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妈患病可以危及胎儿,应用药物治疗可能对胎儿生长发育有益,但有的药物也可对胎儿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流产、畸形等多种伤害。尤其受孕后第3~14周是胚胎发育期,此时期最容易致畸,准妈妈应特别注意。
1.准妈妈用药原则
(1)不要滥用药物:一切用药都需要在妇产科医生的指导下服用,特别是怀孕前3个月和早孕期间,生病就医时要告诉医生自己是一名孕妇。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少用;不用或慎用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2)合理选用抗生素:如果遇有严重感染等疾病急需用药时要选择对胎儿无害或影响较小的药物。在抗生素类药物中,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等比较安全。
(3)规范用药:由于病情的需要不得不使用药物时,应选择对胎儿无害的药物;如果2种以上的药物有同样的作用时,应选择对胎儿危害较小的一种药物。同时要严格掌握剂量、用药持续时间、合理用药。当病情有好转时要注意及时停药。
2.准妈妈用药禁忌
(1)中药类禁忌:忌活血破气、滑利攻下、芳香渗透、大热有毒之品。
①活血破气类,如桃仁、红花、益母草等都可导致流产。
②滑利攻下类,如滑石、冬葵子、巴豆等可导致胎儿下坠。
③大辛大热类,如附子、肉桂、川乌、草乌等,辛热而燥对胎儿不利,且多有不同程度的毒性。
④芳香渗透类,如麝香、草果、丁香、降香等,气行则血行,以致迫胎外出。
⑤有毒之品,如水银、朱砂之类,有直接伤胎、腐胎的作用,当严禁使用。
(2)西药类禁忌
①激素类药物。性激素易引起胎儿器官畸形:己烯雌酚可使男婴女性化;黄体酮、睾酮类激素可使女婴男性化。
②各种镇吐药。怀孕早期由于反应性呕吐,如服用镇吐药也有致畸的危险,可导致胎儿心脏发育受阻而患先天性心脏病。
③解热镇痛药。导致胎儿软骨发育不全、脑积水,同时令胎儿的神经系统和肾脏也受到影响,这类药包括阿司匹林、安乃近等。
④抗生素类药。四环素可致胎儿畸形、牙齿变黄,还能引起先天性白内障、长骨发育不全;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致先天性耳聋、肾脏受损;氯霉素可致胎儿骨骼功能抑制。
⑤抗肿瘤药。导致胎儿颅骨骨化不全、腭裂、脑积水、指(趾)畸形。
(3)其他类
①诺氟沙星(氟哌酸)。此药会影响儿童骨骼生长,孕妇应该慎用此种药,受孕后第3~14周是胚胎发育期,此时期最易致残致畸,孕妇应特别注意。
②风油精。主要成分之一樟脑渗透能力很强,穿过胎盘屏障进入羊膜腔对胎儿不利。
③维生素A。维生素A是视黄醇类的一种,视黄醇类可引起某些先天缺陷,如外耳畸形、腭裂、心脏缺陷及脑发育不良等。因此,孕妇及将要怀孕的女性每天服维生素A的剂量不要超过8000国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