剩下少数反对和平的人,这种反对和平的人,我们希望他(们)将来一样加入这个和平运动。

汪精卫显然有些自我陶醉,以为他的伪“国民政府”一旦成立,就会登高一呼,群起响应,步着他的后尘,充当日寇鹰犬,从而瓦解抗日阵营。

但在3月30日汪伪政权成立的这一天,中国人民回答这个大汉奸、大卖国贼的,却是掀起声讨汉奸的巨大浪潮!沦陷区上海租界的中国学生罢课游行,举着“打倒汪精卫傀儡组织”的标语牌,散发了讨汪传单。敌后的重庆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以汪精卫为首的100多名汉奸名单。4月15日,八路军、新四军发出《讨汪救国通电》通电痛斥汪精卫鼓吹的“和平”就是投降;叫嚷的“反共”就是灭华。通电充分表达了中国人民的抗敌意志:“誓率全军为祖国流最后一滴血,驱逐敌伪,还我河山,虽赴汤蹈火在所不敢辞。”

汪精卫利令智昏,他面对抗日阵营对这伙汉奸的口诛笔伐,徒劳地辩解说:他们的反对论调,说来说去,总是说我们如果在日本军队没撤去的地方来组织政府,是没有用的,是不会有力量的;这一句说话,好像是对的,实在是不对的。我们不能等到和平已经实现之后才来组织政府。因为和平能否实现,要看我们能不能努力于和平运动,能不能努力调整中日关系,能不能大家走上新的光明的大路。透过汪精卫闪烁其词的讲话,看出其逻辑竟是这样:和平运动(即汉奸活动)能否实现,在于汉奸们搞不搞“和平运动”和能不能调整好中日关系;而只有组织政府,才能实现“和平”。实际上,汪精卫及其组织伪政府的命运,是掌握在日本侵略者手里的。当然,汪精卫也知道其前途并不美妙,便发出这样的哀叹说:我们的前途,一定还有种种困难,我们知道,我们一定还有种种不能十分顺手的事情。但是这种困难,这种不能顺手,是哪一个给我们的呢?就是这些反对和平的人给我们的。如果他们能了解和平运动的意义,能接受“国民政府”的命令,而受其领导,则全面的和平,自然可以实现。

为了实现全面投降,汪精卫要求抗日人民接受他的政府命令,服从他的领导;汪精卫深知民心不可侮,他的幻梦不可能实现,但还是准备一意孤行。汪精卫说:我们绝不能说全面的和平没有实现,我们就不去做和平运动。这句话是不通的,做了和平运动,全面的和平才可以实现。不是全面和平运动实现之后,再去做和平运动。他喋喋不休地说:我们相信和平运动一定能够发展,并且一定能够普遍。没有什么人可以妨碍我们的。“国民政府”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我们老百姓心里头所盼望要做的,“国民政府”的心事,就是老百姓的心事,“国民政府”的使命,就是要把老百姓所盼望的事情,能够实现出来。

汪精卫打着“为民请命”的幌子,强奸民意,干着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罪恶勾当。

汪精卫最后总结他的讲话为4点:“‘国民政府’还都的使命,在实现和平实施宪政。”“盼望这和平赶快普遍于全国。”“说明组织机关的理由,要有这种机关,才能够担任这个使命。”最后,汪还要求“在机关服务的人应该拿廉洁勇敢任劳任怨与老百姓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的精神做下去,才能够担起‘国民政府’还都的重大使命”。

其实,汪精卫自己完全明白,这番话是骗不了任何人的;因为第一、第二点已鼓噪了不少时日,然而应者寥寥,说明只要是有点爱国心的中国人都不会上他的当。至于组织机关,那是因人设事,满足汉奸们当官的欲望,明眼人是一看便知的。至于要求汉奸们“廉洁勇敢任劳任怨”,和老百姓同甘共苦,那可是不可思议的事,因为汉奸们包括汪精卫在内如果真有一点点这样的品德,他们也不会“见利忘义”,落水当汉奸了。

伪“中央政治会议”虽然宣告闭幕,网罗汉奸的工作虽已大体就绪,但这些人在即将成立的伪“中央政府”中居何位置,并未明确规定。因为参加伪“中央政治会议”的这些人只是以“议员”的身份参加。为此,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应运而生。汪精卫对此曾有所说明:

“‘中央政治委员会’组织条例,在‘中央政治会议’决议通过后,‘中央政治委员会,因以成立。”

根据这个条例:伪“国民政府”主席、五院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当然委员,“华北政务委员长”亦为当然委员。五院副院长列席会议,为列席委员。政务人员经主席的许可得随时列席。“此次‘中央政治委员’与前不同者,其最大之点,在延聘党外人士。以前‘中央政治委员会’人选,无一国民党以外之人,今则为放弃一党专政之故……其中有在中央政治会议,则为延聘之议员,而在中央政治委员会,则为指定之委员者;以前此为现成政权之关系,今则为议员之关系也。今以临时、维新之名义,已经决定废止……照实际上,则以其他名义延请加入,共谋国是。至于国民党人选,有久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历届蝉联者,职陈璧君、陈公博、褚民谊、周佛海诸同志皆是。陈公博以立法院长之故,为当然委员,固无问题。褚民谊虽以行政院副院长之故,得列席会议,但仍指定为委员,职是故也。”

这里引人注目的是:汪精卫对伪“临时”、伪“维新”政府解散后人士的曲意笼络,那就是以其他名义延请加入;而对于汪记国民党的骨干分子如陈公博、周佛海、陈璧君、褚民谊等,则以过去曾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之故,得以“蝉联”的名义为当然委员,使他们皆可充斥伪廷,可谓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