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是指怀孕满28周起至产后第七天(即围生期)所进行的教育。
胎教来源久远。据《史记》记载:“太妊之性,端一诚庄,惟德能行。及其妊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生文王而明圣,太妊教之,以一识百。卒为周宗,君子谓,太妊为能胎教。”我国南北朝时期大教育家颜子推在其名著《颜氏家训教子》中指出:“在者圣王有胎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斜视,耳不妄听,声音滋味,以礼节之。”宋代大教育家朱熹在其《小学集注立法》中指出:“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过人矣。”康有为也强调胎教对一个新生儿成长的重要性。他说:“天下之人皆出子胎,胎生既误,施教无从。然而胎教之地,其为治者之第一要地”(《大同书》)。所以,他主张孕妇要注意休养,应选择视野开阔、地势高峻、有水源之地,或宽广、平缓的海滨之地去疗养,并请教师给他们讲解关于人道真理、仁爱慈祥的故事,高妙精微的新思想,以涵养她们的仁爱之心和聪明才智的发展。
古人所说的胎教,是指在妊娠期间为有利于胎儿在母体内的生长发育而对母亲的精神、饮食、生活起居等方面所采取的有力措施,以便使母子的身心都得到健康的发展。古代胎教的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
1.调情志 妊娠是女性生理上的一个特殊过程,孕妇不仅生理上要发生一系列变化,心理上同样也会有所反应,这种心理反应过程即为古人所说的情绪变化。古人云:凡有孕之妇,宜情志舒畅,遇事乐观,喜、怒、悲、思皆可使气血失和而影响胎儿。胎借母气以生,呼吸相通,喜怒相应,若有所逆,即致子疾。《增补大生要旨》中说:“除恼怒,凡受胎后切不可打骂人,盖气调则胎安,气逆则胎病。”就是说:孕妇要心情舒畅,不要轻易动肝火,否则会导致气不顺,气不顺则孕胎必受影响。《傅青主女科》中亦有“大怒小产”的论述。可见,孕妇的情志对胎儿有直接的影响。故而孕妇情志舒畅,遇事乐观极为重要。
2.忌房事《产孕集》说:“怀孕之后,首忌交合,盖阴气动而外泄,则分其养孕之力,而扰其固孕之机,且火动于内,营血不安,神魂不密,形体劳乏,筋脉震惊,动而漏下,半产、难产、生子多疾。”怀孕以后,首先应禁房事,特别是在怀孕头3个月和7个月之后。
3.节饮食 饮食是母体的重要营养来源。胎儿的营养来源于母体的气血。因而母亲的饮食对胎儿的发育有着直接影响。《万氏女科》说:“妇人受胎之后,最宜忌饱食,淡滋味,避寒暑,常得清纯平和之气以养其胎,则胎之完固,生子无疾。”就是说,孕妇饮食以清淡平和为宜,鱼、肉可以吃,但不可过食。应有所节制,特别是不要饥一顿,饱一顿,甚至暴饮暴食。假如饮食失节,饥饱无度,嗜食厚味,皆可使脾胃运化失常而胎失所养。
4.适劳逸 人禀气血以生,胎赖气血以养,因而妊娠后的起居劳逸应该适量,既不可贪图安逸,也不可过于劳累。按古代中医学的说法,太逸则气滞,太劳则气衰。若劳逸失宜,举止无常,攀高负重,其胎心坠,甚而导致难产。因此,受胎之后,适当活动,使气流通,百脉和畅,自无难产。若好逸恶劳,好静恶动,贪卧养娇,使气停血滞,临产多难。此当为忠告。正确的做法为5个月以前宜稍逸,5个月以后宜小劳。
5.慎寒温 寒温即自然界冷热气候的变化。受孕以后孕妇由于生理上发生特殊变化,很容易受六淫(风、寒、暑、湿、燥、火)尤其是风寒之侵,易感染疾病,甚至危及胎儿,胎前感受外邪,感染伤寒时症,郁热不解,往往小产堕胎,性命攸关,故而注重胎前的摄养,慎起居,适寒温,甚为紧要。
6.戒生冷 怀孕之后,孕妇常喜欢吃一些生冷之物。中医学认为,这是怀孕后由于阴血下注以养胎儿,致阴血偏虚,阳气偏旺。殊不知,生冷之物吃多了会使脾胃受伤,呕吐、腹泻、痢疾诸症会乘虚而入,既损孕妇,又伤胎儿,不可不慎。此外,孕妇衣着宜宽大合体,腰带不宜紧束,以免气血周流不畅而影响胎儿发育。
科学实验研究证明:胎儿并非一直“闭目塞听、浑沌一团”,而是逐渐有了感觉,能对刺激做出反应。美国芝加哥Luke’s医学中心的Jason等用高速超声、显像技术探察到声刺激引起胎儿上管眼反射;纽约罗切斯特大学医学博士的研究证明,胎儿大脑在分娩过程中对声音有反应。我国学者李虹的《胎教音乐对胎儿影响的实验研究》发现:胎教音乐可以使胎儿的胎动时间延长;并证明胎儿后期即存在条件反射;胎儿出生后5分钟能够再认胎教音乐,说明在胎儿后期已经存在听觉记忆;还发现,胎儿的性别及神经活动类型是影响其对音乐反应的重要因素。这几项研究的结果,证明了胎儿期心理现象的存在,把“胎儿期有无心理现象”的历史争论引入了心理学的实验过程,对进行胎教的可行性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