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生为人类的足下之威严因为达尔文的猿猴说而感到侮辱么?在我个人看来,土块的祖先也并不见得比猿猴更为高贵。——但是这些都暂且不说,达尔文在那里胡说乱道或者是有的,惟因此去迫害他,这实在是百倍的胡闹而且可恶。又或者你从他的学说里看出虚无主义的旗帜么?这真奇了!虚无主义与达尔文有什么相同之点,这两者岂不是相反的么?达尔文想把我们从动物状态提高到人的境地来,虚无主义者则想把人间抑下到动物状态去,他们自己就是猿猴说的活证据。在他们的性质与粗暴的动作里可以看出隔世遗传之最明了的征候。他们现在已是污秽愚笨无耻傲慢疏忽,要咬人,倘再进一步,这个复归于动物状态的事业便成功了。——女人,牧师的妻与女儿也都研究起达尔文来了,这件事足下也不必怎么着急。那也只是与穿了王侯的衣裳俨然阔步的家伙同一种类的猿猴罢了。这个罪也并不在达尔文身上,密哈耳兄,听我的话,不要生气,不要为了那发疯似的牧师的女儿们的缘故去迫害达尔文吧!
好朋友呵,还有一句话要告诉你。我们俄国人并不是有支那的万里长城那样东西把我们从别的国民隔离开来,所以不管你锁住了门,学问还是一声不响地侵进我国里来。学问这件东西,真是大胆的,他并不顾虑你检查局的决议与禁止,还是散布出他的光明。所以,好朋友呵,你想迫胁他,拿了用旧了的木塞想来阻止他的潮流,你是决不会成功的呵!”
后来达尔文的书居然不曾禁止,据许多人推测,与这封信多少有点关系。我们固然景仰托尔斯泰的胸怀宽大,但也不能不佩服密哈耳局长之还有一点知识也。
俄国人是宗教的国民。现在制度改变了,神,圣书,据说是不相信了,但这不过是没有那旧的一套罢了。新的密哈耳局长还在那检查局里决议,禁止,这回轮到托尔斯泰老弟的身上,我们方才知道。所依据的是什么呢?神,圣书,当然是;不过这当然是新的一套了。这并不足奇,而且是别人家的事,与我们有什么相干;我们还是讲自己的事吧。中国人是——非宗教的国民。他与别国人的相差只在他所信奉的是护符而非神,是宗教以前的魔术,至于宗教的狂热则未必更少。他能比俄国好么?我即使十分爱国也万不敢说。爱和平,宽容,这都是自己称赞的话,我却不敢附和。我觉得中国人的大病在于喜欢服从与压制,最缺乏的是对于一切专制之憎恶。俄国有密哈耳局长,也有亚力合托尔斯泰,中国则满街都是密哈耳局长(而没有那一点的知识),所以我对于俄国的禁止事件不敢怎么批评,还是我们自己趁还可以说一两句话的时候好好地利用这个机会吧。
亚力舍托尔斯泰信中的虚无主义者当然与克鲁巴金《自叙传》里所说的不是一类。自《父与子》至《苍白马》中所描写的英雄,即使不是可爱,也总是可敬的人,然而天下之鱼目恒多于真珠,所以虚无主义遂几乎被猿猴所专卖了。托尔斯泰的地位正如庚子年的聂士成,实在很可同情,现在那位老弟尚且禁止,那么他的文集或者早已做了粗纸了吧。十四年二月五日。
大人之危害及其他
本月十日泰戈尔第二次讲演,题云“The Rule of the Giant and the GiantKiller”,据《晨报》第六板说“译意当为管理大人之方法及大人之危害”。我对于泰戈尔完全是门外汉,那一天也不曾去听,所以不能说他的演讲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但据常识上看来,这个题目明明是譬喻的,大约是借用童话里的典故;这种“巨人”传说各国都有,最显着的是英国三岁孩子所熟知的“杀巨人的甲克”(“Jack the Giant Killer”)的故事。从报上摘记的讲演大意看来,泰戈尔的意思仿佛是将巨人来比物质主义,而征服巨人的是精神文明。所以这题目似乎应当为“巨人的统治与杀巨人者”。不过我是一个外行,用了小孩子的“大头天话”来解释“诗圣”的题目,当然不免有点不能自信,要请大家加以指教。
复次,关于反对泰戈尔的问题我也有一点小意见。我重复的说过,我是不懂泰戈尔的,(说也见笑,虽然买过他的几部书,)所以在反对与欢迎两方面都不加入。我觉得地主之谊的欢迎是应该的,如想借了他老先生的招牌来发售玄学便不正当,至于那些拥护科学的人群起反对,虽然其志可嘉,却也不免有点神经过敏了。我们说借招牌卖玄学是不正当,也只是说手段的卑劣,并不相信它真能使中国玄化。思想的力量在群众上面真可怜地微弱,这虽在我们不很懂唯物史观的人也是觉得的。佛教来了二千年,除了化成中国固有的拜物教崇拜以外还有什么存留,只剩了一位梁漱溟先生还在赞扬向后转的第三条路,然而自己也已过着孔家生活,余下一班佛化的小居士,却又认“外道”的梵志为佛法的“母亲”了。
这位梵志泰翁无论怎么样了不得,我想未必能及释迦文佛,要说他的讲演于将来中国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我实在不能附和,——我悬揣这个结果,不过送一个名字,刊几篇文章,先农坛真光剧场看几回热闹,素菜馆洋书铺多一点生意罢了,随后大家送他上车完事,与杜威罗素(杜里舒不必提了)走后一样。然而目下那些热心的人急急皇皇奔走呼号,好像是大难临头,不知到底怕的是什么。当时韩文公挥大笔,作《原道》,谏佛骨,其为国为民之心固可钦佩,但在今日看来不过是他感情用事的闹了一阵,实际于国民生活思想上没有什么好处。我的朋友某君说,天下除了白痴与老顽固以外,没有人不是多少受别人的影响,但也没有人会完全地跟了别人走的。现在热心的人似乎怕全国的人会跟了泰翁走去,这未免太理想了。中国人非常自大,却又非常自轻,觉得自己只是感情的,没有一点理知与意志,一遇见外面的风浪,便要站立不住,非随波逐流而去不可。我不是中国的国粹派,但不相信中国人会得如此不堪,如此可怜地软弱,我只是反对地悟得中国人太顽固,不易受别人的影响。倘若信如大家所说,中国遇见一点异分子便要“隔遏它向上的机会”,那么这种国民便已完全地失了独立的资格,只配去做奴隶,更怨不得别人。中国人到底是那一种,请大家自己去定罢。
现在思想界的趋势是排外与复古,这是我三年前的预料,“不幸而吾言中”,竺震旦先生又不幸而适来华,以致受“驱象团”的白眼,更真是无妄之灾了。
(十三年五月)
蔼理斯的话
蔼理斯(Havelock Ellis)是我所最佩服的一个思想家,但是他的生平我不很知道,只看他自己说十五岁时初读斯温朋(Swinburne)的(《日出前之歌》,计算大约生于一八五六年顷。我最初所见的是他的《新精神》,系司各得丛书之一,价一先令,近来收在美国的“现代丛书”里。其次是《随感录》及《断言》。这三种都是关于文艺思想的批评,此外有两性,犯罪,以及梦之研究,是专门的着述,都处处有他的对于文化之明智的批判,也是很可贵的,但其最大着作总要算是那六册的《性的心理研究》。这种精密的研究或者也还有别人能做,至于那样宽广的眼光,深厚的思想,实在是极不易得。我们对于这些学问原是外行人,但看了他的言论,得到不少利益,在我个人总可以确说,要比各种经典集合起来所给的更多。但是这样的思想,在道学家的群众面前,不特难被理解,而且当然还要受到迫害,所以这研究的第一卷出板,即被英国政府禁止发卖,后来改由美国的一个医学书局发行,才算能够出板。这部大着当然不是青年的读物,唯在常识完具的成人,看了必有好处;道学家在中国的流毒并不小于英国的清教思想,所以健全思想之养成是切要的事。
蔼理斯排斥宗教的禁欲主义,但以为禁欲亦是人性之一分子;欢乐与节制二者并存,且不相反而实相成:人有禁欲的倾向,即所以防欢乐的过量,并即以增欢乐的程度。他在《圣芳济与其他》一篇论文中曾说,“有人以此二者(即禁欲与耽溺)之一为其生活的唯一目的者,其人将在尚未生活之前早已死了。有人先将其一推至极端,再转而之他,其人才真能了解人生是什么,日后将被记念为模范的圣徒。但是始终尊重这二重理想者,那才是知生活法的明智的大师。……一切生活是一个建设与破坏,一个取进与付出,一个永远的构成作用与分解作用的循环。要正当地生活,我们须得模仿大自然的豪华与其严肃。”他在上边又曾说道,“生活之艺术,其方法只在于微妙地混和取与舍二者而已,”很能简明的说出这个意思。
在《性的心理研究》第六卷跋文末尾有这两节话。“有些人将以我的意见为太保守,有些人以为太偏激。世上总常有人很热心的想攀住过去,也常有人热心的想攫得他们所想像的未来。但是明智的人,站在二者之间,能同情于他们,却知道我们是永远在于过渡时代。在无论何时,现在只是一个交点,为过去与未来相遇之处;我们对于二者都不能有什么争向。不能有世界而无传统;亦不能有生命而无活动。正如赫拉克来多思(Heraclitus)在现代哲学的初期所说,我们不能在同一川流中入浴二次,虽然如我们在今日所知,川流仍是不断的回流。没有一刻无新的晨光在地上,也没有一刻不见日没。最好是闲静地招呼那熹微的晨光,不必忙乱的奔向前去,也不要对于落日忘记感谢那曾为晨光之垂死的光明。
在道德的世界上,我们自己是那光明使者,那宇宙的顺程即实现在我们身上。在一个短时间内,如我们愿意,我们可以用了光明去照我们路程的周围的黑暗。正如在古代火炬竞走——这在路克勒丢思(Lucretius)看来似是一切生活的象征——里一样,我们手里持炬,沿着道路奔向前去。不久就要有人从后面来,追上我们。我们所有的技巧,便在怎样的将那光明固定的炬火递在他的手内,我们自己就隐没到黑暗里去。”
这两节话我最喜欢,觉得是一种很好的人生观。“现代丛书”本的《新精神》卷首,即以此为题词,(不过第一节略短些,)或者说是蔼理斯的代表思想亦无不可。最近在《人生之舞蹈》的序里也有相类的话,大意云,赫拉克来多思云人不能在同一川流中入浴二次,但我们实在不得不承认一连续的河流,有同一的方向与形状。关于河中的常变不住的浴者,也可以同样的说。“因此,世界不但有变化,亦有统一。多之差异与一之固定保其平均。此所以生活必为舞蹈,因为舞蹈正是这样:永久的微微变化的动作,而与全体的形状仍不相乖忤。”
(上边的话,有说的不很清楚的地方,由于译文词不达意之故,其责全在译者。十三年二月)承张崧年君指示,知道蔼理斯是一八五九年生的,特补注于此。
(十四年十月)
笠翁与兼好法师
章实斋是一个学者,然而对于人生只抱着许多迂腐之见,如在《妇学篇书后》中所说者是。李笠翁当然不是一个学者,但他是了解生活法的人,决不是那些朴学家所能企及,(虽然有些重男轻女的话也一样不足为训。)《笠翁偶集》卷六中有这一节:
“人问,‘执子之见,则老子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之说不几谬乎?’予曰,‘正从此说参来,但为下一转语: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常见可欲亦能使心不乱。何也?人能屏绝嗜欲,使声色货利不至于前,则诱我者不至,我自不为人诱。——苟非入山逃俗,能若是乎?使终日不见可欲而遇之一旦,其心之乱也十倍于常见可欲之人,不如日在可欲中与此辈习处,则司空见惯浑闲事矣,心之不乱不大异于不见可欲而忽见可欲之人哉!老子之学,避世无为之学也;笠翁之学,家居有事之学也。’……”
这实在可以说是性教育的精义。“老子之学”终于只是空想,勉强做去,结果是如圣安多尼的在埃及荒野上胡思乱想,梦见示巴女王与魔鬼,其心之乱也十倍于常人。余澹心在《偶集》序上说,“冥心高寄,千载相关,深恶王莽王安石之不近人情,而独爱陶元亮之闲情作赋,”真是极正确的话。
兼好法师是一个日本的和尚,生在十四世纪前半,正当中国元朝,作有一部随笔名“徒然草”,其中有一章云:
“倘若阿太志野之露没有消时,鸟部山之烟也无起时,人生能够常住不灭,恐世间将更无趣味。人世无常,或者正是很妙的事罢。遍观有生,唯人最长生。蜉蝣及夕而死,夏蝉不知春秋。倘若优游度日,则一岁的光阴也就很是长闲了。如不知厌足,那么虽过千年也不过一夜的梦罢。在不能常住的世间,活到老丑,有什么意思? ‘寿则多辱。’即使长命,在四十以内死了,最为得体。过了这个年纪,便将忘记自己的老丑,想在人群中胡混,到了暮年还爱恋子孙,希冀长寿得见他们的繁荣;执着人生,私欲益深,人情物理都不复了解,至可叹息。”
这位老法师虽是说着佛老的常谈,却是实在了解生活法的。曹慕管是一个上海的校长,最近在《时事新报》上发表一篇论吴佩孚的文章,这样说道:
“关为后人钦仰,在一死耳。……吴以上将,位居巡帅,此次果能一死,教育界中拜赐多矣。”
死本来是众生对于自然的负债,不必怎样避忌,却也不必怎样欣慕。我们赞成兼好法师老而不死很是无聊之说,但也并不觉得活满四十必须上吊,以为非如此便无趣味。曹校长却把死(自然不是寿终正寝之类)看得珍奇,仿佛只要一个人肯“杀身成仁”,什么政治教育等事都不必讲,便能一道祥光,立刻把人心都摆正,现出一个太平世界。这种死之提倡,实在离奇得厉害。查野蛮人有以人为牺牲祈求丰年及种种福利的风俗,正是同一用意。然在野蛮人则可,以堂堂校长而欲牺牲吴上将以求天降福利于教育界,则“将何以训练一般之青年也乎,将何以训练一般之青年也乎”!
(十三年十二月)
狗抓地毯
美国人摩耳(J.H.Moore)给某学校讲伦理学,首五讲是说动物与人之“蛮性的遗留”的,经英国的唯理协会拿来单行出板,是一部很有趣味与实益的书。他将历来宗教家道德家聚讼不决的人间罪恶问题都归诸蛮性的遗留,以为只要知道狗抓地毯,便可了解一切。我家没有地毯,已故的老狗Ess是古稀年纪了,也没力气抓,但夏天寄住过的客犬Bona与Petty却真是每天咕哩咕哩地抓砖地,有些狗临睡还要打许多圈:这为什么缘故呢?据摩耳说,因为狗是狼变成的,在做狼的时候,不但没有地毯,连砖地都没得睡,终日奔走觅食,倦了随地卧倒,但是山林中都是杂草,非先把它搔爬践踏过不能睡上去;到了现在,有现成的地方可以高卧,用不着再操心了,但是老脾气还要发露出来,做那无聊的动作。在人间也有许多野蛮(或者还是禽兽)时代的习性留存着,本是已经无用或反而有害的东西了,唯有时仍要发动,于是成为罪恶,以及别的种种荒谬迷信的恶习。