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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关于珊溪水库饮用水源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

温州市政协

饮用水安全问题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加强珊溪水库水源保护,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2009年4—5月份,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并邀请市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调研组,通过实地视察和召开座谈会,对珊溪(赵山渡)水库库区饮用水源安全问题,分赴瑞安、文成、泰顺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珊溪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飞云江干流中游,主要功能为饮用水源,同时具有防洪、抗旱、灌溉、发电等综合功能。珊溪水库蓄水区为文成、泰顺两县结合部,总库容18.24亿立方米,配套工程赵山渡引水工程蓄水区为瑞安、文成两县(市)结合部,年可供水量13.4亿立方米。目前,供水区受益人口达400多万人。2006、2007、2008年供水量分别为1.6亿吨、1.92亿吨、2.175亿吨。其水源保护区范围涉及瑞安、文成、泰顺三个县(市),51个乡镇,564个行政村,涉及人口44.8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9万人,农村人口34.49万人,外来人口3.45万人。具体为:一级保护区范围:飞云江干流赵山渡水库大坝至新联大桥段水域(含赵山渡水库)以及两岸纵深200米以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1)飞云江干流新联大桥至里塘口村段水域(含珊溪水库)以及两岸纵深50米以内的陆域。(2)飞云江支流:泗溪与飞云江干流交汇处至上游官渡桥(大峃镇下游约4.3公里)处河段水域及其两岸纵深50米范围以内陆域;(3)玉泉溪与赵山渡水库交汇处至上游金埠大桥(玉壶镇下游约2公里)处河段水域及其两岸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准保护区范围: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集雨区范围。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近几年,赵山渡水库取水口水质和珊溪水库大坝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Ⅲ类水,水质较好,基本能满足饮用水功能要求。但是,主要入库支流水质不容乐观,呈恶化趋势,局部污染比较严重。根据最近(4月6日)的监测结果:珊溪坑为Ⅳ类水,泗溪为Ⅴ类——劣Ⅴ类水,李井坑和黄坦坑为劣Ⅴ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和总磷,有机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来源为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和禽畜养殖污染。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呈蔓延趋势

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主要污染源在文成县黄坦镇,生猪养殖是该镇的一项传统农业产业,现有毛猪养殖户600余户,存栏母猪9000多头,年出栏仔猪约14万多头。黄坦坑是珊溪水库的主要入库支流之一,其上游的养殖户每日排入黄坦坑的化学需氧量约为5.6吨,相当于60多万人的排放量。受养殖污染,目前黄坦坑下游的水质均为劣Ⅴ类,对珊溪水库的水质造成直接的影响。目前,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呈蔓延趋势,发展势头迅猛,在文成县富岙乡等乡镇也出现了相当数量的畜禽养殖户。部分已建的污水治理设施形同虚设,一些养殖栏舍甚至直接建在溪流上,排泄物几乎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

2.生活污染问题处置滞后

由于库区周边乡镇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当滞后,除文成大峃镇建成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外,其他城镇均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相当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库区。文成县污水处理厂虽然已建成投入运行,但由于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不高。根据2008年全国污染源普查,2007年库区内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593.69万吨,其中COD排放量为221.63吨,氨氮为30.92吨。库区内有餐饮住宿业90家,废水排放量为30.92万吨,其中COD排放量为354.3吨,氨氮为4.3吨。库区周边乡镇虽然已建成一部分垃圾收集和中转设施,但由于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运行资金难以为继等原因,真正投入使用的不多,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很严重。如瑞安市营前乡,泄洪道成了该乡营前村的垃圾堆放场,大雨一来全部进入距离取水口只有2公里的水域。同时,垃圾收集后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目前基本还是简易填埋和随意堆放。泰顺县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虽建成但未投入正式运行,文成县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还在改造建设中,其他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均未启动。

3.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不合理

出于水源保护需要,国家法律法规已对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作出相应限制性规定。但是,保护区内的一些规划布局和项目建设既违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也带来了很大的污染隐患问题。如文成县的巨屿工业区,建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边上,部分区域属二级保护区。而且现在又在一期基础上,进行了二期建设。排放的废水虽然没有直接进入保护区水体,但是最终去向还是进入库区,对水质造成了一定威胁。

4.交通运输污染隐患突出

56省道是泰顺、景宁、文成、瑞安等4县(市)连接的重要通道,瑞安至文成段约有15km长的公路沿赵山渡水库左侧布置,其中营前乡对面的玉泉溪汇入口附近约有1km的公路桥直接跨越赵山渡水库。如运输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极可能对供水水质造成污染。另外,赵山渡和珊溪库区设有港埠,大量“三无”船舶的行驶和运输也对库区水体带来一定的污染隐患。目前库区船舶总数量大约在200艘左右,其中除四十几艘合法之外,其他大部分为“三无”船舶,在这些船舶中其动力以柴油和汽油为主,其废油以及船上产生的垃圾废水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

5.违章建筑、违章项目屡禁不止

近年来,库区周边一些地方,不顾政府严令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违章建筑,既直接增加了饮用水源的污染负荷,也给库区环境整治工作带来了阻力,增加了难度。如文成县峃口乡鱼局村,不顾市环保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国土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的多次制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89间违章建筑,4个部门还专门就此事联合函告文成县政府要求查处,但没有结果。除了上述较大规模的违章建筑之外,自2004年以来,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新56省道沿线,还出现了一些小规模的违章建筑,如瑞安市营前乡小口村、文成县平和乡大洋口村等,至今都未得到有效处理。而且在饮用水源保护区56省道沿线,居然还出现了一些农家乐餐馆。在一级水源保护区水域内,瑞安市营前乡小口、彭湾陆续建起了渔业养殖垂钓区,对取水口水质存在直接的隐患。文成县还将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珊溪镇岭坳门7670.39平方米的地块出让用于商住楼建设,在土地出让后才向市环保局申报审批手续,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不能新增排污口,该项目被市环保局予以否决。

6.当地政府和百姓对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饮用水源保护区涉及的部分县(市)、乡镇政府和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缺乏大局意识,对有关法律法规缺乏正确理解,将正常的“谁污染、谁治理”的污染治理法定要求和因饮用水源保护带来的额外要求等同起来,忽视自身本应承担的污染治理责任,造成对污染预防和污染治理持被动应付态度,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1.科学规划,促进产业合理布局

加强珊溪(赵山渡)库区周边产业布局和环境整治的科学规划,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在保护饮用水源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库区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快编制《珊溪(赵山渡)库区可持续发展规划》,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环境整治规划、旅游发展控制规划、畜禽养殖发展控制规划等内容要以专门篇章的形式纳入可持续发展规划并予以重点深化编写。通过上述规划编制,明确库区产业性质、发展规模、发展区域和环境整治的具体工程和要求等。

2.依法治理,坚决遏制畜禽养殖污染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内外饮用水源保护的成功经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宜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般都是采取限期搬迁关闭的整治措施。因此,从长远来说,珊溪(赵山渡)库区应依法禁止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现有的应逐步搬迁关闭。考虑到当地畜禽养殖的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建议市政府在近期内要尽快出台珊溪(赵山渡)水库库区畜禽养殖全面整治方案,明确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全面禁止专业放养禽畜和建设临时或永久性的禽畜饲养点、饲养场。准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集中区域,要加强产业引导和产业结构调整,采取堵疏结合、生态移民等强有力措施进行科学治理,逐步搬迁、逐步减少畜禽养殖规模。对新增或需要关停搬迁的养殖户,要坚决予以强制停止或拆除,并不再给予各类财政补助;对需要关停搬迁的养殖户应给予适当异地搬迁的资金补助和转产优惠政策;在逐步搬迁治理期间,对有条件的区域,应推广以真正实现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为目的的种养结合模式,通过种植业消纳养殖排泄物,形成农业循环产业链,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又发展当地绿色生态农业。要严格按照生态环保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所有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的治理效果。

3.加大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文成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率;库区周边人口相对集聚的乡镇要着手建设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同时加强收集管网建设;对人口分散且离水源较近的区域,要因地制宜,就地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大污水处理覆盖面。加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着手建设片区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完善现有垃圾收集设施,建立“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市)处理”的统一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尽快建立健全保洁队伍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站,添置压缩运输设备,保证垃圾收集和中转设施真正发挥效应。参照省内外水源地的成功经验,市县两级政府应制定出台库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金组建专业的垃圾保洁清运公司,实行产业化运作。

4.严格规范,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库管理部门制定出台危险货物运输限制规定,明确禁止通行的危险货物种类、车辆吨位限制、通行时间限制等,并按照规范要求在各路段设置水源保护区警告牌和限行限速标志。制定出台事故应急预案,新56省道靠水库侧应尽快修建防撞护栏,进一步完善公路旁应急收集系统,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应急正常。市政府应进一步明确海洋与渔业、海事、港航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起以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海洋与渔业、港航、海事、交通等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为保证的水上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赵山渡库区禁止从事除交通人渡以外的船舶航运活动,其他区域生产、生活必需的渡船数量应从严控制,原则上要求使用电瓶或自助式的清洁型船只,严禁挂桨式的柴油机船;合法船舶需按环保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查处取缔“三无”船舶;加强船舶运输管理,各类船艇严禁从事水上餐饮服务,禁止运输油类、煤炭、化肥、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

5.严肃执法,严格落实水源保护规定

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限制性规定,确保水质安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库区周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水质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围库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瑞安市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尽快拆除已建的渔业养殖垂钓区。涉及珊溪水利枢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各类规划均应进行规划环评,目前规划选址不合理的工业区、村居集聚区要逐步进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旅游开发项目、渡口设置等)均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未经环评审批的,其他各级职能部门不准给予审批。

6.分类考核,明确水源保护责任

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对珊溪(赵山渡)水库水源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库区水环境行政首长问责制。市对文成、泰顺、瑞安县(市)的综合考核要增加对饮用水源保护的条款内容,瑞安市对营前乡和东岩乡的考核,文成、泰顺县对库区的有关乡(镇)的考核也都应该有这方面的内容。库区各级地方政府应对库区的环境整治、水源保护负总责,并将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对水源保护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组织、监察部门应及时通过诫勉谈话、监察建议等形式加以监督,并建立水质超标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目前水源保护主要涉及环保、林业、渔业、农业、旅游、建设、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及库区当地政府等部门,因多头参与管理,目标难以统一,经常出现相互扯皮现象,市政府要成立常设的珊溪水源保护综合协调机构,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有关单位管理职能与权限,做到权责利的统一。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政策,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