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1.从人类社会的进步规律来看,和平过渡是可能的
人类社会是不断走向进步的。人类社会的进步表现在人们经验的积累、理智的提升和科学的发展等方面。也就是说,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比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博爱,等等。
人类在解决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方面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理智,越来越文明,越来越人道,越来越科学。
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比如工作日的问题。在资本主义早期,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长达15小时以上是很普遍的,随着工人的斗争和国家的干预,工人劳动时间不断地缩短。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就对英国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给予极高的评价。他说:这一法案对工厂工人在体力、道德和智力方面引起了非常良好的后果。“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而且是一个原则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因为构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是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构成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是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这个法案的通过,说明国家对社会生产是可以干预的。现在别说十小时工作日了,连八小时工作日也逐渐被打破。欧盟的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每周工作35小时。这样,人们的闲暇时间就更多了。这是人们自由发展的需要在时间上的保证。还有,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阶级斗争形式的变化,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对人权的保护以及国际和平、发展、合作等等都有力地证明进步是人类的规律。就拿阶级斗争来说吧,那种你死我活的古老的斗争方式正在被现代的文明的斗争方式所代替。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斗争的结局也可以达到双赢或共赢。这也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和平长入论的集大成者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以及社会党国际的成员并不一般地反对阶级斗争,而只是反对阶级斗争的流血方式。至于阶级斗争的其他方式,比如议会斗争、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谈判、选举等这些方式他们不仅不反对,而且卓有成效地在利用。既然可以通过不流血的方式来对社会进行改造,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采取流血的方式呢?再拿战争来说吧,过去我们总是说帝国主义战争不可避免,但现在人们从残酷的战争中认识到战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就走上了互助合作的道路。欧盟这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人类进步的最好说明。对社会进行和平的变革容易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和平长入论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既然人们都希望用较小的代价来实现社会的变革,那么人类的经验、理智和科学就会逐步找到实现这一变革的有效途径。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结尾所摘引的美国学者路易斯·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的话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现代社会的发展正在印证着这一点。
2.从政权转移的角度看,和平过渡是可能的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从狭义上讲就是无产阶级通过议会道路取得政权(通常的情况是支持主张社会主义的政党执掌政权),然后对社会实行改造,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在健全的民主制度下,完全可以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
如果我们承认社会主义是大多数人的运动而不是少数人的运动的话,我们就应该相信和尊重人民大众的选择。那些主张社会主义的政党,只要它的纲领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人民大众的愿望和要求,就能赢得人民大众的支持而成为执政党,从而采取一系列社会主义的措施对社会进行改造。
当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可以设想的情况正在被一些社会主义政党,如社会党国际的一些政党的实践所证明。马克思当年所担心的会“遇到新的奴隶主的战争”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哪个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不承认选举结果的例子。
相反,这样的例子在落后国家倒是经常可以看到。比如,1990年缅甸反对派领导人昂山素季率领全国民主联盟在全国大选中获胜,但军人政权不承认这一结果。在能够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的健全的民主制度下,搞什么暴力革命完全是多余的。如果一定要搞暴力革命,那不过是少数人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大多数人而已。这与社会主义实际上是背道而驰的。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对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
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社会创造的财富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用。过去,人们往往把前苏联那种经济上统制、政治上专制、思想上控制的模式看作社会主义的正宗。这种看法是相当片面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和平长入的,也没有必要长入。因为这种社会主义不是人类进步的方向。
3.从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来看,和平过渡是可能的
从更深层次上来讲,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是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问题。过去,我们从浅层次即从政权转变来看待这个问题比较多,而从深层次来看待这个问题比较少。因而总是发出这样的疑问:资产阶级怎么能够和平地让出政权呢?其实,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过程并不是一个暴力的剧烈的变化过程,而是一个非暴力的渐进发展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就明确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经济形态是不可能通过暴力来创建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在旧社会的胎胞里孕育着新社会的因素。这些新社会因素的逐渐发展,就是新社会不断取代旧社会的过程。
社会主义的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母体中也不断地孕育和产生,比如,股份经济、合作经济、公营企业、计划调节以及劳动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等。斯大林的空地论是缺乏根据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重要事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正在逐步得到缓解(参见本书第239页“资本主义制度再认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形容的“社会瘟疫”那种经济危机看不见了。列宁所说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必不可免的战争也消失了。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逐步缓解的过程就是资本主义弊病不断克服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不断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虽然充满着矛盾和斗争,但并非需要通过流血的革命来解决。
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它也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悄然发生变化,国家会在这种变化中不知不觉地改变原来的性质。发达国家目前的许多政策措施实质上是社会主义的。因为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四、所有制问题再思考
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思想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社会主义思想的奠基人英国的托马斯·莫尔到19世纪初的三大社会主义思想家,他们绝大多数人都主张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这些社会主义先驱者们关于消灭私有制的主张。在《宣言》中,我们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非常重视所有制问题。首先,他们强调“共产主义革命的特征就是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其次,他们强调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第三,他们在谈到与同盟者联合时必须关注所有制问题。“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第四,他们在谈到先进国家的改造措施时,强调“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
过去,我们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往往作绝对的、机械的、教条式的理解。这种理解是线性的:既然我们是共产党人,那么,消灭私有制就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既然我们进行共产主义革命,那么,我们就必须同传统的所有制即私有制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因此,我们在实践中采取的是尽快地、坚决地、彻底地消灭私有制的做法,结果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教训是深刻的。
我们要全面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消灭私有制的主张,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的原理进一步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一)《宣言》是在什么情况下把共产党人的理论归结为“消灭私有制”的
在《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共产党人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个论断是在分析生产关系演变的过程后作出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旧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就要被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他们具体分析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代替封建的所有制关系的过程,并指出它必然被新的所有制关系所代替的趋势。他们指出,资产阶级赖以形成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是在封建社会里造成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的所有制关系,就不再适应已经发展的生产力了。这种关系在阻碍生产而不是促进生产了。它变成了束缚生产的桎梏。它必须被炸毁,它已经然被炸毁了。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规律作用的结果。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了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关系以后,接着指出:“现在,我们眼前又进行着类似的运动。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这个曾经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像一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出来的魔鬼了。”他们用资本主义制度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来说明,“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会被新的社会制度代替。这个新的社会制度就是共产主义制度。
共产主义革命与以往的革命的相同点都是废除先前的所有制关系。他们指出:“废除先前存在的所有制关系,并不是共产主义所独具的特征。一切所有制关系都经历了经常的历史更替、经常的历史变更。”因为过去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都是用新的所有制关系代替旧的所有制关系,或者说都是在消灭先前的所有制关系。共产主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也是废除先前的所有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主义与以往的社会没有什么区别。
共产主义革命与以往的革命的区别在于:“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打破了自给自足的田园经济,动摇了一切小私有者的经济。
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看到的情况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小资产阶级不断分化,大部分贫困破产,沦入无产阶级队伍,私有财产对于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被消灭了。所以他们说,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私有制“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私有制最发展的形式,也是私有制的最后形式,在它之后再不会有什么别的私有制形式了。而无产阶级革命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即“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就等于消灭了一切私有制。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由此可见,《宣言》所说的消灭私有制是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的规律得出的基本结论。这里更基本的是规律,而不是结论。
(二)消灭私有制是有条件的还是无条件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主张消灭私有制,但他们认为,私有制的消灭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消灭私有制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想,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或者说是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
我们联系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能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以问答的形式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的说明。他指出: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也就是说,消灭私有制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消灭私有制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那种认为不管生产力发展状况如何,只要掌握了国家政权,就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消灭私有制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
过去,我们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情况下,就通过政权的力量消灭了私有制,结果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我们吃了很大的苦头。许多发展中国家独立后,也是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搞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结果越搞越穷。这些事实都说明,消灭私有制是有条件的。不顾客观条件强行消灭私有制的做法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的规律,只能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消灭私有制是与消灭阶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消灭了私有制,就意味着消灭了阶级。而消灭阶级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