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贞观良相——房玄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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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整肃吏治

从贞观三年(629)起,房玄龄进入了他一生中最繁忙、最重要、也是最辉煌的时期。

房玄龄作为宰相总理国政,日夜操劳,尽心竭力,不容许有一点事情处理不当。他为人毫无妒忌之心,听说哪个人的优点,就像是自己的优点一样高兴。他会使用各种方法手段处理政务,而他的这些做法又都显得温文尔雅。

他审议决定法令,务求宽缓公平。他从来不用自己的长处去要求别人,选取人才不求全责备,即使是地位卑微的人,也都能根据其能力加以任用。如果因为什么事受到皇帝的责备,必定叩头请罪,惊恐不安,看起来像无地自容的样子。

这一年春天,太宗改封房玄龄为魏国公,并拜为太子少师,掌教诲养训诫太子,赐绢五千匹。但房玄龄觉得自己身上的职务和荣誉够多的了,坚持把太子少师推让掉,最后仅以尚书左仆射的身份代理太子詹事,并兼礼部尚书。

这一年夏天,房玄龄受命监修国史,即七年后修成的“五史”;同时修订唐律,即十年后修成的《贞观律》。

这一年秋天,太宗又授命房玄龄对朝廷机构进行精简。房玄龄身兼数职。

当时正处于新旧交替时期,旧体制日渐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而新的机制才刚刚萌芽。在这种特殊局面下,吏治混乱确是主要矛盾。于是太宗说:

“要把国家治理好,最根本的就在于用人谨慎。根据才能大小授予官职,一定有减少官员人数。《尚书》中说,‘只能任命贤才做官。’又说,‘官员不必多,只在于任用合适的人选。’如果任用了有才能的人,虽然人数少也能满足需要,如果都是些无能之辈,纵然人数多又有什么用?古人也曾把任官不得其人比作在地上画饼,认为同样不中用。《诗经》中说,‘谋士虽然很多,事情却因此没有结果。’孔子也说,‘一人一职,花费就多。没有人兼职,怎么能说是节俭呢?’而且古人说得好,‘上千张羊皮,也不抵一只狐狸腋下。’这些话都记载于经典著作里,不能一一列举,应当而且必须进一步合并和减省官职和名额,使每一位官员都各当其任,那么朝廷可以无为而治了。你应该认真思考这一道理,根据需要定出官员的编制。”

修史和治律并非一日之工,分派下去让别人先干着就是了,而机构改革、定编裁员则是当务之急。机构改革是件大事,太宗把这样重要的使命委任于他,一来是因为他身为首席宰相,二来也是看他力能胜任。于是,房玄龄根据太宗的旨意,开始着手裁减朝廷冗员。

入仕之初房玄龄就曾担任过隋宫里的校书郎,投奔秦王以后又在府中做过十年记室,对于案牍文书之类事情,他可谓行家里手。他明达吏事,又饰以文学,本来是生硬枯燥的事情,在他那里却显得有声有色。他不以求全取人,也不以己长格物,无隔疏贱,一视同仁。但仅有这些还不够,就像会写字的人未必就是作家一样,他必须以策划政治体制为基础,对整个国家机器的运作方式有一个通盘的把握。把握不准就将导致滞塞失灵,决策失误就会偏离正轨,那可是关乎社稷存亡啊?

要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从中央到地方都必须拥有大量的官员。但官员过多过滥,则不仅无益于事,反而互相掣肘,影响行政效率。每一个官员都享受一定的俸禄,其衣食所寄皆取自于民,官员人数越多,人民的负担就越重。

所以太宗明确指出:“官在得人,不在员多。”

当时吏治方面积弊甚多。一方面经过十多年的战乱,人民大量死亡和逃散,人口锐减,另一方面却由于种种原因,官员人数却大大膨胀。高祖李渊进军关中,为了争取更多的人的支持,曾大量封官,一边询问前来归附者的功业行能,一边手写委任对方的官职,一天之内居然封官一千多人。隋朝末年,各地“英豪并起,拥众据地,自相雄长”,李渊占领长安前后,他们相率归附唐朝,为了使每一个人都有官做,高祖还采取了“割置州县,以宠禄之”的办法,用增加州县来扩大官员数额,以满足归附者求官的愿望。因此唐初州县之数,比隋代成倍增加。

不仅如此。在长期的战乱中,一些士大夫亲眼看到隋朝官吏大量被起义军屠杀,因而心怀余悸不愿做官,这就使得很多人做官却无任职的能力,而有能力的又不愿意出来做官。官员人数不少,而能充职胜任的却不多。为了调动人们做官的积极性,当时高祖让吏部把选官文书下到各州府,请各州府派人到京城接受选任,同时派官员持补官文牒到各州府巡察,发现好苗子就发给他红色文牒。对于路途远的,吏部供其衣食。这些人到了京城,就根据情况授以不同的官职。为了尽快把统治机构建立起来,高祖简直是饥不择食,必然造成官员的多滥。

面对历史形成的如此庞大的官僚队伍,要想解决人浮于事、机构臃肿、官多民少的现状,就必须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

首先是朝廷。调整后的机构设置是这样的:

皇帝以下地位最高的是“三师”和“三公”。“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这都是正一品的职位,但属于名誉性质的,没有具体职责,因而不设府僚。因太宗不愿意有任何特权凌驾于自己头上,房玄龄便对太宗说,眼下朝中还没有人有足够的资格晋升三师三公之位,可以暂且保留隋朝的这一制式,虚位以待之。太宗认为这样做很好。

朝廷的核心部分是三省六部,即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尚书省是执政机关,长官为尚书令,总领百官。因为太宗在唐初做过尚书令,别人不好再坐这把交椅,所以副职左、右仆射即为尚书省长官,从二品。两位仆射要经常与宰相班子里的其他成员一起议政决策,所以分管六部的是其下属左右丞。左丞分管吏、户、礼三个部,右丞分管兵、刑、工三个部,又有郎中、员外郎、都事、主事等直属官员。各部长官为尚书,正三品;其副职为侍郎,正四品。每个部又下设四司,六部凡二十四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令史、掌固之属。六部之中也分为三行,吏部和兵部是前行,户部和刑部是中行,礼部和工部是后行。各部官员的迁转也是按照这个次序递升的。

门下省掌出纳帝命,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佐天子而统大政。凡是军国大事,均与中书省协商处理。门下省的长官全称叫门下侍中,一般就称侍中,正二品。设门下侍郎二人,为侍中的副职,正三品。另设左散骑侍郎,正三品,为侍从顾问,掌规讽得失。

中书省执掌军国政令,佐天子而执大政。长官为中书令,正二品;下设中书侍郎二人,为中书令的副职,正三品,可参议朝廷大政。另设右散骑常侍,正三品。又有中书舍人六人,掌侍奉进奏和参议表章,根据皇帝的旨意和有关规章制度,替皇帝起草诏书玺册。省内下属还有谏议大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校书正字、史馆修撰等员。

这三省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尚书省的一切政令由仆射和六部尚书“会而决之”。三省形成制命、出命、行政三权分立、互相制约的格局,而又通过宰相会议决策使三省职责联结贯通,共同向皇帝负责。

与三省并列的是一台、九寺、五监。“一台”即御史台,这是在隋朝三台基础上精简合并而成的,其地位与三省不相上下。长官为御史大夫,正三品,执掌刑法典章,纠正百官罪错。副职是御史中丞,正四品。

九寺即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九寺虽然也很重要,但毕竟不属于国家要害部门,因而其地位比三省一台略低一些。

——太常寺以太常卿为首,正三品;太常少卿为职副,从四品。其职责主要是执掌礼乐、郊庙和社稷之事,领长安和洛阳两京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仆、廪牺、汾司七署。下属有丞、主簿、博士、奉礼郎、协律郎、录事等员;各署有令、丞。

——光禄寺以光禄卿为首,从三品;光禄少卿为副职,从四品。其职责主要是经管国家酒醴和膳馐,领大官、珍馐、良酝、掌醢四署。下属有丞、主簿、录事等员;各署有令、丞。

——卫尉寺以卫尉卿为首,从三品;卫尉少卿为副职,从四品。其职责主要是经管国家器械和文物,领两京武库、武器、守宫三署。下属有丞、主簿、录事等员;各署有令、丞。

——宗正寺以宗正卿为首,从三品;宗正少卿为副职,从四品。专管皇族亲属的一应事务,归口管理的还有国内各陵台,各太子庙,各太子陵。下属有丞、主簿、录事、知图谱官、修玉牒官、知宗子表疏官等;各台、庙、陵还有庙令寺丞等。

——太仆寺以太仆卿为首,从三品;太仆少卿为副职,从四品。掌管朝廷马厩、牧猎、辇舆之政,领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下属有丞、主簿、录事等员,各署有令、丞。各署以下还有牧监、上牧监、中牧监、下牧监,以及副监、监丞、主簿;东宫九牧监、丞、录事也归其隶属。

——大理寺以大理卿为首,从三品;大理少卿为副职,从四品。专司折狱详刑,下属有正、丞、主簿、录事、狱丞、司直、评事等司法官员。

——鸿胪寺以鸿胪卿为首,从三品;鸿胪少卿为副职,从四品。掌管朝廷来往宾客及丧葬礼仪,领典客、司仪二署,有丞、主簿、录事,以及典客令、丞等员。

——司农寺以司农卿为首,从三品;司农少卿为副职,从四品。经管仓库储积,下属官员数额是九寺中最多的,有丞、主簿、录事,领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署下有太原、永丰、龙门等各仓库、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疗养院、京都各宫苑,以及司竹、九成宫屯府等等。有丞、主簿、录事等职,各署亦有令、丞、监事、主簿等。

——太府寺以太府卿为首,从三品;太府少卿为副职,从四品。其职责主要是经管国家财货、廪藏和贸易,领两京诸市、左藏、右藏、常平四署。下属有丞、主簿、录事;各署亦有令、丞、监事。

五监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械监、都水监,地位跟九寺相等。

——国子监长官名为国子祭酒,从三品;副职为司业,从四品,负责儒学训导。下属有丞、主簿、录事、博士、五经、太学、各文馆负责人,以及律学、书学、算学等各学科的博士助教。

——少府监长官就叫少府监,从三品;副职为少监,从四品,掌管百工技巧。下设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属官有丞、主簿、录事,各署又有令、丞、监作,并辖各冶监令、丞、监牧、监作、铸钱监、互市等基层官员。

——将作监长官为将作监,从三品;副职为少监,从四品,掌管土木工匠。下设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属官有丞、主簿、录事,各署又有令、丞、监作,并辖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副监、丞、监作等官员。

——军械监长官为军械监,正四品;不设副职,掌管盔甲弓箭维修,随时出库入库。内设弩坊、甲坊二署,属官有丞、主簿、录事;各署又有令、丞、监作。

——都水监长官名为使者,正五品;无副职,掌管江河湖泊、津池渠堰。下设舟楫、河渠、津口等署,属官有丞、主簿,各署又有令、丞以及河堤谒者。

武职部分有南衙十六卫和北衙十军。南衙十六卫是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牵牛卫。各卫设上将军一人,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执掌宫禁宿卫。府属有长史、参军等。北衙共有十军,乃是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威军。各设统军、大将军和将军。南衙多为仪仗之用,北衙则是禁军的实力。

太子东宫则是相对独立的一套系统,其建制与中央政府差不多,内属齐全,只是人员略比中央政府少一些。这是由皇权封建社会的祖制所定,历朝历代无不如此。

太子以下有六傅,即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亦称东宫三师三少,三师为从一品,三少为正二品。他们的职责是辅导太子。

另有太子宾客一人,负责侍从规谏和赞相礼仪。

东宫有三府,即詹事府、左春坊、右春坊。

——詹事府总管东宫事务,相当于朝中尚书省,设詹事和少詹事各一人,分别为正三品和正四品,掌统三寺十率府之政。三寺即家令寺、率更寺、仆寺,相当于朝中卿士。十率府即左右卫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相当于朝中十六卫。

——左春坊相当于朝中门下省,设左庶子和中允各一人,分别为正四品和正五品,主管侍从规谏和驳正启奏。内属有司议郎、左谕德、左赞善大夫、洗马、学士、文学、校书、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等局郎丞。

——右春坊相当于朝中的中书省,设右庶子和中舍人保一人,分别为正四品和正五品,执掌侍从献纳启奏。内属有舍人、通事舍人、右谕德、右赞善大夫,以及宫、仓、厩官员。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小省,即秘书省、内侍省、殿中省。它们主要是负责经籍图书、出入宫掖、奉宣制令、乘辇官服等,都是秘书机构。

以上这种机构设置虽然在整体框架上继承了隋制,但有了很大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政务中枢,即宰相制度。根据太宗“君臣共治”的主体思想,新政体形成了一个皇帝领导下的宰相集体,而不是某个人,即由中书省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尚书省左右仆射,以及御史大夫等参加的处理政务的首脑机构。这是根据魏晋以来相沿的习惯整理之后加以巩固的,却与秦汉的丞相远远不同。这些人以宰相身份在尚书省政事堂议政。后来又有所增加:凡是参加政事堂会议而带“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职衔者,都是宰相。时任御史大夫是杜淹,亦即杜如晦的叔叔。在唐代,以他官参与朝政,自此始成惯例。不久魏徵也以秘书监的身份参与朝政,这是太宗对魏徵特别赏识,太宗希望在最高决策层里能有敢于坚持不同政见的人。

宰相对皇帝负责,总揽政务,是最高决策班子和统治中枢,职任繁重。原则上是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而实际上三省长官只是一种名分,本身直接指挥的权力很有限。宰相们除了办公文的低品级职官以外,没有僚属,所以也没有独立的机构,虽然与皇帝十分接近,但遇事只能以皇帝的名义发令,这就有效地避免个人专权和权力的过于集中。

自太宗执朝以来,直至贞观二十三年五月去世,君临天下二十三年,总共任用过二十八位宰相。其中有高祖旧相六人,即裴寂、萧瑀、陈叔达、封德彝、杨恭仁、宇文士及。其他二十二人是:高士廉、房玄龄、长孙无忌、杜淹、杜如晦、李靖、王珪、魏徵、温彦博、戴胄、侯君集、杨师道、刘洎、岑文本、李世勋、张亮、马周、褚遂良、许敬宗、高季辅、张行成、崔仁师。在后二十二人里面,山东人占了十一位,关中人六位,南朝系统的五位。家世最高的是高士廉,其次是房玄龄,其余多为寒门。这里有太宗存立新门阀的用意。

至于三省的组织,依然是正规机构。三省的官员如中书省的中书舍人,门下省的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尚书省的员外郎以上各官,都是所谓清望官,通常都由进士出身的有名望的人担任。

在当时,构建这种“一言堂”底下的“群言堂”,或者说是以天子为绝对权威的集体领导制,已属难能可贵。在确立这种新的宰相制度的过程中,也体现了房玄龄的创造性、灵活性和杰出的政治才能。

三省之中,尚书省才是行政的总汇。新体制下的尚书省组织比隋朝更加齐整严密,由隋的六曹固定为六部,每个部在尚书侍郎以下置四司,各置郎中、员外郎为部员骨干。这种机构形式一直沿用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左右仆射是代表尚书令而作为尚书省长官的,位高而不任省内事务,实际负责人是左右丞。

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房玄龄根据新体制,把朝廷文武官员减少到六百四十三人。跟隋代朝廷官员二千五百八十一人相比,一下子减少了四分之三。这在唐初的政治改革过程中,实在是一个很大的动作,其魄力之大,在历史上怕也十分罕见。

太宗对房玄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让他以此为契机,结合定岗定编,彻底整肃吏治,把整个官制来一个脱胎换骨,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一道政令的形成,首先在中书省。中书省负责诏书起草和参议章表工作的主要是中书舍人。中书舍人有六名,分别联系尚书省的六部;他们按尚书省六部的工作性质,分工起草诏书和参议表章。朝廷各部门的表章都通过六部上奏,当这些表章送达中书省时,每位中书舍人再分别对军国大事提出处理意见,另外五名则“各执所见”,讨论后“杂署其名”,即每个人都要签署自己的意见和名字。

房玄龄把这种制度称为“五花判事”。

中央机构调整完毕,接着是地方州府合并。这项工作花了近两年时间。据统计,合并后全国州府共三百五十八个,比并省前少了三分之一;县共有一千五百五十一个,比并省前减少了二分之一。

为了便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根据山川地理形势,房玄龄还颇有创造性地把全国分为十道,即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这十个道不是行政区划,而是监察大区。

贞观四年八月,房玄龄主持制定了品官服色。

虽然是一项触及许多人切身利益的深刻改革,但由于大得人心,加之房玄龄及其僚属们工作周密稳妥,最终顺利完成,没引起任何动荡不安。

大规模裁减之后,太宗告诫房玄龄等人,一定要杜绝用人过滥的现象。他说:“从此以后,如果有乐工杂类各色人等,假如他们的技艺超过他们的同行,只能专门赏赐钱帛,表彰他们,未必非得授其官职爵位不可,让他们和朝廷贤臣君子比肩而坐,会使官员们感到羞耻。”

为了防止官员再度冗滥,朝廷在《官职令》中对政府机构、人员编制和官吏员额都做了明确规定,使之有章可循。对于违令超编任命官职的行为以违法论罪,在房玄龄负责修订的《唐律》中,还专门有一项处罚条例。具体内容是:“各种官职都有一定的员额,如果署置官吏的人数超过规定的界限,不应该署置而未经申奏朝廷署置了的,署置一人就打一百大棍,署置三人罪加一等,署置十人则判二年徒刑。后来接任的官员,明知前任官员有违令之举却不加纠举和告发者,比其前任减罪一等处罚。求官的人被编外署任,算是从罪。被征召做官的人,虽然是编外授官,不以犯罪论处。”

贞观六年(632),太宗又下诏设置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太宗说:“我最近研究经史,历代明王圣帝何尝没有师傅?现在我朝却没有三师的位置,我认为这是不合适的。为什么呢?黄帝学大颠,颛顼学录图,尧学尹寿,舜学务成昭,禹学西王国,汤学威子伯,文王学子期,武王学虢叔。前代这些圣王如果没有这些师傅,其功业就不会著称于世,名声也不会在史册里流传下来。何况我承百王之后,智慧不及圣人,如果没有师傅的教诲,怎么能统治百姓呢?”由此,朝中始设三师之位。

完成了机构调整和官吏队伍压缩,还只是整肃吏治的一半。为了督促各级官吏尽职尽责,房玄龄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制定出一套相当完善的考课制度。

所谓考课,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考察官吏的德行和政绩,对他们的功过善恶分别等级,并按照考察的结果进行升降赏罚。新制规定:官员一届任期为四年,每年有一小考,每四年有一大考。小考要评定出被考官吏的等级,大考则综合四年中的几次等第来决定其升降、奖惩和任免。尚书省的吏部设考功郎中和考功员外郎各一人,他们的职责就是“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为表现。”

具体的考课方法是:每个部门的行政长官,每年都要比较他的部下每一位官吏的功劳和过失,把他们的政绩分成九等,当众宣读。凡是流内之官,即有品位的官员,都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称为“四善”:一是德义有闻,二是清慎明著,三是公平可称,四是恪勤匪懈。这是对各级各部门官吏总的要求,除此之外,对各个部门的官吏又根据其工作性质分别提出具体要求,称为“二十七最”:

一是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

二是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

三是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

四是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

五是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

六是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

七是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

八是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

九是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

十是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之最;

十一是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

十二是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

十三是赏罚严明,攻打必胜,为军府之最;

十四是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

十五是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史之最;

十六是访查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

十七是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勾检之最;

十八是职事修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

十九是功课皆允,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

二十是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

二十一是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

二十二是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

二十三是占候医卜,效验多者,为方术之最;

二十四是检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

二十五是市廛无忧,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

二十六是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

二十七是边境清肃,城隍修理,为镇防之最。

这“四善”和“二十七最”是每个流内官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是朝廷考核每个官员政绩的标准。每年的考课就是依据这些标准,对官员们的德行政绩分出九个等级。

划分等级的具体办法是:

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

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无善无最,为中下;

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贪浊有状,为下下。

对于有些不便于用上述标准衡理等级的官职,则考虑其具体情况加以区分。例如在国学任教的博士、助教,就统计他们全年讲授的课时多少,以此分出高低。京城皇宫卫士则根据行能功过,只分为上中下三等。对于流外官,即不入九品的官吏,以行能功过分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营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

官员考课的操作过程,也是经过房玄龄潜心研究了的,目的是尽量做到公正无误。

每年各地各部门都要把考评的结果上报给尚书省备案,吏部的考功郎中判宣京官的考课,考功员外郎判定外官的考课,考定上奏。三品以上的大臣,要把他们的功过状上奏皇帝,由皇帝亲自裁决。每年还要选两名位高权重的大臣任考使,对京官、外官的考课进行核校。

新制还规定,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和门下省的给事中各一人参与此事,对考课工作进行监察。如果发现有不公正的情况,可以进行驳正,被称为“监中外官考使”。有关官员们的考课,朝廷下发的诏敕如有不够妥当的,允许有关官员执奏,能够纠正违失之处,则提高他本人的考课成绩。

新制实施以后,房玄龄就以宰相身份连任了几年考使。每年的考课一般都在年底完成,考定后张榜公布,发给考牒作为凭证。

考课的结果是官员任免升降和赏罚的依据。具体做法是:考课成绩在中上以上的,每进一等就奖赏一季的俸禄;考课成绩为中中的,无赏无罚,俸禄不变;中下以下,每降一等就扣发一季俸禄。一中上考,官品晋一阶;一上下考,官品晋两阶;如果有上考应该晋升,可是又有下考应该贬降,则互相抵消。有下下考的,削除官职。

同居宰相之位的萧瑀虽为开国元勋,但几年来政声一直不好。他不能为国家擢选贤才,却任人唯亲,把诸如孙洪、吴士贤一类庸才提拔为官。房玄龄依据新颁考课条例,给他评了个“下中”,说他“背分向私,职事废阙”。这一来,萧瑀的宰相地位就保不住了,太宗让他改任太子少傅,不再参与朝政。

通过考课施行奖罚,这就对官吏们恪勤职守奉公守法造成了激励机制,使吏治得到了有效的加强,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朝廷内外官员中,太宗最重视的是宰相和各州的都督刺史。他把前者视为股肱,把后者视为耳目。这体现了他君臣一体的思想。为此,房玄龄亲自把各州都督刺史的名单抄录在太宗的屏风上。太宗得知哪一位做了好事,就一条一条记在他们名下。

为了及时了解各州官员的表现,房玄龄还建立了朝集和巡视制度。所谓朝集,就是各州长官或上佐每年十月二十五日集中到京师来,称为朝集使,十一月初一由户部带着他们朝见皇帝,朝拜仪式结束后,再到尚书省会见朝廷官员,然后聚会于考堂,汇报各地情况,反映意见和要求,进行政绩考课。到第二年正月初一,他们把各地进贡的物产陈列于殿堂,整个朝集工作至此算是正式结束。

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是沟通中央和地方的一个重要途径。对此太宗本人也深知其重。

一日,太宗对房玄龄说:“古时候诸侯入朝,有专门的住宿沐浴之所,有专门供应他们车马的草料,以客礼相待。白天坐在正殿论事,晚上朝见时要在院子里点燃大烛,皇帝急于跟他们见面,对他们行旅劳苦进行慰问。汉朝还在京城里为各郡修建旅馆。最近我听说,地方来使都赁屋居住,与商人杂居仅有睡觉的地方,这不行。”

于是,房玄龄让有司在京城空闲的街坊修建了旅馆。旅馆建成时,太宗亲临现场视察。

因为有新法的约束机制,加之太宗、房玄龄等君臣率先垂范,朝廷上下渐渐形成了廉洁自律、勤政奉公之风。岑文官居中书令,却长期住在低矮潮湿的房舍里,室内连帷帐之类的简单装饰都没有。有人劝他置办一些家产,他叹息道:“我本是汉南一介平民,并无汗马功劳,只会舞文弄墨,如今做了中书令,仕途就算是到了顶点。享受朝廷那么优厚的俸禄,已经是愧领了,怎敢再去经营产业呢?”

戴胄后来死于户部尚书任上,他的家宅破漏不堪,连个设灵堂的地方都没有。房玄龄建议为他修一座小庙,让天下官员以戴胄为榜样,廉洁奉公。

“四善”、“二十七最”考课新法,是房玄龄为相期间的一大创造,也是对我国古代吏治思想的一项杰出贡献,为完善官吏考核制度和唐朝吏治清明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长达二十余年的“贞观之治”,与他的考课新法有着密切关系,也与他卓越的吏治思想是分不开的。

作为一位出色的政治家,房玄龄忠实执行和贯彻了唐太宗的主体思想,以他的远见卓识和殚精竭虑的努力,不仅确保了大唐江山的稳固,而且为后世治国留下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